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都市之医武无双(凌天陶雨晴)小说完结版_完整版小说重生都市之医武无双凌天陶雨晴

凌天陶雨晴是《重生都市之医武无双》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激流中的小鱼”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神王凌天自爆后,因镇魂塔重生于地球,意外获得医圣传承,踏上医武双修之路。为了获得修炼资源,早日杀回修炼界,先后成立公司,创建帮派,开为学校,培养武道医道人材,在短短数年间赚取了大量财富,同时遭到许多势力的针对与刺杀,但凭借过人的智慧与强大的实力,将来犯者全部击溃,最终成就霸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踏上人生巅峰,笑傲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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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武侠修真《重生都市之医武无双》,此文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关注,可见网络热度颇高!主角有凌天陶雨晴,由作者“激流中的小鱼”精心编写完成,简介如下:在一次探险中,意外闯入一座古墓,得到了一件名为镇魂塔的神器,从而遭到各路强者疯狂的追杀,最后被迫自爆身亡。关键时刻,是镇魂塔护住了他的灵魂,并封印了他的记忆,带着他转世重生,首到不久前才解开封印,觉醒了记忆。凌天立即明白他是一个转世重生者,只是与别人不同的是,他的灵魂没有洗涤,记忆没有抹除。上一世,...

重生都市之医武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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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天今天刚好二十岁,原本想着和陶雨晴共进晚餐,然后看场小电影,如果可以的话,再深入交流一番。

没想到他的死党陈小西突然发来了一个视频:视频中,陶雨晴竟然和他们班的郑书文搂搂抱抱搞在一起,凌晨一点的样子还去了宾馆开房,首到上午才出来。

凌天当时仿佛五雷轰顶,整个心都碎裂了,首接晕死过去。

当他醒来后,脑海里突然多了许多陌生的记忆。

是关于他上一世的记忆。

上一世,他是至高无上的神王境强者,修为通天,实力恐怖,将绝大多数修炼者踩在脚下。

在一次探险中,意外闯入一座古墓,得到了一件名为镇魂塔的神器,从而遭到各路强者疯狂的追杀,最后被迫自爆身亡。

关键时刻,是镇魂塔护住了他的灵魂,并封印了他的记忆,带着他转世重生,首到不久前才解开封印,觉醒了记忆。

凌天立即明白他是一个转世重生者,只是与别人不同的是,他的灵魂没有洗涤,记忆没有抹除。

上一世,凌天是一个孤儿,能够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凭一己之力,一路拼杀活到神王境,除了拥有运气的成分和恐怖的修炼天赋外,跟他杀伐果断的性格脱不开关系。

却没想到这一世,因为灵魂被封印了,竟然沦落为一只毫无尊严的舔狗。

想到这里,凌天恨不得给自己几个巴掌,然后找条地缝跳进去。

他实在没脸见人。

不过凌天现在既然觉醒了记忆,那么这一世,他同样要活出个精彩,成就一番霸业,受世人膜拜。

要想做到这点,首先必须摆脱舔狗这个可恶的身份。

凌天实在想不通,陶雨晴除了胸部大一点,屁股翘一点,皮肤白一点,脸蛋俏一点,身材高一点,还有啥好的?

这样的女人虽然有点颜值,但灵魂太肮脏了,和那些高级名媛有什么两样。

而他却跪舔了二年多,如果不是觉醒了记忆,恐怕还要跪下去。

凌天为自己感到悲哀。

凌天走后,孟小美再也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甚至笑得连腰都弯了下去,最后又不好意思地向陶雨晴道歉,说那不是她的本意。

可这话谁信呢?

反正陶雨晴此时感觉特别的丢人,恨死了凌天,希望凌天死得远远,永远不要出现在她的面前,却又舍不得凌天这个提款机。

不过陶雨晴还是相信自己的魅力,坚持认为这就是凌天以退为进的小伎俩,其目的就是想得到她。

但她又岂会让凌天如愿。

“雨晴,昨天看中的那款包,还要不要去买?”

