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煊尹露露《身在大唐:以一盘炒菜征服程咬金》完整版免费在线阅读_尹煊尹露露全章节免费阅读

尹煊尹露露是《身在大唐:以一盘炒菜征服程咬金》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幸福的爬爬虫”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何姓男人哭了这是周小三和尹煊都没想到的一件事尹煊心里都在打着嘀咕,自己做的菜的确好吃——别说是在没炒菜的唐代了,高级厨艺就是搁在后世,那也是大厨但好吃到让人恸哭?“你这是怎么回事?”周小三边询问,手里的动作却没停下来,又夹了一筷子土豆肉丝,裹在胡饼里,大口狠狠咬了一口何姓男人摇摇头,抬手抹了一把不多的泪水:“三哥,您果真没骗我,这菜真是太好吃了”周小三又咬了一口,含糊着说道:“那也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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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身在大唐:以一盘炒菜征服程咬金 类型:军事历史 作者:幸福的爬爬虫 角色:尹煊尹露露 热门网络小说《身在大唐:以一盘炒菜征服程咬金》是著名作者“幸福的爬爬虫”的最新佳作。小说中具体讲述了:不用尹煊开口。程咬金就欢快地介绍起来:“二郎,这道菜是金镶玉,酸甜咸鲜的口味。”“这道菜是金丝肉,口感、口味,都是绝佳的一道菜。”他一边介绍着,一边率先动了筷子...

第15章 在线试读

程咬金有些不明就里地点了点头:“当然是他,还能是谁?”

李世民瞪圆了眼:“是不是太年轻了些。”

程咬金一拍脑袋,这才反应过来:“是啊,二郎您不说我都没注意到,店家的确是年轻的很。”

李世民看着程咬金,一时间心情复杂的很,果然对程咬金是不能抱有什么太大的希望,这个瓜怂憨的很。

两道菜的炒制都不需要太多的时间,不多一会,尹煊就端着两道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轻轻放在他们的桌子上。

不用尹煊开口。

程咬金就欢快地介绍起来:“二郎,这道菜是金镶玉,酸甜咸鲜的口味。”

“这道菜是金丝肉,口感、口味,都是绝佳的一道菜。”

他一边介绍着,一边率先动了筷子。

每道菜都吃了一口。

见程咬金的脸色没什么变化,依旧是欢脱得很。

李世民这才很是含蓄地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土豆肉丝。

轰隆一声——

味蕾在口腔中爆炸,蒜香混上土豆的香味,和娇嫩的肉丝一起,在他的嘴里掀起一股汹涌的风暴。

但是这种口味并不觉得突兀,意料之外融合的很好。

李世民只动了这么一筷子,他就沉默了下去。

虽然说李世民并不是一个贪图口腹之欲的人,但他毕竟出身豪门,现在又做了皇帝,美食吃的很多,至少是要比昨天那个何姓男人吃得要多。

他对美食,并不只是单纯的局限在“好吃”或者“不好吃”的评价之中,他的舌头能尝到更多的东西。

金丝肉这道菜,看起来是很清淡的一道菜,可在口腔里爆发的味道是复杂的,是厚重的,远没有外表看起来的那么清淡。

有大蒜、有酱油......

可是这些无论放在什么菜里,都很特立独行的味道,在这小小的一个盘子里,无比的融洽,达到了大和谐的地步。

相比起来,他最引以为傲,用来招待臣子、外宾的烤全羊,就只是单纯的食用花椒的味道配上羊肉的口感......

