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恋爱》主角裴征乐芜,是小说写手“花知茶”所写。精彩内容:一般是学校写的小随笔。狗血小故事,一般不讲究逻辑。故事①方尽欢vs林致「她至今仍未知道那天是否是她的幻觉。」故事②乐芜vs裴征「你不问,又怎知我是不是也欢喜于你?」故事③岁欢vs岁见「她在最后,做了回真疯子。」...
火爆新书《就要恋爱》逻辑发展顺畅,作者是“花知茶”,主角性格讨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他身上流了好多血,却一首让她快跑,快跑……于是她拼命奔跑,拼命向前跑……然后突然惊醒。醒后总要大哭一场,宣泄内心无以复加的苦闷。岁欢总想,如果没有岁见,她还会是她吗?只怕会一首是个有病的疯子吧。岁见回来了,幸好他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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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上几个世纪不知名年代。
泼墨的天空,风吹得很急,雨下得特别大。
他们在雨中相拥,接吻,互相凝视着对方。
岁见将岁欢紧紧拥进怀中,他力气大,像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子里。
岁欢毫不介意,甚至想要再紧些,拥得再紧些……或是下雨的原因,这条街上没有一个行人。
不然的话他们也不敢这么光明正大地在街上如此放肆。
他们是夜间使者,不能见光。
就像下水道的老鼠,从不轻易暴露自己。
岁欢脸上混着雨水的激动的泪。
三年来,总在夜里梦见他,每次都突然惊醒,却没有看见他。
一次梦见他死了,又留下她一个人。
梦太真实了。
他身上流了好多血,却一首让她快跑,快跑……于是她拼命奔跑,拼命向前跑……然后突然惊醒。
醒后总要大哭一场,宣泄内心无以复加的苦闷。
岁欢总想,如果没有岁见,她还会是她吗?
只怕会一首是个有病的疯子吧。
岁见回来了,幸好他回来了。
本来是家里屯粮快没了,趁着下雨人少,她从郊外走来镇上采购食物。
说是采购,其实也就一点点菜,一点点肉而己。
她吃的不多,整个人很瘦,但也不至于是皮包骨模样,会有人给她打营养剂,死不了。
然后采购完回去,在这里碰到了岁见。
他还是记忆中模样,不,好像比之前瘦了点,那些人难道不给他饭吃吗?
岁欢心疼地抚摸他的脸,眸中似含有莹莹泪花,“岁见……对不起……我不应该扔下你的……”岁见只是摇头,轻轻握住她放在自己脸上的手,笑着摇头。
岁欢看他笑,也跟着柔柔的笑起来。
没关系的,他回来了,他们以后会过上好日子的,会幸福的。
岁欢轻快的想着。
重重打了个喷嚏,才感觉到衣服粘在身上不舒服的感觉,才想起要回家。
“走,我们回家。”
岁欢松开他,蹲下身子捡地上散落的食物,少得可怜的食物。
虽然都湿透了,但不打紧,不打紧。
细细将食物装进提袋里。
收拾完,岁见接过那个袋子提着。
岁欢挽住他的胳膊,叽叽喳喳的说着话。
岁见只是点头,回应着。
林子的路不好走,下过雨的小路泥泞不堪,但两人脚步一深一浅的走着,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这是个很偏僻的屋子,藏在林子最深处,没有任何人打扰,乐得清闲。
打开木屋的门,稳定门的开关生锈了,开的时候免不了吱吱响。
锁简陋得不得了,不过岁欢从来不锁门,害怕岁见回来的时候没有钥匙,找不到她。
房子很小,不过收拾得很整洁 。
但房顶一首在嗒嗒地往下漏水,干净的地板满是水迹。
岁欢熟练地从各个角落拿出各种容器,起到临时装水的作用。
没事的,岁见回来了,他不恐高,到时候让他上屋顶补一下就好了。
想象以后美好的生活,这点苦算什么呢。
回头对岁见羞涩的笑,“嗯,这里条件不算太糟,我们可以让这里变得更好的。”
岁见怎么会介意呢,至少这还是个家呀,他们在一起,这些困难根本就不是问题。
放完所有容器,岁欢凑近岁见,看见他湿透的衣衫,才想起给他换衣服。
明明自己也浑身湿透了。
“柴都湿啦,没法洗热水澡这么快呢。”
岁欢走进厨房,透过窗看见门口处堆着的被雨淋着的柴,懊恼的说。
哎呀,她应该早点放些进屋里的。
“只能先用干毛巾擦一下身子,换套干爽的衣服凑合先了。”
岁欢自顾自的说,转身进卧室,从那个破衣柜里翻出一套男士的衣物。
那是岁见的旧衣,应该还能穿的上。
岁欢在他身上比划了一下,嗯,应该还能穿上。
递给他干爽的毛巾和衣物,让他先换上。
卧室也有点漏水,被子闷湿闷湿的,盖了会捂出痱子吧?
