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时光里的尘埃》,是作者“雨蓝”笔下的一部现代言情,文中的主要角色有云卿郁晨,小说详细内容介绍:子弹还镶嵌在她的手臂里 鲜血染透了她的衣衫 她毫无知觉蜷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 安静的像一具尸体 周围一片漆黑 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响起, “值得吗?” 卷翘的睫毛微微颤了一下 值得吗? 怎么不值得啊? 想起那抹抱着佳人,毅然决然的背影 她笑了 不撕心裂肺的痛过怎么会彻彻底底的放下 她睁开眼,对来人道, “师傅,给我疗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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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唐:比上一本玩宋好一点,就当是架空才能看下去,轻松爽文 射柳人生——射雕同人:可以写完吗? 亲 不要挖坑了啊 口袋之数据大师:年纪轻轻的为什么就患上文青这种绝症,可惜了……蓬勃的荷尔蒙、熟练的灌水技艺、恰如其分的中学二年级自我感动,不发在废撸可惜了……第2章 下山
在山上这十年,云卿其实过得很充实,周丙昌确实对她很好,但周丙昌很少住在山上,每年只有夏季最炎热的两个月会到山上避暑。
不过他高薪聘请了很多专业老师对她授课,无论是学校里要求的那几门知识,还是课外追求的各种兴趣爱好,她通通有所涉猎。除此之外,她每天最期盼的事情就是跟师傅练功。
十年前,云卿刚到山上的时候封闭了自己,七岁的小女孩天天把自己关在房间不吃不喝也不说话,小小的一只孤零零缩在角落里,一双漂亮的眸子没有任何情绪,平静得只剩下死寂,周丙昌对此无计可施。
直到有一天,一只小猴子偷偷爬到窗沿上好奇的往屋内张望,云卿听见动静一抬头刚好迎上小猴子的视线,两两相望,一人一猴呆滞了片刻。
须臾,小猴子闪电般抓起窗边桌上的吃食,迅速跃下窗台,转瞬即逝。
云卿懵了,七岁的小女孩的眼里终于有丝情绪,她骤然起身,风一般往外追去,外面早已没有小猴子的影子,她不想思考也没有方向,只想肆意横行的在山林里横冲直撞,仿佛这样就能麻痹自己忘记那些妄图吞噬自己的噩梦。
直到遇到一头野猪,她停了下来,才发现自己早已伤痕累累,她感觉不到疼,也感觉不到害怕,她直愣愣跟野猪对视,在野猪奔过来的瞬间她闭上眼,她突然觉得解脱了,甚至有些兴奋,一家人终于要团聚了吗?
脑海里忽然划过一个人的影子,修长帅气的身影,那应该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眷恋了。
恰巧此时净空在附近抓野鸡,听见动静后赶过来,千钧一发之际在猪爪下把她夺了回来。
回神之后她没有觉得被吓着了,刚刚生死交替的一刹那她是麻木的,好像她确实死了,死去的是曾经封闭绝望的一个她。
她望着眼前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的和尚,眸子里迸出一丝光亮,她想,如果我跟他一样强大,是不是所有不幸就可以避免了?
是的,她想跟他学功夫。
净空是个典型的酒肉和尚,随性惯了,为了逼退小姑娘,给小姑娘提了个要求,如果她能抓到三只野鸡,就答应教她功夫。
让一个七岁多的小女孩到深山野林里抓野鸡,还要抓三只,无异于天方夜谭,小女孩听到后只是微微一愣,随即转身离开了。
净空松了一口气,每天被一个沉默寡言的小女孩缠着,浑身难受得紧,对于一个不合格的和尚,有肉有酒有佛祖就行,要是带个小奶娃,他想想都头疼,让她抓野鸡也不过是想让她知难而退而已。
直到有一天,小女孩提着三只野鸡蓬头垢面满身伤痕的出现在他木屋前时,散漫不羁的和尚眼珠子快掉到地上,恨不得给自己个耳刮子。
小云卿终于如愿以偿。只是野鸡还是要她继续抓。
十年来,老和尚没有问过她的名字,也没有问过她为什么这么执着学功夫,就像这次她离开,他也没问为什么。
原来真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在心中。
不知不觉云卿走到了山腰一处山崖上,她纵身一跃,借着崖下几根树枝使力,几个闪身,干净利落的立在下面一块平坦的空地上。
这块空地面积不大,四周有茂密的灌木和树枝,上面有山崖遮挡,极其隐蔽。平地**立着几个木桩,这里就是净空教云卿练功的地方。
云卿穿过平地往旁边的山洞走去,走到洞口,可以看见洞身比较狭窄,洞内漆黑如墨,云卿拿起洞口边放着的一盏电瓶灯,按下开关,在昏黄的光晕下,洞内景象尽收眼底。
云卿提着电瓶灯弓身而行,在狭窄的洞身里大约走了二十米之后,突然眼前豁然开朗。
洞内很宽阔,几十个平方大小,不规整,最引人注目的是洞**有颗自上而下竹笋状的钟乳石与拔地而起的钟乳石遥遥对立,石柱乳白清亮,笋尖还有莹莹水滴滴落。
云卿往右边走去,停在一个小水池旁,水面上氤氲着一层薄薄的雾气。
云卿把电瓶灯放在旁边的石台上,干净利落的褪去身上的衣物,幽亮的灯光下,少女的肌肤莹莹泛白娇嫩欲滴,她不紧不慢的迈入池中,顺着水池躺下缓缓闭上双眼,片刻之后她舒服的呼出一口气,莹白如玉的脸上浮出一丝薄红。
这是一个天然温泉,这里最开始是她师傅净空的秘密基地。
那次抓了山鸡成功拜师后,净空看她受伤不轻就带她来到这里,从此,这里就成了她的秘密基地。
练功十年身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伤疤,肌肤不仅雪白莹澈还光滑细腻,不得不说,温泉功不可没。
云卿觉得,在金佛山这十年要说最舍不得什么,应该就是这个温泉了,这个能让她全身每个细胞都放松的地方。
当然,还有那只倔傲的红隼,那群调皮肆意的泼猴,嗯.....包括那些喜欢跟它躲迷藏的野鸡。
十年,她以为自己漫不经心的活着。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她嗤笑一声,那又如何?
