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现代言情《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男女主角姜笙郑如谦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非常值得一读,作者“陌于之”所著,主要讲述的是:在外流浪十五年,她唯一的收获就是捡了五个哥哥,为了让哥哥们出人头地,她可谓是吃尽苦头,好在五个哥哥不负众望,各个都名声大盛。原本以为她可以在乡下提前养老,谁知将军府竟然找上门,非说她是抱错了的真千金,还将她带回了家,让她摇身一变成了大小姐。父母愧疚,对她疼爱有加?不存在的!他们嫌她粗野,嫌她不识字,嫌她……好在,新科状元郎是她哥哥,新贵皇商是她哥哥,获胜归来的小将军是她哥哥,就连那个神秘的疯批男人也是她哥哥!有五个大佬哥哥撑腰,别说区区将军府,整个京城的人见了她都要毕恭毕敬,客客气气!假千金再厉害,有她这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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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笙说的没错,大家都没有爹娘,凭什么要别人供养,这里本就不该有吃白饭的。
深山冷幽,三个人就是比两个人要快,也才半下午,就捡满了两抱菌子。
郑如谦背着竹娄,方恒拎着包袱。
姜笙难得不需要负重,心底特别不得劲,想了想还是摘下十几个菌子,用衣服兜着,小心翼翼地跟在两个哥哥身后。
路上遇到相熟的村民,看见三个小孩瞪大了眼睛,“小姜笙,你前头两个是谁啊。”
“是我哥哥。”姜笙大声回答。
村民更疑惑了,这小姑娘在村里流浪了五六年,什么时候有哥哥了。
“真的是我哥哥,这是我二哥,这是我三哥。”姜笙炫耀似的介绍,“我还有一个大哥,不过他生病了。”
“哦哦哦,四个孩子啊。”村民叹了口气,“这样乖的孩子都舍得扔掉,真是造孽。”
不过叹气归叹气,大家都不富裕,也都养不起那多出来的一张嘴。
希望小姑娘的哥哥能对她好吧。
回到破庙,郑如谦忍不住嘀咕,“你什么时候给我们排序的?”
“当然是按照遇见你们的顺序了。”姜笙理直气壮,“叫名字多不好听,以后就叫大哥二哥三哥。”
“可是,你不是先遇见的我吗?”郑如谦急了,“我应该是大哥才对。”
姜笙没说话,瞟了一眼正在抄书的许默。
论起刚正不阿,儒雅温和的大哥气质,郑如谦被许默甩出八条街。
“你……”郑如谦刚开始还挺悲愤,想想许默说话做事的确更为优秀,只能强行自我安慰,“没关系,好歹不是老三。”
方恒,“……”
没有表情的脸出现细密裂纹。
这次晒菌子,姜笙本打算再晒三天,可许默的书只用两天就抄完了,需要去换新书。
没办法,姜笙只能把菌子装进竹娄里,去集市叫卖。
上次三天晒出了大半竹娄,这次差不多的量,竟然装了满满一竹娄。
姜笙若有所思。
等卖完菌子,查了查铜钱,发现竟有二十枚之多。
“比上次多卖了四文钱。”郑如谦惊呼,“就因为少晒一天?”
兄妹俩对视一眼,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再把抄写的两本书兑了,今天的收入就是足足二十八文。
姜笙兴奋极了,她还没见过那么多的钱,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分配。
“我们买点米面吧。”方恒难得出声建议,“菌子好像比米面要贵,我们吃菌子有点浪费。”
其实是连吃了三天菌子,吃地他头晕眼花,再也不想看见菌子。
“好。”姜笙用力点头。
等去了菜场问一问,果然米面要更便宜,姜笙兴奋地买了五斤米五斤面,也才用了五文钱。
菜叶不用买,村里到处都是野菜,揪一点就能用。
路过肉摊,姜笙嘴里疯狂分泌唾液。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最开始是不好意思去偷东西,后来是知道几位哥哥接受不了捡残羹剩饭,就老老实实煮菌子吃。
可姜笙还是馋肉啊,哪怕只是喝口肉汤都行。
但他们今天赚了二十八文,存起来二十文,就只能花八文。
已知花掉五文钱买米面,剩下就三文钱,估计连个猪尾巴都买不到。
姜笙蹲在肉铺摊跟前来回打量,最终把目光放在角落里几乎不剩肉的猪大骨上,“老板,来根猪骨头。”
“小姑娘,你要这骨头作甚?”老板疑惑不已,“这骨头上的肉沫子都不够塞牙缝的。”
姜笙咽了口唾沫,“我就喜欢啃骨头。”
得,老板不再说话,按照一文钱两斤称了根猪大骨,“一共五斤,给两文钱吧。”
姜笙欢快地付了钱,扛着猪骨头,如获至宝。
方恒在后头跟着,顺手扯过抱在怀里。
于是,姜笙又空军了。
她看看郑如谦背上十斤的竹娄,又看看方恒怀里的猪大骨,心底涌起欢喜。
如果说最初留下他们,只是因为可怜,又或者贪图保护。
那么这一刻,姜笙突然体会到了,陪伴的意义。
“姜笙,这猪骨你要怎么吃啊。”郑如谦突然扭过头,嘴里包着一泡口水。
姜笙,“……”
刚才的欢喜飘走一大半。
“清水煮不好。”方恒也难得蹦出几个字。
欢喜都飘完啦,两个挑嘴巴,竟然嫌弃她的厨艺。
姜笙气鼓鼓的,但还是路过调味品店,仔细地买了一文钱的盐。
一文钱能买两个包子,能买半根猪大骨,但只能买一小撮的盐。
姜笙表示痛心疾首。
回到破庙,许默还在熟睡。
姜笙冲过去,刚要给他拽一拽被褥,许默就猛地睁开眼。
当看见熟悉的三个小孩,他松了口气,放下戒备,“你们回来了。”
“嗯,买了猪骨头呢,今天吃骨汤面。”姜笙献宝,“大哥,你有口福了。”
不是许默哥哥,而是更为亲昵的大哥。
许默心头一跳,怔愣原地。
他是独子,一直很期待有弟弟或者妹妹,但母亲的肚子始终没有动静。
不曾想家中骤变以后,居然能够遇到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这种感觉……挺好的。
许默缓缓勾起嘴角,“我很期待。”
不过这种期待,在看到黏黏糊糊的一大碗之后,变成了惊愕。
“大哥,我不太会做面条。”姜笙搓着还带面块的手,羞赧道,“我只看见过张姑姑这样做。”
没成想自己一上手,面就不听使唤了。
不是水多,就是面多。
原本打算吃一顿的量,慢慢就增加到了三顿。
这也就罢了,面活地太软,切的时候不成个,也没撒面粉阻挡粘性,导致本来有韧性的细长面条,变成了黏软的面疙瘩。
骨汤也没熬浓白,更没有去腥,煮出来这一锅,味道可想而知。
但好歹,有盐了。
许默没有嫌弃,接过面碗,小口品尝着喝完。
吃过没加盐的菌子,吃过清水煮的烂菜叶,这在他眼中已是美味。
方恒跟郑如谦也没挑,老老实实吃完,收拾了碗筷。
姜笙从怀里掏出来二十枚铜板,和之前的铜板,以及两个金豆子一起藏在佛祖脚下。
算一算,距离从医馆回来已经十天,再过五天就是半个月,要给许默换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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