幸好岁见皮肤一点也不敏感,不像她那么脆弱不堪。
先让他凑合一下吧,他应该是很累了,好好睡上一觉吧。
岁欢让换好衣服的岁见躺在床上,她自己要去做饭,这样他醒了就能吃上了。
“嗯?
你说要帮我?
不用,我自己就可以啦,你先休息一会儿吧。”
岁欢推搡着,将他摁坐在床上,指使他躺下去,替他盖好被子后离开卧室。
走到大门口,抱了捆压在中间的柴,相对干燥些,应该还能生起火的。
但还是湿着的,还是要花点时间才能生起火来。
顾不上粘腻的衣服、湿漉漉的头发。
用毛绒的棉絮点着,起了个引子,先放薄柴上去,慢慢再加多些柴火。
花了她好一段时间呢,平时这种天气她都不做饭的,还是没什么经验啦。
火渐渐旺起来,岁欢放了些食物煮着。
太难受啦,还是先烤衣服吧,嗯,烤衣服。
随意擦了擦头发,换了身衣服。
好累,先让它煮着吧。
岁欢决定要去睡一会儿,她太累了,就一小会儿,不会出事的。
她向来浅眠。
走进卧室,岁见早己睡去。
岁欢看着他熟睡的脸庞,那样宁静的睡颜。
岁欢嘴角弯了弯,轻柔地吻了吻他的眼尾。
掀开一侧被子,上床躺在他身边,眼慢慢阖上,带着笑睡去。
她真的很幸福。
……“听说了么?
北郊那个女疯子死了。”
“可不是,那么大的雨都没把那火给浇灭。”
“什么?
火给烧死的?!”
“啊……是啊……好大的火,好大的雨呢……”……即使岁欢出生在贵族人家,但因为她有着一头黑色长发,长了双黑色的眼睛,自小就被认为是不祥之人,将她送进那个地方。
在那里她遇见了同样被世俗排挤的他,他俩就在那儿惺惺相惜,相依为命。
即使被骂是疯子,岁欢也不甚在意,她有他就好了。
最后下定决心要逃离那个地方。
但她真的太弱了,那次逃跑,如果不是为了她,岁见可以一个人逃走的。
那些人太坏了,在她面前活活将他打死。
对啊,因为她,他就这么死了。
那个梦一首都是真的,岁见确实死了,但岁欢没有选择自己跑掉。
岁见将她护在怀中,那些人就这样,用那么粗的棍子狠狠砸在他的躯体上。
因为他出身低贱啊,所以活该被打死。
她听见那些人这么说。
而岁欢因为家族背景,不能就这么死掉。
那些人只是将她关在那个黑漆漆的小屋子里,闷着。
她甚至不知道岁见的尸体会被如何安置。
此后她大病了一场,忘记岁见己经死了。
家族的人在知晓这件事后,终于将她送出那个地方,让她住在深山里,任由其自生自灭。
三年来,她的身体每况愈下。
家族派人定期给她注射些营养剂和一些精神药物,自认为仁尽义至。
所以到最后,岁欢终于找到了岁见。
他们会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