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潜力佳作《千歌》,赶紧阅读不要错过好文!主人公的名字为程子川晨晨,也是实力作者“写不来小说的菜鸡”精心编写完成的,故事无删减版本简述:初三那年,我跟着我妈搬家,认识了邻居程子川。他是健康家庭长大的孩子,阳光又健谈。救赎了那时敏感自卑的我。后来街坊邻里间开始传我妈勾引他爸的绯闻。我不知道怎么面对他,落荒而逃。许多年后,我遇见一个喝醉的男人。他拉着我的手说:「千歌,我终于找到你了。」01这天我老板k姐让我陪她应酬。二场去KTV。我唱歌......
现代言情《千歌》目前已经迎来尾声,本文是作者“写不来小说的菜鸡”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程子川晨晨的人设十分讨喜,主要内容讲述的是:宴席开始,大家一轮一轮敬酒,喝到尽情时,大家都离开了座位。马行长挤到我旁边,非要跟苏涵喝。我赶紧让位,站在一边心不在焉。没想到他却转身cue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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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总监。
行长和程子川挨着坐主位。
我原本是想等k姐入座之后,坐她旁边的。
没想到她却提出来:“大家交叉坐吧,好交流感情。”
说完还冲我眨眨眼。
马行长让我坐在程子川和苏涵之间。
还跟程子川介绍:“我们这个小季啊,很能喝的。”
程子川挑了挑眉,向我投来意味深长的一眼。
宴席开始,大家一轮一轮敬酒,喝到尽情时,大家都离开了座位。
马行长挤到我旁边,非要跟苏涵喝。
我赶紧让位,站在一边心不在焉。
没想到他却转身cue我。
“小季,今天怎么了?
是不是手不得劲,杯子都抬不起来?”
我赶紧举起来:“程总,我敬您。”
没等程子川阻止我,就直接干了一壶。
这样的我,应该是程子川从来没有见过的。
我在他的眼神里看见了难以置信,和不满。
但仅仅几秒钟。
他似乎不想在我面前示弱,拿起酒壶,一仰头,也一饮而尽。
他喝得满脸通红。
我想起他高考毕业那个聚会上,程叔叔高兴,说儿子今天毕业了,可以喝酒了。
虽然那时程子川才刚满17岁。
一杯啤酒下肚,程子川的脸色就有点红了,我赶紧给他递了杯鲜橙多。
想到这里,又想到程叔叔和我妈妈的事情。
一股巨大的难过汹涌袭来。
24程子川也是喝得有点上头,刚跟我干完一壶,就又转过去想敬马行长。
我想劝劝他,又怕他觉得我多管闲事。
尽管心里纠结万分,可我的手却好像有了自己的意志,拉了拉他衬衣衣角。
他似有所觉,伸出左手,向后碰了碰我的胳膊,而后带着几分安抚意味,拍了拍我。
那一刻,好像我们站在了一边,要去对抗世界。
25几巡之后,大家也醉得差不多了。
只有我,越喝越觉得清醒。
我也是上了班之后,才发现自己酒量还可以。
刚工作那两年,我经常跟晨晨说:等我攒够了钱,我要去实现我的文学梦。
还笑称要是生活在唐朝,我肯定也是李白那样的人。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已然与曾经的梦想背道而驰。
从事着不喜欢的工作,过着毫无波澜的日子。
我去前台结了账,想到还要报销,有点烦躁。
大家按照顺路的原则分开走。
同事小张送马行长和苏涵回家,小王送研发总和k姐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