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莫晴饭要我命出自现代言情小说《他是狼外婆》,作者“饭要我命”大大的一部完结作品,纯净无弹窗版本非常适合追更,主要讲述的是:因为一些事情,莫晴失了自信后来有一个人,他说:“你怎么那么好看呀?”他一直把夸奖的话挂在嘴边,后来莫晴才知道,这只不过是他办成狼外婆的模样罢了
第7章 自己故事的主角
莫晴上了高中,学习方法一点都没摸透,她还以为像初中一样,初一初二玩,初三努力一段时间就好。
让莫晴失策的是,高中的知识点需要积累的。
语文课上那难背的文言文,考试考猜测作者思想的题目;数学那似懂非懂的题目,换汤不换药也敲不开莫晴那容量有限的脑子;英语那现在进行时过去进行时过去完成进行时,什么关键单词判断句子的时态等等等等的东西将莫晴脑子塞炸。
莫晴信誓旦旦地表示理科她一定能学好,到头来只稍微懂得老师讲过的题目,换了数据就能让莫晴有了题目整了容的感觉。
莫晴意识到自己是个十足的学渣。
然后莫晴就放弃了,使劲地玩儿。看小说,看漫画,看学校门口小报亭买来的五块钱一本的《青年文摘》、《意林》、《读者》,还有模有样地用笔记本摘抄下那些自己优美的句子,等到下次写作文的时候再生拉硬套进去,不管是否合适。
但是那些做派是一点没少。上课盯着老师;买了星期本,周一到周日七本;放假三天把七八个老师发的十多张卷子并数带回家,打算假期弯道超车。
可是没有用,莫晴懒。盯着老师了,可是脑子不知道在想什么;本子记不到笔记,全拿来写那些无病**的句子;试卷是带回去了,但是收假那天原封不动地带回去在教室补作业的情况也很狼狈。
然后考试都是倒数。
可是莫晴想不到办法来改变。
之前在读高二的时候,有个她认识的男孩子来这所学校读高四,但是莫晴总能看到他吊儿郎当的样子。更气人的事情来了,他高考完,考了个专科,还大张旗鼓地办升学宴。
这还是莫晴回家看到请帖才知道的。然后莫晴就跟妈妈嘲讽道:“就考了专科还好意思办宴席?要是我肯定没脸给你们办!”
然后妈妈无语说道:“你考上再说吧。”
其实也不止这一件事情让莫晴受到刺激。
爷爷是开小卖部的,莫晴从会算数开始就给爷爷看铺子看到她住宿读书。高二学校放了半个月暑假的时候,爷爷要去批发部进货了,就喊来莫晴去看店。莫晴想着没事,反正也不想写作业,就去了。
铺子早上没人,后来一个黝黑矮小男人进来了,轻车熟路地抄起角落的、村里大部分男人都吸过旱烟,用他那布满褶皱的手指捻起旱烟旁边盒子里面的土黄色烟丝,塞进旱烟的小口,再从裤兜里掏出打火机,咔嚓一声把烟丝点燃,把布满胡茬的嘴巴凑到烟筒那里,享受地吸了两口,再慢悠悠地把烟雾吐出。完事还不够,男人还往烟筒里用力地吹了几口,烟水从塞烟丝的小口漫出来,撒了一地。
吸完烟的男人心情舒畅,但嘴里却吐不出什么好话来:“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到时候不还是给人打工嫁人。”
铺子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这话明显是说给莫晴听的。
莫晴又气又羞,偏偏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反驳他。
因为自己成绩不好。
莫晴突然很怕,如果自己学习不好考不上好学校怎么办?是不是也像这个男人的儿媳妇一样?早早嫁人熬日子?
那天之后爷爷再来喊莫晴去看店,莫晴再也不去了。莫晴害怕去了又要被那些长了七八个嘴巴的人嘲讽。莫晴拒绝了爷爷,爷爷很生气,咳着嗽骂骂咧咧地走了。
莫晴很委屈,可是爷爷不懂自己的顾虑。
暑期过得确实很快,开了学莫晴就高三了。
开学第一天,年级领导给高三开了会,说了些鼓舞人心的话,宣告高三冲刺的时刻来临。
莫晴暑假受了刺激,高三好好全面复习一下了。她把高一高二的数学化学物理生物的同步练习册从宿舍床铺底下扒拉出来,但是找不到全的了。每天中午不回去宿舍午睡,就把以前没做的习题,按照同步练习册的步骤来慢慢练。先看了例题,看懂了再把例题解题过程遮住,自己再做一遍。然后扩展题。
这不做不知道,一做莫晴就像打死高一高二时候懒惰的自己。同步练习册上居然好多题都是没有写过的痕迹。要问为什么没有写过的迹象,那是因为老师有发别的资料,并且嫌弃这本上的习题太过简单,而不用这本本子上课。老师不说做,莫晴懒惰性子肯定也不会写。
于是就这么空了下来。
莫晴敢打赌,班里那些学霸这些本子上肯定都是密密麻麻的解题过程。
这就是学霸和学渣的差距吧,学渣不会主动去碰老师没说过的题。
莫晴基础差,没能力碰《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的题目。只能一点一点慢慢嗑最简单的版本。
请不要觉得莫晴开了窍,也不要小看懒惰的力量,这不过是假性学习罢了。
莫晴早上既不像爱学习同学那样起得早,晚上睡得晚也不是学习,下午放学到晚自习的时间大部分也是在摊贩面前流连忘返。很多时间都没有利用上。除了中午。
莫晴在自我欺骗式学习。
由于觉得离高考日子还有一年,莫晴不管怎么都急不起来。暑假那些刺激像石子投进了水里,有了涟漪,时间久了水面也会平静下来。
学习的激情没有了,但是另一件事情却在莫晴心里泛起了波纹。
这天下午莫晴还是和往常一样,放学回宿舍洗了澡,就和曾曾直接出去校门口的小饭馆吃饭去。路过篮球场的时候发现高一时候同班的女同学在看男孩子打篮球比赛,莫晴和曾曾上去打了招呼,顺便停下脚步看了两眼。
有一个男孩子英姿飒爽的模样吸引了莫晴。莫晴不太懂篮球,但是不妨碍莫晴被男孩子帅到了,她永远记得男孩子越过几个人在阻拦投了一个漂亮的三分球。
然后一场球下来,莫晴的眼光一直在追随着男孩子。
男孩子是隔壁班的,跟吴同不一样,吴同是9班的,那个男孩子是11班的。莫晴高二的时候见到过他,那时候她们班在三楼,男孩子班在二楼。某天下午上去教室走到他们班楼梯口的时候,见到他们在问他们班主任问题。不过那个时候莫晴对他无感。
现在看了这场比赛,倒是让她彻底地把他记在脑子里面。
打了差不多,曾曾就拉莫晴去吃饭了。
莫晴也没想瞒着曾曾,就问她:“刚才那个男的叫什么名字?投三分球那个。”
“哪个?投三分球的有好几个。”
“啊?是吗?我还以为就一个。”
于是两人对不上人,打听名字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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