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时逊厉星野是奇幻玄幻《诅咒收容所》中的主要人物,梗概: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诅咒,带有目的性的话一旦出口就会成为言灵如果执念足够深,就可以影响周围的气场,诞生一种名为咒灵的怪物 爱、恨、痴、嗔全部都是诅咒的一种不仅可以诅咒自己,也可以诅咒他人只不过因为执念不够深厚,所以很多都随风消散了 但一旦,愿望带着某人强烈的执念就变成了诅咒 诅咒会诞生名为咒灵的怪物,也就是民间俗称的鬼 左小晴诅咒了自己,要永远陪在陆时逊身边现在,她又诅咒了陆时逊 要活下去
第1章 笔仙游戏
同事聚餐,酒过三巡之后坐在陆时逊隔壁工位的美女突然提议说要玩一个游戏。
水钻美甲在灯光的折射下发出细碎且刺眼的光。方玲的脸在黑暗里显得有些晦暗不明。
“你们肯定听过吧,大名鼎鼎的通灵游戏——笔仙。”
“大晚上的不大好吧。”
说话的是新来的实习生,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瘦弱又文静。席薇将目光转向陆时逊,接受到视线的陆时逊明显看出了对方的依赖性。
“陆哥要玩吗?”
陆时逊说:“听程哥的。”
程忠业是他们四个中资历最老的,比陆时逊还要早进公司一年。快二十七岁了,至今单身。今天这个聚餐就是特意为程忠业聚的,他打算向方玲表白。当然不会拒绝女神的提议,即使他本身是个胆子很小的人。
这与他一米八几的个子形成了很大的反差,相比之下,陆时逊在他旁边简直就是羸弱的文艺青年。
程忠业呵呵笑了两声:“那就玩吧。”
方玲笑起来,把一次性纸杯里的麦芽果汁一饮而尽。清秀的脸庞上带着因兴奋而逐渐加深的红晕,她高高举起了手:“那我们出发吧!”
闹市这种地方当然不适合玩笔仙,而且出于安全考虑……
陆时逊低头看了眼手表,已经十一点半了。听人家说,这种游戏最好是在子时之前。子时之后,招来的指不定是什么东西。
对此,陆时逊嗤之以鼻。他更担心,凌晨回家会遇到劫道的。毕竟为了省钱,自己租的房子很是偏远,又在幽深的巷子里。
而方玲这个丫头,为了追求刺激特意选了废弃的商业大楼。
她走在众人前面,因为激动说话的语调变得格外高昂。
“你们知道吧,这个楼被称为S市的鬼楼哦!”
陆时逊不是本地人,对这栋楼不熟悉。倒也听说过传闻,和每个都市怪谈里说的一样。鬼楼永远是建在坟地上的,施工时总会挖出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再然后怪事就发生了,虽然经过风水先生全力抢救。这栋楼还是建成了,但这绝对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因为麻烦远在后面,不久后就会接二连三的出现灵异事件,最后只能全员搬迁。
一个崭新的都市怪谈由此诞生!
方玲絮絮叨叨讲完了老掉牙的鬼故事,而后指着那栋黑漆漆却无比雄伟的建筑。
“就在这里玩吧!”
身边的席薇被吓得啊了一声,像只兔子一样跳过来贴近了陆时逊。突如其来的香水味钻进了陆时逊的鼻腔,让他的手心微微发热。
程忠业向他投来了羡慕的眼神。
这种情况实在是太适合培养**了!不对,是爱情。
怀揣着某些不可言说的心思,陆时逊缓缓揽住了席薇的肩。他故意放慢了脚步,给程忠业一个亲近女神的机会。
实习生被吓得瑟瑟发抖,尽管被亲切如哥哥的陆时逊保护着她还是浑身都沁出了冷汗。
席薇推了推眼镜:“陆哥,你有听到脚步声吗?”
陆时逊一愣,觉得放在席薇肩膀上的手忽然变得冰凉起来。仿佛血液都被凝固了,但他还是扯出了一个笑容。
“没有。”
席薇松了口气:“看样子是我太紧张了。”
陆时逊于是捏了捏她的脸,手感上佳。
“我们赶紧跟上程哥他们吧。”
但是不知怎么的,陆时逊总觉得自己背上突然好重。
加班久了,脊椎啊,都是病。
大楼的入口像怪物幽深的大嘴,吞噬了一切光源,也即将吞噬他们。
席薇不禁开始打退堂鼓。
“我们还是走吧,都十二点了。”
方玲撇撇嘴:“来都来了。”
她打开了手电筒,黑暗顿时被驱散了。只是手机的灯光太微弱,除了眼前一小块地方,其余还是黑不隆冬的。
他们当然不会是大楼的第一位访客,早在他们之前就有很多拜访者。乃至于墙上除了xxx到处一游,还留下了很多类似于寂寞找哥,哥给你温暖这种话。后面的人跟了句:去吃大便吧,猥琐男!
方玲可惜地说:“早知道买支记号笔了,圆珠笔在墙上划一下可不就坏了吗?”
但他们不是来探险的,明天都要上班也没精力把这栋大楼跑一遍。
几个人找了个相对干净的地方,把买好的白纸蜡烛布置好,然后一人占据一个角坐好了。
四个人握住了同一只圆珠笔,说不害怕,但每个人的手都汗津津的。大概是为了缓解害怕的情绪,程忠业笑着说:“胆小鬼们现在放手还来得及哦!”
