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喜八零李小烽林秀英最新完本小说推荐_热门小说惊喜八零李小烽林秀英

小说《惊喜八零》,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李小烽林秀英,文章原创作者为“林叟”,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重生回1986年,那年爸妈身体健康,两个哥哥还没遇难,妻子也刚嫁过来,风华正茂。这个年代不禁枪,不禁猎,是最狂野,最奔放,最热烈,也是最激情的年代!李小锋背上钢枪,踏进山林深处,放犬逐兔,撵鹿猎獾,与野猪狭路相逢,与猞猁沼泽对峙,与黑熊雪地鏖斗,与远东豹山林血战,肆意忘我,好不快哉!巴掌大的松茸,小臂粗的老参,肥硕滋补的雪蛤,价值千金的灵芝,时刻准备着被你发现。大山深处藏富贵,只有你走的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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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英睡前都会把衣服整理整理,叠起来放好。

据她说针织的衣服不能挂,会变形,肩膀还会鼓包,穿出来可丑了。

李小烽倒是无所谓,他回家以后只需要把衣服裤子袜子之类的脱下来丢一边儿就行,英子会该洗洗,该叠叠,该挂挂,都给他收拾好。

以前习以为常,觉得没什么,直到他自己一个人生活后,才知道有林秀英在身边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叠衣服的时候,林秀英突然摸到兜里鼓鼓囊囊的。

诧异的伸进去一掏,竟然掏出三块钱来。

“你咋把钱放我兜里了?”

林秀英把钱递给李小烽。

“就是给你的。”

“家里的饭油水不多,你想吃啥用啥,就去供销社买,花完了就跟我要。”

李小烽笑眯眯的道。

虽然他现在兜里一干二净的,但凭自己这身本事,供媳妇儿花销那还是轻轻松松的。

“我没啥想买的。”

“你天天在外面跑,干的那都是大事,兜里没钱哪儿行。”

林秀英却摇摇头,又把三块钱放进李小烽兜里。

“家里饭挺好的啊,我吃家里的饭就能吃饱,这个月胖了好几斤呢。”

“你带回来的野猪肉,赶明儿我和妈拿到山泉里冲干净血,再拿回来用盐腌了,每天做饭切点儿,够咱全家人吃三四个月荤腥呢!怎么会没有油水。”

李小烽闻言,心里真是又酸又涩又暖洋洋的。

这年头能吃胖人那真是见了鬼了。

媳妇儿这分明是不舍得花钱啊。

就这区区三块钱,也是想着让他花。

这种媳妇儿......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后世那种环境就不提了。

即便是在这个年代,像英子这样的女人,那也绝对是凤毛麟角!

“真是个好媳妇儿!”

“我这个做丈夫的得好好疼疼你!”

李小烽怪笑着一个饿虎扑食,把正在脱衣服的林秀英背面朝上压在了身下。

“啊~”

一声惊叫,把在院子里东闻闻西闻闻的追风吓的腾的就跳了起来,警惕的东张西望。

……

第二天一早,天才蒙蒙亮,李小烽就已经穿好了衣服,搓搓手,悄悄拉开了帘子。

追风正威风凛凛的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悠闲的踱着步。

李小烽满意的点了点头。

曹家镇集市上的那个男人没有骗他,这只狗确实不一般。

不仅仅是聪明,就连适应能力都这么强。

昨天晚上在睡前,他特意去解开了狗绳,放这只狗在院子里自由活动。

若是寻常的狗,初到陌生环境,要么躲起来,要么就使劲儿的嚎。

但这只狗却不一样,不嚎不叫,而是在一晚上的时间里,完成了对周围环境的熟悉和确认。

现在这番动作,已然是在巡视领地了。

重新把帘子拉好,李小烽把手伸进英子的被窝里捞摸了两把,直到英子羞恼的醒过来,在他的胳膊上轻轻拧了几下,他才美滋滋的去洗脸,生火做饭。

不是自己吃,他要做的,是狗饭。

这个年代农村基本上是没有人会喂狗的。

剩饭加点热汤水吃吧吃吧得了,顶天了加点吃剩的苞米糊糊。

养猪的家里要稍好一点,会让狗和猪一起在食槽里吃。

过分点的,家里小孩儿一拉屎,就会把养的狗子叫过来......

