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小说七十年代:我被大佬未婚夫疯狂宠(齐修远路蔓蔓)_七十年代:我被大佬未婚夫疯狂宠(齐修远路蔓蔓)热门的网络小说

最具潜力佳作《七十年代:我被大佬未婚夫疯狂宠》,赶紧阅读不要错过好文!主人公的名字为齐修远路蔓蔓,也是实力作者“一尺九”精心编写完成的,故事无删减版本简述:我本是现代一名粉丝众多的网红博主,一朝穿越成七零年代一个小可怜。原身不仅被亲人虐待,还要被他们嫁出去换钱,于是她赶紧跑出去投奔了未婚夫。然后就是我这个倒霉蛋穿越了过来,唉,都什么事啊!不过,这未婚夫是又帅又暖,我喜欢!于是,我用空间养人参赚钱搞事业,想来个养夫计划。他却一直怀疑我是特务?分了分了,这男人我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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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小说《七十年代:我被大佬未婚夫疯狂宠》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小说以主人公齐修远为主线。一尺九作者大大更新很给力,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七十年代:我被大佬未婚夫疯狂宠目前已写503272字,小说最新章节第239章 感谢时光,感谢有你(大结局),小说状态连载中,喜欢现代言情、宠妻、甜宠、这本小说的宝宝们快来。

七十年代:我被大佬未婚夫疯狂宠

一、作品介绍

完整版小说推荐《七十年代:我被大佬未婚夫疯狂宠》,甜宠爱情非常打动人心,主人公分别是齐修远路蔓蔓,是网络作者“一尺九”精心力创的。文章精彩内容为:我们家的院子已经清理出来了,那么大的院子荒着太浪费了,我想种点菜,这样也方便。”似乎是想到未来在院子里种满蔬菜瓜果的场景,她眼睛中溢满了笑意。虽然现在她瘦得脱了相,但她的眼睛很好看。笑起来,光是看着就会让人感觉很幸福...

二、书友评价

不喜欢追妻火葬场的梗,女主在林场好好生活,过几年考上大学,潇潇洒洒

女主父亲是不有隐藏身份,估计不是老太婆亲身的

我服了作者,仅三章就写完第三世且含大结局,太敷衍了事了吧,满怀期待秒变失望😞😞😞

最后,虽然我应该可以接受破镜重圆吧,但是不得不说,身为局外人,我觉得这里头没一个男角色可以符合我心里头对于男主的预期。也挺绝的不得不说 【看到最新章了,好像又来个麻烦,希望这女的不要影响女主生活,一般太容易带来麻烦的男主我就会觉得不如离远一点,保佑保佑,我立个flag,希望不要来,不然好影响我觉得男女主可以he的心】 1.20。最新章了,忍不住又想扣一颗星,不理解哈,感觉女主是越来越“善良”了,可能是时代不同吧,理解但是我在小说中不想寻找这种感觉。反正我对于那种养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孩子的情节我生理性不舒服(我特别雷这个,雷到可以忽视别的任何优点的那种,就走了哈,江湖再见,灰灰) 2.4,看到BE结局的我选择加一颗星,然后直接离开

作者是不是觉得,,比如设身处地一下,是不是只要男人心在你这,拖着再恶心的女人在你面前舞几次你都可以,毕竟心在嘛,行动解决不了还总是带着女人来骂你和你父亲那也不是他想的,你一定会很爱他对吧,也不会膈应这个男人解决不了事就又来事让人指你父亲鼻子骂对吧

这一颗心完完全全是因为作者不换男主。书很好看,男主很垃圾

三、热门章节

第69章 接待室的门开了

第70章 敌人太拉胯,上来就自爆

第71章 等她先发个疯,一会儿再说其他

第72章 都来了?那她就不客气了

第73章 所有的委屈,倾盆而出

四、作品试读


没有介绍信,就连自行车证都办不了。

“那我们再去买点东西吧,我想去供销社看看。”

既然不能给自行车上户口,那干脆在去多买点东西。刚好骑了两辆自行车,多买些带回去也方便。

齐修远奇怪的问:“是百货大楼的东西不好吗?”

红原镇也有供销社,不过却是在郊区,更靠近村子。

而且她刚从百货大楼那边出来,如果要买东西,那里的东西花样肯定要比供销社多。

为什么要舍近求远?

难道那边也是接头地点,要去踩踩点吗?

“不是不是,百货大楼里的东西很好,东西也多,就是它那边大多数是城里人用的东西。我想去供销社看看,买些种子和工具回去。我们家的院子已经清理出来了,那么大的院子荒着太浪费了,我想种点菜,这样也方便。”

似乎是想到未来在院子里种满蔬菜瓜果的场景,她眼睛中溢满了笑意。

虽然现在她瘦得脱了相,但她的眼睛很好看。

笑起来,光是看着就会让人感觉很幸福。

齐修远看着她憧憬着未来而笑弯的眼睛,脑海中回荡着“我们家院子”这几个字,不由得有些发呆。

如果他们之间不是敌人,和她在一起生活,应该会很美好吧。

从国营饭店出来,路蔓蔓跟着齐修远去了城郊的供销社。

供销社是一层的小平房,里面的商品肯定是没有百货大楼的全面,主要卖一些农副产品。

路蔓蔓挑了些黄瓜、萝卜、白菜的种子,每样都买了一斤。

齐修远疑惑的问:“买这么多?”

虽然他们没有开荒任务,他也没种过地,但也知道这么多的种子怕是他们家的院子根本就种不完。

路蔓蔓接过售货员包好递过来的种子笑着解释。

“我给春霞和蒋虹姐也都带一些,她们俩带孩子不方便出来。”

拎起种子,路蔓蔓又去了肉摊。

现在已经是下午,肉摊上已经没有肉卖,只剩下了十来斤被剔得干干净净的骨头和一根大肠。

这时候因为食用油少,人们格外偏爱肥肉。

有时候为了买肥肉都要托关系让人留,不然都买不到。

像是几十年后专门买来炖汤的骨头,还有变着花样做出来的肥肠现在很少有人喜欢。

吃饱饭都不容易,谁会耗费调味料专门去炖汤?

尤其大肠这种东西要耗费精力去清洗,做的时候还要用各种调味料去去腥骚味。

不然那味道简直不敢恭维。

可是别人不喜欢做不了的东西,路蔓蔓可以呀。

“同志你好,这些剩下这些东西怎么卖?”

肉摊的售货员看到路蔓蔓过来都没想起身。

因为根本没想到会有人想要买这些东西。

听到她问都愣了。

“你说的是骨头还是大肠?”

“都问。”

看路蔓蔓似乎对这两样没人要的东西很心动,售货员立刻开心道:“你要是都要的话,这些你给三块钱都拿走。”

有人能把这些没人要的东西都买走,还省了他去处理它们的工作了呢。

三块钱,买十来斤一点肉都没有的骨头还有一根臭烘烘的大肠?

齐修远皱着眉头拉了下路蔓蔓,小声问:“三块钱买这些不合适。”

路蔓蔓对他眨眨眼,神秘兮兮的说:“三块钱合适的。”

路蔓蔓回头对售货员道:“同志,这些我都要了,麻烦帮我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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