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清顾月是都市小说小说《蓝茵纪事》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作者“贵竹”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梗概:我含糊地道:“管它什么样子,总之比你做得还不成功”说到这里,我拿起饭碗,指了指那盘螺肉道:“我原本没打算这一餐能吃好,这比我预想的要好很多,我们开动”玉秀噗嗤一笑,嗔道:“你对我这么没信心!”说到这里,自己又忍不住笑了起来,刚才的沮丧早就烟消云散了后来我才知道,昨天她跟帮佣学了好几个小时,还向楚仪请教过,就是为了这一餐饭,今天特地放了帮佣一天假,就是为了让我试一下她的手艺——遗憾......
序章 在线试读
公元二零零四年六月八日,扬州。天气渐趋炎热。
我从学校回到“家”,已经很晚了。
我住在郊区的一幢老式建筑里,但这不是我的家,只能算是“临时行宫”。
房子建在一个绿荫葱葱的山坡上,足有三百平米,还带一个后花园。
刚走进客厅,眼前顿时一黑。
我本能地向后一抓,只听一声娇呼,触手一团饱满的肉球,然后一个酸软的身体伏在了我的背上。
“你今天这么早下班?”
我无可奈何地看着身边那个偷袭未遂的“女贼”,调侃道。
“还不是为了你,特地做了一些菜,本来想” “想什么?
——我心中暗笑,然后一脸郑重地道,“我决定了,今天在床上好好地慰劳一下我的老婆大人。”
“老婆?”
她美丽的双眸瞪得像两个红樱桃,我心叫不妙,但她已经扑过来。
于是,我只得空着肚子上“战场”,谁叫我没事提那两个最令她动情的字眼呢?
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沈浩,身高一米七九,长相说不上非常英俊,只能算是耐看型。
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现在是扬州大学农学院一年级学生,今年刚满十九岁。
身边的女子叫罗清,二十二岁,市刑警大队副队长,我们相识还不到半年,初次相遇时颇具戏剧性。
当时她像只母豹似的满大街地追一个偷钱包的小贼,我刚好坐在候车亭里边看报纸边等车。
那个贼也太不幸了,在我跷起腿伸懒腰时刚好从我身边奔过,于是理所当然地来了个“五体投地”。
之后,鉴于事情“巧得离奇”,我被她请回刑警大队“协助调查”,一来一往就花了我整整一个星期。
还好,当时学校正在放假。
在百般解释无效的情况之下,我就和她打起了太极拳。
随着了解的加深,莫名的情愫也在彼此心中滋长。
一个月后,我干脆搬到这幢老式建筑里和她同住,反正我是一个穷光蛋,与其将打工挣来的可怜的薪水用作车马费,还不如大大方方地住在一起。
幸好她虽然长得非常漂亮,却也很任性,笃定一件事情,就不肯放松,更不会在意别人的眼光。
因此,我们两人除了一个工作一个学习之外,就在这幢古色古香的建筑里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
我从不问她的家世,可能从一开始就认为彼此的关系不会长久。
毕竟我只是一个大学生,而她已经工作,且是个“条子头”。
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一反平时“正经”的样子,总是想办法整我,而我又打不过她,只得诸般巧计来抵挡。
床下“打”不过,就在床上把她“整”得很惨。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半年,其间倒也其乐融融。
不过,平静的背后总会伴随着变化,人不可能一辈子平平安安,而我的“变化”到底走向哪里?
恐怕之前的我打破脑袋也想不到。
夜晚,突然下起了大雨,夹杂着震耳的雷电轰鸣,木质窗户都开始颤抖起来。
我们躺在床上,罗清裸身贴着我的后背,一付很胆小的样子。
——堂堂刑警大队副队长会害怕打雷?
打死我也不信。
“暑假陪我去一趟北京,行吗?”
罗清忽然问道。
我挪过身来,诧异地问:“去北京做什么?”
“见见老爷子,他一直催我把你带回去。”
“你将我们的关系告诉你父亲了?”
我惊讶地问,“不是说好了暂时不公开吗?”
罗清轻轻地掐了我一下,道:“我们都发展到这个地步了,能不说吗?
不过你放心,老头子还不知道,老爷子是我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