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轩宁致远是小说推荐《我当鬼王的那几年》中的主要人物,梗概:本是军人的秋晨穿越异世成了人类的天敌“鬼”。什么鬼吃人会提升实力,鬼吃人是天性。咱可是人民子弟兵,人民的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鬼吃人,咱杀鬼。杀到天上地下再也找不到一只鬼。...
小说推荐《我当鬼王的那几年》,是作者“曙光碑”独家出品的,主要人物有宁轩宁致远,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小说简介如下:“宁大夫在吗,我儿子被毒蛇咬了,快救救他吧!他快不行了”说话间,男子焦急的眼角都有泪痕。宁轩只是扫了一眼男子怀中的孩子,便己对孩子的情况了如指掌。孩子脸色惨白如纸,夹带着些许紫色,犹如被剧毒侵蚀,明显是中毒了,呼吸也时有时无,仿佛风中残烛,中毒时间显然不短了。“我爹昨天去城外的枫林村义诊去了,现在医...
我当鬼王的那几年 阅读最新章节
“啪啪啪”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仿佛要把门板敲碎一般。
“宁大夫,宁大夫,救命啊!”
门口传来焦急的声音,声音之大,犹如响雷一般。
宁轩迷迷糊糊的睁开眼,此时的天才刚微微亮,他的意识也还没有完全清醒。
渐渐回过神,听清门口传来的声音,宁轩急忙起床来到楼下,把医馆门打开。
只见,一名憨厚的男子怀中抱着一个小孩,一脸的焦急。
见到开门的是一名十岁左右的小孩子,男子焦急的问道。
“宁大夫在吗,我儿子被毒蛇咬了,快救救他吧!
他快不行了”说话间,男子焦急的眼角都有泪痕。
宁轩只是扫了一眼男子怀中的孩子,便己对孩子的情况了如指掌。
孩子脸色惨白如纸,夹带着些许紫色,犹如被剧毒侵蚀,明显是中毒了,呼吸也时有时无,仿佛风中残烛,中毒时间显然不短了。
“我爹昨天去城外的枫林村义诊去了,现在医馆内是我在坐诊,”略显稚嫩的声音让男子很是不信任。
“榆林镇共有三家医馆,离此地最近的医馆,你便是现在赶过去,也需半个时辰,而你儿子的状况,最多撑不过一刻钟,一刻钟内若无人施救,便回天乏术了。”
宁轩皱眉说道。
“相信小宁大夫吧,别看他年纪小,但他尽得宁大夫的真传,他的医术在在榆林镇,那也是数一数二的,不比宁大夫差。”
“什么叫不比别人差?
那小宁大夫的医术那在玉林城那绝对是第一,宁大夫都比不上”尽管天还没亮,但此时街上来来往往也有不少人。
听到别人说的话,男子又看了看自己怀中的孩子,最后决定相信眼前的小宁大夫,抱着孩子踏进屋内。
宁轩连忙让男子将孩子放在炕上。
他迅速打开药箱,取出银针,在孩子的穴位上轻轻扎了几下。
孩子的身体微微抽搐了一下,但呼吸却逐渐平稳了下来。
看到孩子呼吸平稳,脸上气色也慢慢变得有些红润,男子终于放下心来。
接着,宁轩调配了一副解毒的药方,三碗水熬成一碗,给男孩灌了下去,不出片刻,男孩脸上的气血也慢慢的恢复了过来。
做完这一切,天己经大亮。
“小轩,你起的真早啊?”
一声稚嫩的声音传来。
宁缺回头望去,见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小萝莉站在身后,小小年纪就己经长得很是惊艳,很难想象长大以后该是怎样的一位绝世美人。
宁轩宠溺的看着小萝莉。
眼前和自己同岁的姐姐宁雪是自己老爹宁致远的亲生女儿。
其实宁轩知道自己并不是宁致远亲生的。
而是他捡来的。
而自己其实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是从华夏穿越而来的一名穿越者。
而自己当初穿越来时,并不是一个婴儿,而是一个满头红发,还有一双血红色眼睛的鬼。
刚开始穿越而来时,并不知道什么是鬼,但在这里生活了十年,现如今才对这个世界有所了解。
阳元大路。
在千年前并没有鬼的存在,而是在某一个夜晚,红月取代了天上的明月,阳元大陆的夜晚被红光笼罩。
在红光的照射下,凭空出现了一群红发红眼的种族,他们自称为鬼族,一出现便对人类大司屠杀。
虽然他们人数稀少,仅有数十万之众,但当时人类数量足有上百亿之多。
然而,他们强大的实力却展现出了压倒性的优势,他们对人类展开了惨绝人寰的屠杀。
仅仅一个晚上,就有数千万人类命丧黄泉,成为了他们的口粮。
而那时的人类平凡无奇,远不及鬼族那般拥有惊天动地的本事,只能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就这样过了整整过了一年,人类从上百亿的人口锐减到数千万,在大陆上东躲西藏,首到有一天,一名神秘人的出现改变了人类的处境。
他身似骄阳,在战斗时,浑身散发着光芒,他所到之处,所有鬼族退避三舍。
在他的带领下,仅存的人类集结在了一起。
还教会人类修炼的法门。
他在阳元大陆驻足三年,这三年里,他殚精竭虑,将鬼族所有顶尖战力消灭殆尽。
只可惜,个人之力终究有限,而人类此时才刚刚学会如何修炼。
即便鬼族顶尖战力己被他尽数清除,但剩下的鬼,对于人类而言,依旧是难以抗衡的存在。
三年后的某一天,天空一道巨大无比的剑光划过,神秘人自此不知所踪。
而人类自己经过千年来的发展,实力也得到了大幅提升,靠自己把鬼族驱赶去人类的领地。
而自己穿越而来时便是鬼族。
鬼族的弱点是畏光,当时的宁轩对此并不知晓,当阳光照射在身上时,自己身上瞬间被大火包围,就这么被烧晕了过去。
待自己醒来时,就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婴儿的模样,而且是正常人类的婴儿模样。
正巧便宜老爹宁致远抱着也是婴儿的宁雪路过,发现了路边的宁轩,心地善良的他就把宁轩带在身边,来到这榆林镇,靠着自己的医术开了一家医馆养过一家三口。
但老爹对自己那确实是真的好,甚至比对自己亲生女儿还要好,一生的医术毫无保留的交给了宁轩。
穿越而来的宁轩重生,感觉这一世的自己天赋异禀,学东西上手都快,只要那么一遍,自己就能马上理解透彻了,只用了两年,就把老爹一生的医术学的干干净净,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忙碌了一天,天色渐暗。
“小轩小雪,我回来了。”
宁致远从远处来。
只见他一袭白衣随风飘拂,步伐轻盈风有一种超脱尘世的美感。
面容俊美而安详,宛如谪仙下凡,在他的身上,散发着一种与世无争的宁静和淡泊。
宁轩有时候看久了老爹的样子,总会在心里想,这要是自己亲爹该多好啊,不说有多像,只要有个三分像,也能迷住万千少女了。
榆林镇的那些个妇女,那个不是对自己老爹垂涎三尺的。
看看有基因的宁雪貌美如花,而捡来的自己普普通通。
“爹,你回来了,我想死你了”!
宁雪看到老爹回来,急忙扑了过去,一把抱住老爹的大腿。
老爹一把抱起宁雪,笑呵呵的走进大门。
宁轩待二人进来后,就把医馆大门关上。
“你们俩最近不要出镇玩,最近镇外有点不太平”宁致远脸色凝重的说道。
“爹,怎么了?
出什么大事了吗?”
看到宁致远的脸色,宁轩明显感觉事情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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