现代言情小说《原来你这么喜欢我》,讲述主角路行煊颜昼的甜蜜故事,作者“疯兔子”倾心编著中,主要讲述的是:难道因为我成绩比她差?」说到这里,路行煊本来愤怒的语气渐渐低落,甚至有点儿委屈「颜昼,是你先招惹我的」我低下头,不敢再看着镜子里的他,心乱如麻他突然弯腰,把额头贴在我的肩膀上:「颜昼,你最好真的喜欢我」不……我不喜欢,我喜欢的只有学习我在心中想可抬起头时,看着镜子中我们两个相互依偎在一起的身影,我迟疑了理智上我应该推开他,但我半边身体都枕麻了,我依然僵硬地......
第1章 在线试读
我的同桌路行煊,是一个连喝水,都要买五块钱依云的大爷。而我颜昼,是一个连买草稿纸都只能拼夕夕的穷 X。
自从我们分配到一桌,短短三天,他就习惯像使唤保姆一样使唤我。
「帮我买瓶水。」
「早餐还是要小笼包加豆浆。」
同样是「九漏鱼」,为什么我就要乖乖听他使唤呢? 还是因为钱。
坐在一起的第一天晚自习,我就因为借过而弄掉了他放在书里的钢笔。
那钢笔又恰好笔尖朝地,彻底砸开了花。
虽然路行煊只是摆摆手,轻描淡写地表示自己家里还有一打。
但是后桌的刚子却咋呼起来:「路哥大气,这笔好几万吧。」
一支笔几万块。
我差点就晕了,这把我全家卖了都不够吧。
我惴惴不安了好几天,想破脑袋都拿不出几万块,只好和路行煊说:「我给你写张欠条吧,我慢慢还。」
他撑着脸,百无聊赖地转动着手里的新笔说:「随你。」
我松了口气,把自己提前写好的欠条给小心翼翼递过去。
路行煊突然偏过头,问:「你勤快吗?」 他不是随口一问,而是说自己缺个在食堂带饭和去超市买水的人。
跑一次腿十块,问我愿不愿意。
我当然……求之不得。
于是,很快我就认识到了这位大少爷最显著的性格,懒。
他真的是懒得让人发指的地步。
经常上着上着课,身边一个脑袋就栽了下去,转过头,就能看见他那张睡得岁月静好的脸。
中午最后一节课,所有人都抢着去食堂抢菜,路少爷看一眼外面热辣辣的太阳,又皱着眉从外面提回脚。
难怪需要人跑腿。
完全是地主阶级的少爷毛病。
能坐着绝对不站着,能站着绝对不趴着。
唯一的例外,就是在棋盘上。
平常总是懒洋洋的样子,但一下起围棋就像变了个人,超级的强势。
他每次去社团下围棋,都会使唤我去买水。
买完水回来,我在旁边递给他。
路行煊仰起脖子,灌下一大半,又塞到我手里:「帮我丢了。」
回教室的路上,我突然想起因为水杯失踪,我已经接近一天没怎么喝水。
目光忍不住移到手中的矿泉水上。
以这瓶水的单价,路行煊至少是丢掉了两块钱。
他真的太浪费…… 我把水倒进嘴里时,是隔了嘴巴一点距离的。
结果我还没来得及咽下去,就看见路行煊从后面走进来。
视线落到矿泉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