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迟迟蕴是现代言情小说《我日记本里的常客》中出场的关键人物,“张云”是该书原创作者,环环相扣的剧情主要讲述的是:点,倒也是事实虽然薛迟一直和我待在一起,但几乎所有人都不会对我们起哄或开玩笑,更不会觉得,薛迟靠近我的意思是要做我男朋友因为比起我,哲学系的第一名迟蕴,在大家的心目中更符合薛迟的另一半形象知性、优雅、长发、身材好、成绩棒女神,配男神有问题吗?那显然是没有的刚入学军训的时候他俩就经常被开玩笑,后来文艺晚会也一起主持过节目,加上迟蕴喜欢薛迟人尽皆知,虽然不是一个专业,但大家还是都觉得,拿下......
第5章 在线试读
是天很热,我爸把行李堆在校门口,让我在那里看着,他跟我妈去买瓶水。于是我就守着几个行李箱、大尼龙袋,局促地站在校门口,眼巴巴地看着来往的人。
也不是想找什么人帮忙的意思,就是自己站在那里多少有点尴尬。
然后我看见有个高高的男生,穿着一件藏蓝色套头卫衣,带着一顶鸭舌帽,正在一棵大松树下和别人说话。
或许是察觉到了我的视线,就转过头来看了一眼。
那个人就是薛迟。
我承认我俗气,但是他转过头来的那一秒,我真的很心动。
他好像看出了我的窘境,就迈开步子欲往我这边走。
只是可惜他还没走两步,我爸妈就拿着水回来了。
我一边拧瓶盖,一边用余光瞥见他又退了回去。
后来发现我们是一个专业,还是一个班的,简直就像从天上凭空掉了笔大奖。
我本来想慢慢接近他的,谁知道才刚开始军训,迟蕴就出现了。
其实和她比起来,我是有点自卑的。
因为她确实是一眼看过去就很有气质的人,想必是出自条件极其良好的家庭。
而我呢,我爸虽然也有几个钱,但是人比较粗俗、大大咧咧,用简单的话概括就是暴发户。
他也没有什么培养我特长的意识,只是比较宠着我,要什么给什么。
我唯一拿得出手的特长就是很小的时候,为了和男同学装B,去练了几年毛笔字。
因此我字写得还不错。
除此以外,我好像什么也比不过迟蕴。
意识到这一点以后,我对薛迟的喜欢就忽然变得有点不堪入目,跟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似的。
我忍不住想要靠近他,理智却总是把我往回拉扯。
从此以后我的感情只能秘而不宣,薛迟也只能成为我日记本里的常客。
……宿舍里,薛迟蹲下来仰头看着我,情绪不明。
我眼神闪躲。
忽然他伸出手替我擦了擦额头的汗,轻声说:“别瞎想。”
见我点点头,才拎着书包走了。
薛迟一走,刚刚还在装睡的室友们瞬间活了过来!室友小唐:“三人行。”
室友阿徐:“必有电灯泡。”
室友满满:“本来我觉得你很电灯泡,但现在看来,是时候把赌注压在你身上了。”
我迷迷糊糊看他们:“什么赌注?”室友满满切了校友群给我看:“看看看看,全校都在下注,薛迟最后花落谁家。
有同学狠心下注了两块钱,压了迟蕴。”
室友小唐 :“怎么说呢,我看发家致富就看今天了!我觉得你能行。”
我:?我唾弃你们的行为。
如果说没有车祸这件事的话,我和薛迟估计也就这样了。
一直做普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