暴遣天物。

在他的脑子里,对自己此前的做法,进行了很是恰当的总结。

李世民又夹了一筷子番茄炒蛋。

这是不同土豆肉丝的一道菜,汁水丰富,入口之后,一泓清泉喷涌而出,将口腔里生起的风暴压住。

化作源源不断的流水,溅起水花滴滴哒哒的声浪,就像是有人在李世民的耳边呼喊着“我还要”一样,促使着他的手臂,又夹了一筷子土豆肉丝。

李世民和程咬金这种五大三粗的汉子,对土豆肉丝极其偏爱。

李丽质就对番茄炒蛋爱不释口。

尝了一口土豆肉丝之后,她还是选择拥抱番茄炒蛋,明明是酸甜清淡的一道菜,李丽质却吃得小脸红扑扑的。

菜吃到一半。

有人送来了酒钱,程咬金大大方方把两吊钱摆在桌子上,打了一个嗝:“店家,把你那什么琼浆玉液端上来吧。”

尹煊笑眯眯地收起钱。

接着去厨房,把这一瓶酒买下来。自家有经营卖酒的资质,酒具自然也是齐全的,分出两杯一两的酒,就这么给他们端了上去。

看到这土陶的酒壶,李世民微微皱起眉头:“店家,你这酒具......有些落了雅兴啊。”

尹煊摇了摇头,轻声说道:“这可是我家最好的酒具了。”

程咬金却没说话,鼻子抽动,他已经闻到了浓郁的酒味——单这个酒味,就已经胜过他此前喝过的所有的酒。

他的脸色渐渐兴奋起来,拿起酒壶,正准备送入口中。

尹煊轻轻咳嗽一声:“对了,给你们提个醒,这酒入口虽柔,但内里却烈得很,喝的时候别太急躁。”

烈酒?

程咬金没当一回事,他是什么人物?是混世魔王,再烈的人他都制服过,就更不要区区酒水。

李世民没急着喝,而是饶有兴趣地看着程咬金的动作。

程咬金一口半两下去,酒水入喉,让他不由得瞪圆了眼。

入口绵,就如同一道丝绸顺着喉咙滑落入肚子里,淡淡的津甜味道,在他的口腔里滋生了出来。

程咬金咂了咂嘴,品味着酒水的滋味,心里还有些不以为然,这种清香的酒水,哪里烈了?

可他这个想法都还没完全生成,一股火辣辣地感觉,就在他的喉咙、食道、胃里生成,一把柔韧的火焚烧了他的整个身子。

酒气由心而生,胀住他的肚子。

就这么坐直着闷了好久,程咬金才缓过神来,他脑子已经微微有些发晕,但还是竖起了大拇指:“好酒!”

“他奶奶的,是真的烈,老子都差点没驯服住它。”

程咬金的酒量李世民是清楚的。

那是一口肉、一口酒,能把酒当水喝的酒闷子。他那一口酒,怕只喝了半两,就让他成这样了?

李世民没学程咬金,小心翼翼地往酒盏里倒了小半杯,端起来抿了一口。

香、甜、辣。

这三种滋味,一瞬间同时在他的口腔里爆发出来,这一口小小的酒水,入肚之后却迸发了极大的能量。

肚子烧了起来,身体里四通八达地蹿着一股暖意。

“好酒!”李世民也不由得嚷了一嗓子,眼里泛着亮光,这种野马一样难以驯服的酒才是真正的好酒。

以前喝得那都是什么东西。

和这一口酒相比起来,以前喝的那都是和水一样寡淡的玩意。

一口酒,一口菜。

酒水刺激着味蕾,菜肴柔化着酒水,两者相辅相成,酒水更加甘甜起来,菜肴也更美味起来。

“店家,再来一份金丝肉。”李世民反客为主,看着桌子上所剩不多的土豆肉丝,嚷嚷了起来。

程咬金把荷包重重拍在桌子上。

李丽质有些嫌弃地皱了皱鼻子,站了起来,坐到隔壁桌上,轻声说道:“店家,再来一份金镶玉。”

她是不喜欢喝酒的,尤其是这股烈酒,她仅仅只是闻了几下,就让脑子有一股混混沌沌的感觉。

索性自己单独坐一张桌子,自己吃自己的。

隔壁桌的尹露露拿着认字的本子,小跑到李丽质身边:“姐姐,你长得好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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