但一头猎犬想要养好,绝对是不能这样的。

追风的肚子底下都没肉,只有薄薄的一层皮,肋骨印子都能看到,显然是一直以来的伙食都不咋地,得给它补补,把后天缺的尽量补回来。

剁了一小块猪脊骨,熬到汤水沸腾,再丢块儿土豆进去,等到炖的软烂后全部捣成泥。

李小烽又去厨房把昨天的剩饭拿出来,抓一大把苞米面儿一起倒进狗饭盆,随后切了薄薄一片野猪肉剁成碎末,个搅个搅,撒上点盐面儿,最后加水一冲,一大盆狗饭就做成了。

李小烽看着这一盆狗饭直叹气。

没办法,现在家里就这条件,只能先将就将就,等以后手头宽松了再改善吧。

老妈陈秀娥站在一边看的手都在哆嗦。

造孽啊,人特么吃的都是苞米面儿糊糊汤,这狗吃的居然比人还精致!

陈秀娥有点控制不住的想要回屋拿鸡毛掸子去了。

……

在老妈凶巴巴的目光中吃完早饭,李小烽拿了镰刀,迫不及待的带着追风就上了秃顶子山。

豺群通常都在清晨和傍晚活动,去迟了怕是毛都看不到一根。

一踏上山,追风就表现的异常活跃,和在家里的时候完全不同,兴奋的在山间小道上跑来跑去,这里闻闻那里嗅嗅,时不时还机警的抬起头,盯着某个方向猛看,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动静。

李小烽看在眼里,对这条狗是越发满意。

这就是天赋啊,不用人教,骨子里就带有那种有原始的狩猎欲 望。

更难得的是追风的注意力非常集中,没有出现被别的事情突然勾走注意力的情况。

有的猎狗会在追兔子的时候猛跑一段儿停下来,扭头去追草里突然蹦出来的蚂蚱。

这种就是典型的注意力不集中,追风身上完全没出现这种情况。

一人一狗,沿着崎岖的山路蜿蜒而上,直往莽林子而去。

李小烽没有枪,所以这次上山更多的是对追风狩猎能力的一次摸底,以及人与狗之间协同捕猎的初步磨合。

至于豺,能不能找到其实都无所谓。

这也是为什么他没有去牵追风,而是直接放开绳子让它跑的原因。

到了半山腰时,李小烽就已经开始喘气了,腿上有些乏力。

不过追风也带给了他更多的惊喜。

猎狗上山,经常会出现太过兴奋以至于丢下主人四处乱跑的情况,虽然没一会儿就会折返回来,但就这么一小会儿,也许就会有意外发生。

好的猎狗会在保持兴奋的同时不会距离主人太远,尤其是跑动的时候,时时刻刻都会注意主人的位置。

李小烽就在追风身上观察到了这一点。

每次它跑的稍远一些,就会立刻停下来回头找李小烽,直到李小烽跟上来以后,它才会继续跑动,相当有分寸。

“这两块钱花的,真特娘值啊!”

李小烽大口喘着粗气,心里高兴坏了。

就在这时,一直跑在前方的追风突然停了下来,脑袋高高抬起,身体微微前倾低伏,一动不动,警惕的看向莽林子左边。

“发现猎物了?”

李小烽心头一震。

这是猎狗发现猎物后的常见反应。

好的猎狗或者有经验的猎狗,在发现猎物后是不会叫的,而是会先给出主人警示动作,以免惊扰到猎物。

只有胆子小的猎狗,才会汪汪大叫。

顺着追风紧盯着的方向看去,但见一头黄皮、黑尾、白腹的大豺,正在树林子底下使劲来回跳跃,还时不时扭过来朝追风所在的方向大声吠叫。

那声音,竟然和狗叫声颇为相似。

很显然,这只大豺早就已经发现了他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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