终究是要离开的。
B城,机场,下午两点。
云卿下了飞机,身着一身简单的白色休闲套装,衬得肌肤莹白细腻,头发稍长,披散在背脊下端,发尾稍显弯曲,额前薄薄一层流海微卷,映着白皙精致的鹅蛋脸,明眸皓齿,乍一看,宛如误入尘世的精灵。
她拖着行李箱随着人流快速移动步履匆匆,高昂着下巴,一双鹿眼目不斜视,1.65米的个儿愣是走出了1.95米的错觉,引得周围行人频频侧目。
到了出站口,她往外扫了一眼,看见一个年轻男人举着写着她名字的牌子,男人在接电话,视线有所偏移。
应该是周爷爷给她安排接机的人。
她迈步往那人走去,须臾间就走到那人身后。
她默了片刻,见他终于挂了电话开始四处张望,便抬手拍了拍他的后背。
男人转身看见她连忙收好手机,试探着问,“云小姐吗?”
云卿点了点头。
“不好意思,刚刚在接电话,我叫喻致,是周总的助理,我带你去车上吧。”喻致带着一丝歉意,顺手接过了行李。
云卿没有说话,默默跟着喻致往停车场走。
喻致眼尾余光扫了眼身边的小女孩,小姑娘很漂亮,外表属于温软娇俏清纯可爱的一类,就是感觉太过安静了。
他终于理解周总之前为什么特意交代,要求他务必主动热情一点。
云卿上车后坐在了后排,她微微侧头,透过车窗望着这久违的车水马龙恍如隔世。
她感觉自己像是出家了十年,骤然还俗,与这社会有些格格不入,好像有点想念山上的虫鸣鸟啼了。
不过也只是突然间的一丝感慨,她不是喜欢悲秋伤感之人。又想到明天就要去学校报道,她记得周丙昌给她安排的是B城一中,她在网上搜了一下,B城一中是B城最好的一所高中,当然她报道之后还需要进行一场考试来决定她的班级。
B城一中高三一共有四十个班级,文科十八个,理科二十二个,文科重点班两个,理科的重点班也是两个。
云卿决定读理科,不得不说,她的文科确实不太好,她不喜欢记一些她不感兴趣的东西,除非必要,所以她认真对待了语文,因为不管是文科还是理科高考语文占分确实比较大。
虽然她脱离了社会很多年,通过上网还有跟家教老师的交流,她对正常的学生生活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她不排斥也不期待,不过能搭上最后一班车体验一下也挺好。
想着想着,她阖上双眼。
喻致见状把空调温度开高了一些。不知不觉到了小区门口,喻致停好车,云卿自然醒了过来,她没有真的睡着,只是太累了浅冥了一会。
喻致下车为云卿打开车门,拿着行李后领着云卿往小区走去,小区大门“锦绣佳苑”四个大字很是醒目。
“云小姐,这是B城一中附近最好的一个小区,步行到学校只需十几分钟,安保环境都是一流的,周边吃的玩的一应俱全......”喻致边走边给云卿介绍周边的情况,也没在意云卿应与不应,一路滔滔不绝。
小姑娘没什么表情,但偶尔也会点头表示回应。
喻致也不气馁,努力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兴致勃勃继续说道,“这小区大门口右边直走不远就是A大了,A大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学府了,云小姐,有空的话你可以去A大看看,里面环境也很不错的。”
“好。”一个软糯温软的女声传入耳膜,喻致愣了一下,他反应过来这是小姑娘今天见到他说的第一句话,哪怕只有一个字,他仿佛有种感激涕零的错觉,还没来得及收住的笑容更加灿烂了。
不一会就到了房门口,云卿住在十楼,喻致打开房门礼貌的让云卿率先进屋。这是一个一室一厅的小公寓,装修得简单温馨,家具设施齐备,看得出都是新的,云卿四处打量了一圈,然后走进卧室,卧室里床已铺好,一套蔷薇色的被单,一看就是小女孩的房间,她走到窗边拉开窗帘,阳光倏然泄入,昏暗的屋子顿时亮了起来。
她转身打开衣柜,发现衣服也准备好了,各种类型款式分门别类,不过她的生活用品一直都是有人提前安排好的,她也习惯了,偏过头,看见电脑桌上有一台崭新的笔记本电脑。
她陷入了沉思,周丙昌待她,跟亲孙女真是没两样了。
哦不,或许连亲孙女都比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