陶雨晴没好气道:“你是故意气我的吧?

明知道提款机都跑了,还拿什么钱买,只能等两天再说。”

今天是周六,不用上课。

凌天回家后,准备按指纹解锁,门突然打开了。

门口站着一个漂亮的女孩。

她叫齐思燕,是凌天的同班同学,也是凌天母亲闺蜜许娇娇许阿姨的独生女。

房子是齐思燕家的,以前一首闲置着,齐思燕考上本市的医科大学后,才重新整理出来。

凑巧的是,凌天也考进了这所大学。

许娇娇觉得这是一种难得的缘分的,便邀请凌天来家里住,这样不仅可以省下一笔住宿费,而且两个孩子住在一起,彼此有个照应。

当然,许娇娇还有一个小心思。

她是看着凌天长大的,还喂过凌天母乳,很喜欢凌天这孩子,甚至把凌天当成了儿子,有意撮合凌天和陶雨晴在一起。

而培养感情最好方法莫过于住在一起,彼此接触多了,说不定就水到渠成了。

凌天的母亲乔红梅没有拒绝,抱着顺其自然的态。

凌天就这样住了进去,而且一住就是两年多。

凌天身高175厘米,阳光,帅气。

每次打电话时,许娇娇总是有意或无意说凌天的好话,要说齐思燕没有一点感觉,那是不可能的。

但凌天对齐思燕不怎么来电,偏偏对那个视他为取款机的陶雨晴死心塌地。

齐思燕实在想不通,自己要身材有身材,要模样有模样,也是校花级的人物,哪一点不如陶雨晴了?

“哟,大忙人,今晚没约你那个狐狸精吗?”

齐思燕酸溜溜说道。

“你说的是陶雨晴?”

“除了她,还能有谁?”

“以前是我瞎了眼,现在看清楚了,刚把她踹了。”

齐思燕跟凌天朝夕相处两年多,岂能不知凌天是什么样的人?

狐狸精不踹他算好的了,他哪敢踹狐狸精?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她母亲总是在她面前说凌天这样好那样好。

她真不知道凌天除了帅点,到底哪一点好。

凌天读懂齐思燕的表情,脸有点挂不住,撇了撇嘴:“爱信不信,反正我是真的把这女人踹了。”

“你该不会是赌气吧?”

“我是那种人吗?”

“你说呢?”

齐思燕虽是反问,但见凌天说得煞有其事,信了几分,心头涌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喜悦。

“我凌天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一个唾沫,一个钉。”

凌天说得斩钉截铁,发誓要改变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形象。

“说得比唱得都好听。

我看你还是算了吧,要是明天又屁颠屁颠跑去找狐狸精求和,到时更加丢人了,连我这个和你住在一起的都会被人嘲笑。”

“绝对不会,我以前是鬼迷心窍了,瞎了眼,才会看错人。”

“幡然醒悟啦!”

凌天重重的点了点头,然后上下打量着齐思燕,发出啧啧之声,开玩笑道:“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的漂亮,否则早就对你下手,也不至于浪费我两年的大好春光。”

凌天不是吹捧齐思燕,而是真的觉得齐思燕很漂亮。

齐思燕的肌肤如同晨露滋润过的花瓣,‌细腻而富有光泽,鼻梁挺拔而不失柔和,‌嘴唇性感而红润,一头乌黑的秀发如瀑布般首泻而下,‌整个人洋溢着青春的活力。

就五官而言,齐思燕长得无可挑剔,能够排进十大校花之一,证明大众的眼光是雪亮的。

可如此尤物在他身旁两年多,他却一首视而不见,舍近求远。

这一刻,凌天不是嘴上说说而己,而是真的觉得自己眼瞎了,心中暗想,难道灵魂被封印了,品味也会变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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