方玲让他闭嘴。
“不可以嬉皮笑脸!”
程忠业只能闭嘴,于是由方玲开口轻声念道:“笔仙笔仙,你是我的前世,我是你的今生,如果你我有缘,请在纸上画圈。”
一连念了三遍都没有反应,陆时逊有些兴致缺缺。
快一点了,再不回去睡觉恐怕明天会迟到。
方玲着急起来,她指责地说:“一定是你们心不诚!再来一遍,这一次,我们四个一起念!”
拗不过她,加上程忠业满心满眼都是方玲。只能四个人齐声念道:“笔仙笔仙,你是我的前世,我是你的今生,如果你我有缘,请在纸上画圈。”
话音刚落,用来照明的蜡烛突然灭了一支。四个人都不由得深吸了一口气,陆时逊明显感觉到席薇的手握得很紧。
没有一个人敢说话,也没有一个人敢先松开手。
一开始很激动的方玲这会子也蔫了下来,转动眼珠在另外三个人脸上都看了看也没得到个回应。
她只能硬着头皮问:“你是笔仙吗?”
圆珠笔在陆时逊的手掌之中,冰冷坚硬的塑料在他手中不可抗拒的滑动起来,在那张白纸上留下一个不规则的圆。
程忠业的脸都僵住了,他用眼神向陆时逊示意。
“你动笔了吗?”
陆时逊翻了个白眼,意思是没有。
席薇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极致的恐惧让她平白生出很多愤怒出来。她几乎是以一种崩溃的语气向方玲命令:“我要回家!”
方玲已经从刚才那种害怕的情绪中脱离出来,她显得很冷静。
“我们问完送笔仙回去就好了,玩都玩了,一人问一个吧!”
方玲说:“从我先来!你是男是女?”
圆珠笔又变得不可控制起来,以一种极其别扭的姿势滑向了陆时逊。
纸上出现了一个箭头。
方玲了然地说:“是男生啊,下一个是陆哥吧。”
陆时逊心头一阵阵发紧,作为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今天发生的事情在冲击他的三观。
陆时逊半是认真半是好奇的问:“我能活到多少岁?”
这个问题大概很难回答,半天也没感觉到那股不可明说的力量。陆时逊笑笑,他现在怀疑刚才都是自己的幻觉,笔会动完全是因为程忠业在搞鬼。
“席薇问吧。”
实习生哆哆嗦嗦地抛出了自己的问题。
“你是怎么死的?”
话一出,方玲就炸毛起来。
“你蠢吗,这种问题可以随便问吗!”
席薇本来就害怕,加上被方玲一吼,原本握得紧紧的手突然就松开了。
他们买了四支蜡烛,刚才灭了一支。伴随着席薇松开的手,现在又灭了一支。
四个蜡烛分别在四个角,第一个灭的就是陆时逊身边的蜡烛,而现在灭的是方玲身边的蜡烛。
有人提出了从刚才就一直被忽略的问题。
“有刮风吗?”
四周陷入了死寂,不要说风了,连虫鸣都没有。
静悄悄的,明明百里之外就有小吃摊。但这么短的距离,一点声音都没有透进来。
四个人面面相觑。
“还要继续吗?”
方玲咬咬牙:“继续,要把笔仙送走。”
这时笔又开始在纸上滑动起来,回答了上一个问题。
因为力量的不均匀,加上三只手确实不怎么好写字,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和初学字的小孩写出来的没什么区别,但造成的冲击力也足以让人头皮发麻。
“上吊。”
倏忽一声,蜡烛又灭了一支,这次是程忠业身边的蜡烛。
程忠业无论如何也不肯再问下去了,他几乎缩成了一团。
一个壮汉做出这种样子未免可笑,但那副害怕的样子怎么也骗不了人。
“方玲,赶紧送笔仙走吧!”
方玲赶紧念叨起来:“笔仙今天就到这里,再见了。”
伴随着啪嗒一声,笔落下的同时最后一根蜡烛也熄灭了。三个人脱力一样大口喘着粗气,程忠业更是后怕地说道:“方玲,咱以后玩点正常的,不玩这些了行不行?”
方玲当然说好。
“我只是听别人说过很刺激,没想到真能召唤出来。”
陆时逊说不出话,若有若无间他好像听见有什么趴在他的后背发出了虚无缥缈的叹息。
周围又陷入了黑暗,大家摩挲着手机,打开手电筒互相搀扶着出了建筑。两个女孩子走在前面,陆时逊和程忠业走在一处。
大汉像瘫了一样靠在陆时逊身上,靠近180斤的重量让陆时逊苦不堪言。
“妈的,你是基佬吗,离老子远一点!”
程忠业却抓住了他的手:“你摸摸哥的手背!”
说着不由分说拉着陆时逊的手按到了自己的手背上,那地方跟冰块似的冒着寒气。
陆时逊低头一看,程忠业的手背已经变成青紫色的了。
笔仙游戏时,席薇松手后程忠业的手就放在了最上面。
就好像有人抓住了他的手,写下了上吊两个字。
陆时逊低声道:“别乱想了,赶紧回家睡觉!”
点此继续阅读《诅咒收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