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免费小说王妃快跑,晋王他心眼超多!(唐竹筠唐明藩)_王妃快跑,晋王他心眼超多!(唐竹筠唐明藩)小说免费阅读

穿越重生《王妃快跑,晋王他心眼超多!》是由作者“采薇采薇”创作编写,书中主人公是唐竹筠唐明藩,其中内容简介:穿越不可怕,穿成任人摆布的草包大小姐才可怕,居然还乖乖上钩、想去爬堂堂王爷的床?她当即撕掉了剧本,远离男人,否则会变得不幸!既然都穿越了,搞事业才是硬道理!而,某王爷却还在榻上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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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推的小说名字叫做《王妃快跑,晋王他心眼超多!》,是一本十分耐读的古代言情、穿越、1v1、作品,围绕着主角唐竹筠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作者是采薇采薇。《王妃快跑,晋王他心眼超多!》小说连载中,最新章节第980章 秀儿,是你吗?(新书预告),作者目前已经写了2000024字。

王妃快跑,晋王他心眼超多!

一、作品简介

《王妃快跑,晋王他心眼超多!》小说是网络作者采薇采薇的倾心力作,主角是唐竹筠。主要讲述了:穿越不可怕,穿成任人摆布的草包大小姐才可怕,居然还乖乖上钩、想去爬堂堂王爷的床?她当即撕掉了剧本,远离男人,否则会变得不幸!既然都穿越了,搞事业才是硬道理!而,某王爷却还在榻上苦等……...

二、书友评论

有始有终的一个小说,人物性格都分明,虽然好多人觉得人物性格不讨喜,但是现实中人物性格难道就是都各个是男主女主吗?要不就都是各种牛逼?!这个小说里的人物就非常不错,各有各的点,很有趣,很别致

这不是1v1,双处的吧?晋王都说了嫣然她娘以前好像是跟他一起上战场的,凛凛可能是晋王的孩子,还是照晋王这么说,嫣然明显不是女主的孩子呀

后期女主挺傻的。。emmm后期还会有个穿越的闺蜜和魂穿狗身体的晋王朋友,还带了系统。很乱。。。

三、章节推荐

第389章 看我的女人,眼睛不要了?

第390章 你救火,我救人

第391章 乔娇的恳求

第392章 裴深的伤势

第393章 他是她的劫

四、作品阅读


唐明藩回来之后看见烈风,竟然也爱得不得了,像个孩子似的围着烈风转,摸摸拍拍。

凛凛在旁边看着,小眼神颇为心疼。

唐明藩甚至让唐竹筠把饭都摆在了院子里,一边喝着特意让秀儿打来的烧酒一边吃着小龙虾,眼神几乎没离开过烈风。

唐竹筠笑着吐吐舌头道:“原本我还担心爹会觉得这马来路不正骂我呢!”

唐明藩一本正经地道:“这是你帮马贩子卖马,他给你的酬劳,怎么叫来路不正呢?”

唐竹筠大笑。

她好喜欢这个爹,既正直又不迂腐,百般爱护自己。

唐明藩又对凛凛道:“马是你姑姑买的,这是姑姑对你好,要记住知道吗?”

凛凛点头:“祖父,我也会对姑姑好的!姑姑嫁不出去,我养着姑姑。”

气氛顿时微妙起来,唐明藩父子俩都有些尴尬地看向唐竹筠,担心她翻脸。

没想到唐竹筠却爽朗笑道:“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爹,大哥,你们看看,这马车怎么办?我想去定又怕被人糊弄,得多少两银子?二十两银子若是够了的话,咱们就买一辆吧。”

“哪里来的二十两银子?”

唐竹筠是故意把话题引到这里的,假装漫不经心地道:“我从前在乡下学过医,去当铺当东西的时候给掌柜一个方子,让他多年顽疾改善了很多,他酬谢我的。凛凛可以作证!”

凛凛连连点头,想起那掌柜的崇拜和感激,他与有荣焉。

唐明藩和唐柏心都十分惊喜。

凛凛道:“我姑姑还会功夫呢!”

这话没人当真,但是唐明藩父子俩都发现,他们过去对唐竹筠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几人商量起马车的事情。

一辆最普通的马车,没有花里胡哨的装饰,大概十两银子左右,所以唐明藩当即拍板,让唐柏心明日告假一天去买好,这样后天上朝,他也是有马车的人了。

唐竹筠从来没发现,自己这便宜爹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像得了新玩具迫不及待想要炫耀的孩子。

既然这样,她就干脆再加一把火。

自己的爹,当然得自己宠着。

“大哥,别忘了找车夫,不住家每日接送爹就行。爹,我给您准备食盒炭炉,以后早上也给您带饭,您在路上吃,或者进宫以后再吃都不会凉。”

唐明藩道:“那个什么来着?毛,毛……”

“毛血旺?”

