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本小说免费我在三国修真(凌云张角)_我在三国修真(凌云张角)完结的小说

《我在三国修真》主角凌云张角,是小说写手“鱼说它行”所写。精彩内容:大学生凌云,在一次意外的车祸,被神秘的时空漩涡卷入,醒来时已经身处一个既熟悉又奇异的世界。 东汉末年,战神吕布挥舞方天画戟,不仅力破千军,更开启了“无双模式”,每一击都伴随着雷鸣电闪,无人能敌; 美周郎周瑜,不仅精通音律,更掌握了操控自然之力的“神火计”,赤壁之上,以一己之力召唤天火,焚尽敌营; 而那位被誉为“卧龙”的诸葛亮,更是拥有了言出法随的逆天能力,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只需轻轻一语,风云变幻,山河移位。 凌云,作为现代世界的平凡学子,如何在这样一个光怪陆离、英杰辈出的时代中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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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张角是小说推荐《我在三国修真》中出场的关键人物,“鱼说它行”是该书原创作者,环环相扣的剧情主要讲述的是:老王此时正在美滋滋的说溜梁大爷的脑花,听的饿了好几天的凌云都有些流口水了。甚至吸完之后还能依稀的听见,布料抹嘴的声音。这老王也是个讲究人啊,凌云眼睛微眯,这僵尸吸完脑花之后,果断抛下梁大爷的脑袋,首奔常老黑而来。只见他先是把常老黑放到一个平整的地方,撕了一块的布料,把他头上的血细细擦拭,然后拔光头发...

我在三国修真

精彩章节试读

凌云面对普通人都没有办法更别说是僵尸,只能装死看看能不能躲过一劫,凌云试着电影一样屏住呼吸,双眼一闭,停在了地上。

咱们就称呼那个僵尸为老王吧。

老王此时正在美滋滋的说溜梁大爷的脑花,听的饿了好几天的凌云都有些流口水了。

甚至吸完之后还能依稀的听见,布料抹嘴的声音。

这老王也是个讲究人啊,凌云眼睛微眯,这僵尸吸完脑花之后,果断抛下梁大爷的脑袋,首奔常老黑而来。

只见他先是把常老黑放到一个平整的地方,撕了一块的布料,把他头上的血细细擦拭,然后拔光头发,照准天灵盖的位置用手指一戳,一个纯天然无公害的人脑花就做好了。

开吸!

“吸溜吸溜…”寂静的夜晚,月光照在两个人身上,其中一个男人的嘴对着另一个人的天灵盖轻轻的抚摸吸唇,一时之间,竟有股诡异的美感。

凌云趴在地上,看着眼前的一幕,偷偷抹了抹口水。

“该死的,你给我留一口!”

抛开脑海中那奇奇怪怪的想法。

他是多么希望常老黑的脑花能大一点汁水多一点,这样老王,吸溜完脑花吃饱了,兴许就不吃它了。

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

经过老王坚持不懈的吸溜,常老黑的脑花终于是见底了。

但老王似乎还没从美味中缓过神,把老黑的脑袋卸下,倒起来用手拍了拍,确实是没有了。

但它丝毫不见沮丧,随手把老黑的脑袋一扔,迅速的就向凌云靠近。

“老王,你可真是一点都不稳重啊,走路蹦蹦跳跳的,一点都不成体统!”

老王当然不可能听到凌云内心所想,很快走到他面前,拿着它刚从身上撕下来砂纸,一般的布料,就开始擦凌云的脸。

擦拭环节OK了,接下来就该拔毛了,林允微眯的双眼看老王那如同,刚抓完屎的手,嘴角微抽。

可恶啊,屏住呼吸的方法,根本不管用,这样想着,身体倾斜了一下。

还是装睡吧,能躲一时是一时!

眼看目标的脑袋移到了其他位置,老王,依旧是非常有耐心的,向那边伸手抓去,又像上次一样,抓空了。

老王,见此下手的速度快了许多。

我躲!

我躲!

我躲躲躲!

此时的凌云在土地上疯狂的打滚。

这时老王就算是个弱智的僵尸,他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啊啊啊啊啊啊哦哦哦哦鹅鹅鹅鹅鹅(你竟敢戏耍我, 八格牙路!

)(僵尸语)”不好,老王开始抽风了!

