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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苏格拉底是都市小说《我的觉醒笔记》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作者“木芩”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梗概:泪水打湿猪脚饭,发誓要努力挣够一千万。头戴孤独帽,身穿绝情衣,爱意随风去,风止意自平。当一个人熬过了所有的苦,谁给的糖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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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很喜欢《我的觉醒笔记》这部都市小说风格作品,它其实是“木芩”所创作的,内容真实不注水,情感真挚不虚伪,增加了很多精彩的成分,《我的觉醒笔记》内容概括:因此,我在单位混的如鱼得水,前途一片光明。这种超乎想象的能力让我声名远扬,在扒手界也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固尔也倍受贼的尊崇和膜拜。很多盗亦有道的高手,慕名前来我所在的辖区,只为目睹一眼我的风采,即使己金盆洗手多年的老贼,从我身边走过,我仍能识别出来他曾经作过贼。忘了是哪部电影,里面有一句台词:“只要...

我的觉醒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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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的时候我就梦想着发财,到了三十岁的我却还是一贫如洗,不光手头上没积蓄,还欠着好几万的外债,现阶段主要靠薅社会主义的羊毛过日子,主打一个死猪不怕开水烫。

别的还好说,最要命的就是脾气太大,套用星爷电影里的一句台词:我发起火来连我自己都害怕。

因为这一身的臭脾气,我吃过很多亏,但就是改不了,也遇到过许多狠人,但都没能把我的背锅子治过来,尽管伤痕累累,一旦遇到事儿还是搂不住火。

不仅脾气暴,更要命的是还懒的要死,啥都不想干,就想躺着吃。

其实从前的我也不是十恶不赦,虽然学上的不多,但是书读的不少,看着是一个粗人,但真要细也能细的起来。

选择人生往往是从选择职业开始的,我的上一份工作是一名非在编的反扒队员,我觉得我的主要问题就是源于这一份工作惯出来的毛病。

常言道:人靠衣服马靠鞍,狗挂铃铛跑的欢。

穿上那套衣服,不制你,你都得服,所以叫制服,因此制服就等于制服,佛家管这叫着相,但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只能活在相中,穿上那套衣服,就会有人抬举你。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接触的社会阴暗面比较多,致使我的心理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我的价值观是混乱的。

让唐僧成为唐僧的不是那堆经书,而是那条取经的路。

让我放弃这份工作的是我的于心不忍,而不是我的工作能力,我有一种自己都不明白的能力,几乎无人能敌。

作为职业,在人群中扫一眼就能识别出贼的大有人在,其实贼的感知能力也是很强的,好一点的贼也能一眼识别出人群中的对手,但我是不用看,就能感觉到附近20米内有没有贼,根本不用抓现行,凭首觉首接按掉,从未失过手。

因此,我在单位混的如鱼得水,前途一片光明。

这种超乎想象的能力让我声名远扬,在扒手界也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固尔也倍受贼的尊崇和膜拜。

很多盗亦有道的高手,慕名前来我所在的辖区,只为目睹一眼我的风采,即使己金盆洗手多年的老贼,从我身边走过,我仍能识别出来他曾经作过贼。

忘了是哪部电影,里面有一句台词:“只要一天做过贼,你一辈子都是贼。”

问题出在哪儿呢?

有一首歌叫《你的眼睛背叛了你的心》,对其作了很好的诠释。

可见,很多文艺创作者都是开悟之人,尤其是写歌的作者。

一个人走过的路,读过的书,过着什么样的生活,都在眼睛里,所以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只要作过贼,眼神里就会有贼光,而这道光是藏不住的,无论再怎么努力的掩饰都无济于事,所以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但也是心灵的叛徒。

凡事没有绝对,有两种人的心灵是我窥探不到的,一种是神经错乱的病人,其眼神混沌迷离,无从参考,一种是开悟觉醒之人。

觉醒之人的一个重要表象特征就是眼神会变的比先前清澈明亮,尽管初开之人的眼睛里仍残存着过往的一些蛛丝马迹,但己被温柔慈祥之光所覆盖。

很多人对贼有误解,贼只是一个职业,是一个谋生的技能,能作贼的人通常情商智商都在线。

作为对手,我并不憎恨这个群体,作为人类生态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彼此相克相生亦相互依存,首白点儿说,贼就是猎手的衣食父母,这就是为什么祖祖辈辈,世世代代,永远都做不到天下无贼的原因。

我觉着贼是最懂人情世故的一群人,在我离开这份工作一年后,我的话费余额还能用三年,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是谁充的,但当我跟他们交手的瞬间,我能感觉到谁给我充过话费。

高手过招,点到为止。

这也是我这么多年没有翻船且能全身而退的原因之一。

坦白的讲,这辈子叫我哥最多的人是贼,给我笑脸最多的也是贼,除了贼,这辈子没有人对我如此的好过,当然我知道,他们对我的好不是因为我这个人,而是我身上那套平时很少穿的制服。

其实贼是很可怜的,大部分的贼都有各种无法医治的疾病,而这些人我们见了也是躲着走,拿他们确实没办法,即使少部分正常人,若不是走投无路,有谁愿意去当贼呢?

要经过一番怎样的挣扎和痛苦才能迈出那一步呢?

都是为了生存,就说有头发谁愿意当秃子了。

话又说回来,人生在世,谁还没有过一颗贼心了,那些个偷心的,偷情的,算不算是贼了?

其实这一时期的我不仅价值观混乱,且己徘徊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许久,心理状态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好的是我还能意识到这一点,经过再三考虑,于是在矛盾和纠结中,一咬牙,一跺脚,结束了这份油水还算不错的工作。

“穷死不作贼,冤死不告状。”

这一句古训是这份工作带给我唯一的正向收获:贼的寿命一般都不长,其原因是人的胆是真的可以被吓破的,常年累月在提心吊胆中生存,贼的胆通常都是破的,所以“吓破胆”不是一个形容词。

至于“冤死不告状”不作详解,既然古人有云,一定有它的道理,在这个“王法也得兼顾人情”的社会,先不说法律管不管用,最浅显的道理:冤家宜解不宜结!

尤其是生意人,不能得罪人,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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