“对,就做那个!”唐明藩难得喝了两杯酒,情绪有些激动。

唐竹筠迟疑:“爹,那个的话,早上吃不油腻么?而且在宫中,那气味是不是会影响别人啊?”

“就那个,你听我的。”唐明藩老脸激动得都红了,“听爹的,就做那个!”

见他有些醉意,唐竹筠弱弱地答应。

不知道是喝了酒还是因为今日满月,总觉得这个爹变身了般。

后来唐柏心把他扶进去,伺候他躺下,出来后对唐竹筠道:“爹好久都没有这么高兴了;他知道,这马是你孝顺他的。”

凛凛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唐竹筠——他觉得这马是送给自己的。

唐竹筠哭笑不得:“早上祖父上朝,下午你学骑射。对了,大哥,你会骑马吗?要不你教凛凛?”

唐柏心不好意思说,他也不会,他正想借着这个机会学呢!

他以手遮唇,有些尴尬地道:“那个,我有个人选能教凛凛,就是爹手下的常志。”

唐竹筠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个络腮胡子的西北汉子形象。

常志原本是土匪头子,后来钦佩唐明藩,自己进京投奔他,现在在大理寺做捕头。

之前常志经常来唐家吃饭,后来唐竹筠进京后,十分嫌恶他,也不给他好脸色,常志不想唐明藩为难,就不太来了。

毫无疑问的是,常志也非常非常讨厌唐竹筠。

“那行啊!”唐竹筠假装没有过节,痛快答应,“我记得常大哥很能吃,我多做些饭菜。”

常志那不是一般的能吃,那真的是当之无愧的饭桶,自己就能吃掉一桶饭。

见她不反对,唐柏心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我明日和他说一声,让他后日下午开始来吧。”

结果第二天,常志听说唐家买了马和马车,还要雇车夫,便拍着胸脯表示,这个活他就能胜任。

其实说白了,也是想给唐家省银子。

常志不缺钱,他做土匪的那些年敛财不少。

他也是真心钦佩唐明藩,想要贴补后者,却屡次被后者义正辞严地拒绝。

“就是,唐姑娘怎么办?”常志说这话的时候别过头去撇撇嘴。

如果不是看在唐大人份上,他这辈子都懒得见那个恶婆娘。

唐柏心笑道:“没事,舍妹和从前不一样了,你去就知道了。”

第二天,常志果然一大早就来接唐明藩上朝了。

他动作很利落地套好马车,然后就在院子外坐在马车上等着唐明藩出来,并不想看到唐竹筠。

没想到,唐竹筠主动出来了。

她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后面跟着秀儿,提着个大大的食盒。

唐竹筠笑着把手中的东西递给他,嘴甜地道:“常大哥,这荷叶里包着我做的四个肉夹馍,你路上垫垫肚子。”

真是改性了?

常志也没吭声,伸手接过大荷叶,低头咬了一大口——这也太香了!

唐竹筠:“……那荷叶不能吃的。”

常志粗声粗气地道:“荷叶有什么不能吃的?吃了败火!你不懂!”

唐竹筠不敢说话了。

常志一边吃着肉夹馍一边轻轻松松接过来大食盒放到马车里,道:“这肉夹馍怪好吃的,就是太少不够塞牙缝,再来几个。”

唐竹筠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风卷残云一般把四个肉夹馍吃完:“哦,好。”

她把给家里其他人留的八个都拿出来了,常志吃完后还想要,听说没有了,十分遗憾地道:“我这也就吃了个三分饱,明日多做些。回头我拎条肉送来!”

凛凛崇拜地看向常志。

他今日起得早,因为不放心他的烈风,也跟着唐竹筠出来了。

唐竹筠扶额,男人间的崇拜,从来都是这样莫名其妙吗?崇拜个饭桶干嘛啊!

过了一会儿,唐明藩昂着头,雄赳赳气昂昂地出来了,看那架势不像去上朝,倒是像要登基。

呸呸呸,这种大不敬的玩笑不能开。

等马车离开后,唐竹筠忍不住嘀咕:“爹这是要干什么?”

回头小炭炉一点,红油滋滋地,毛血旺翻滚着,霸道的香气传满整个大厅——那场景太美她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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