凌云瞬间以风一般的速度坐起身来,顺手拿起地上沾着血的的木锄,向门外跑去!

此时的凌云真是健步如飞,仿佛头上的伤都被他甩在了身后,一脚踹开那破树枝做成的门,疯狂的向外跑去!

而我们的老王也不是吃素的,他是吃脑花的!

“芜湖市上高速恒温壶速度合适(人类,你以为你能跑得掉吗?

现在乖献上你那美味的脑花!

我会考虑让你死痛快点,毕竟叔也是个有追求的僵尸!

)”话音刚落,老王自信的站在原地,等待着凌云乖乖的脖子送到他嘴边,让它亲自品尝,仿佛凌云是他的掌中之物一般。

“在叽里咕噜乱叫什么,老王肯定是在埋他的时候,磕碰脑袋撞傻了,导致他诈尸之后都不太聪明。”

想到这里,凌云的速度迎来新一轮的爆发,既是逃命,也是害怕老王愚蠢的智商,传染给他。

“嘎…嘎…嘎…嘎…嘎…”老王周围不知何时,多出来西只乌鸦,在他头上盘旋,整个灶王村陷入了尴尬。

就在凌云心中暗自庆幸,觉得自己终于可以稍微喘口气休息一下的时候,突然间,只听得“嗖”的一声响,老王竟然如鬼魅般跟在他的身后!

这一惊,让凌云的速度出现了短暂的停滞,老王抓住机会紧追不舍。

此时此刻,凌云看着蹦蹦跳跳的王叔,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他逃,他追,他插翅难飞”!

眼看着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凌云的心跳也愈发急促起来。

就在凌云体力将尽、狼狈逃窜至村子中央时。

突然出现一个身影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一名与他身高相仿的男子,身穿黄袍,中间印着太极八卦,头戴一顶破旧的斗笠,背后竖着一把长剑,正缓缓朝这边走来。

就在凌云准备开口提醒那位大兄弟前方有僵尸的时候,他突然回过头来。

刹那间,只见那大兄弟手中的长剑如闪电般刺出,而此时此刻,老王也恰好扑到了他的面前。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当长剑触及老王的瞬间,一股强大的力量爆发出来。

剑光闪烁之间,老王的身体竟然被硬生生地劈成了两半!

头颅和身躯分别向着不同的方向飞去,溅起一片腥臭的血雨。

凌云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他原本还担心这位大兄弟会遭遇危险,但没想到对方的剑术如此高超,竟然能够在一瞬间将恐怖的僵尸斩落。

或许是那大兄弟杀僵尸声音太大,大街小巷内突然冒出十来只僵尸,这些僵尸好像都是灶王村村民。

凌云不自觉躲在那大兄弟身后,只见那大兄弟单手结印,胡乱的念了几句咒语,抬头就看他眼冒金光,结印的那只手朝僵尸挥了过去。

霎时间,一道金光闪过,大多数僵尸在起步不能!

就在凌云以为有救了的时候,那位大兄弟两眼一闭,天为被地为席,首接躺在地上,毫无顾忌的呼呼大睡。

年轻就是好啊!

凌云见此唏嘘不己。

就在他准备抛下这个愣头青,转头开始新一轮大逃杀的时候,发现那些活着的僵尸,像是受到了金光的影响,行动变得极为缓慢。

凌云见此非常高兴,这几天只是啃了点树皮,肚子都是空的,头上的伤口,还有刚才剧烈的运动,凌云的体力早己见底。

本想抛下这个愣头青,让他拖延僵尸一会儿,自己逃跑,但现在嘛。

这些僵尸一个个和帕金森晚期一样,一步三抽,走的都没乌龟快。

也许可以尝试把这个人带走,虽然他脑子有些好像问题,但他武力高啊,在凭刚才的事情,他的人品是值得信赖的,只要救了他,凌云的以后生活也会比现在好。

再说了,就算抛下他,凭借自己这副孱弱的身体,又能跑多久呢?

恐怕,我是饿死在半路,就是成为别人新鲜的口粮。

现在僵尸行动缓慢,带着他就算以后提供不了生活保障,路途快,饿死的时候,也可以把他当备用粮食,能活一天是一天。

这样想着,主角拿起了大兄弟身旁的宝剑拖着他的一条腿,缓缓向远方走去。

小说《我在三国修真》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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