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叫做《前夫总来求复合》,是作者“孟晓”写的小说,主角是孟晓杨易。本书精彩片段:(懂事坚强女主*智商出走男主,追妻火葬场)孟晓从没有想过,往日亲近的人,会欺骗她这么深。 帮他还债,供他读书,同时打三分工,却意外得知,他家境殷实,是城中顶级富二代。 他们笑着看她这个乡下孤儿,被大少爷玩的渣子都不剩。 这恶俗的故事里,杨易有权有势,孟晓招惹不起,也逆不了袭,唯有死心认栽。 可放手之后,杨易却反过来不放手,拿捏孟晓的软肋,她被迫结婚。 她想他或许改过自新,成为她的依靠,却......
以武侠修真为叙事背景的小说《前夫总来求复合》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孟晓”大大创作,孟晓杨易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梗概:果然,孟晓没拒绝。李冉和周瑶纷纷向叶思雨投去膜拜的眼神,叶思雨高傲的哼哼,冷笑着敷面膜。真是穷鬼奇怪的自尊心,宁愿吃人家剩下的。水煮牛肉香辣下饭,孟晓吃到下面,一堆牛肉藏在最底部,拿馒头的手一顿,假装不知道,埋头继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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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杨易给孟晓打电话想带她出去吃,孟晓没接。
杨易走不开,让家中保姆去画室,给孟晓送午饭。
孟晓不在画室,她猜测杨易还要来找她,所以和肖衍生告假回学校,在餐厅打了两个馒头回宿舍去吃。
宿舍里没人,看来其他三个人又出去改善伙食了。
刚吃了两口,三个人回来,李冉手里提着一次性餐盒放在孟晓桌上,孟晓要拒绝,叶思雨高傲的说:“今天吃剩下的,看你可怜给你吃。”
周瑶悄悄说:“你别听她瞎说,我们点多了,没吃几筷子,都是干净的。”
餐盒里面是水煮牛肉,里面的肉少了很多,菜量却充足,孟晓没拒绝,拿起筷子夹菜吃。
李冉和周瑶相互打了个胜利的手势,本来她们打算带份新的给孟晓,但是叶思雨笑话她俩傻,以孟晓那小穷鬼的自尊,吃整份铁定要给她们还钱,还不如弄半分让孟晓没得还。
果然,孟晓没拒绝。
李冉和周瑶纷纷向叶思雨投去膜拜的眼神,叶思雨高傲的哼哼,冷笑着敷面膜。
真是穷鬼奇怪的自尊心,宁愿吃人家剩下的。
水煮牛肉香辣下饭,孟晓吃到下面,一堆牛肉藏在最底部,拿馒头的手一顿,假装不知道,埋头继续吃。
面前扔过来半包奶糖,砸在桌上哐当一声,叶思雨轻蔑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别误会,这破商家各种口味混起来整包卖,这包糖我们都挑完了,剩下几个味我们三个都吃不下去,你拿去别浪费。”省的低血糖头晕,人都晃悠,还对着俩破奶糖哭,磕碜谁呢。
孟晓背对着她们,没说谢谢,牛肉很好吃。
……
酒吧老板这几天身处水深火热之中,首先他很开心,VIP客户现在每天都来。
但是他又很难受,VIP在后厨把妹子。
咱就是说,你要是真喜欢这姑娘,花点钱买点首饰包包衣服使劲送不好吗?
再不济咬咬牙送车送房也不是不行。再带着姑娘去那有美食美景的地方多玩几圈,甜言蜜语多说几句,副卡可劲儿的让姑娘刷,再硬的骨头都能啃下来。
这天天跑来替这姑娘上工是几个意思?
还有孟晓也真敢指使VIP进出搬货,她怎么就能这么安稳的坐着,还看书?!
她不知道这大少爷什么身份?难不成欲擒故纵?
看这大少爷追她的较真劲儿,把握住这个大少爷,这辈子都不用奋斗了。
难道是他看走眼,这孟晓不是老实疙瘩,而是高段位玩家?
真正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形式出现,至理名言,诚不欺我。
他混夜场这么多年,这么玩命泡……阿不,追女朋友的少爷还是第一次见。
老板感叹,代沟啊,现在年轻人的恋爱节奏,他这老年人不懂。
这事儿,少爷爱玩就让他去,他就放放水不掺和。
也没准儿人家就是来体验生活的,孟晓这姑娘一看就不好招惹,说不准以后就是大少爷的人。
这年头,有钱人为了真爱干什么的都有。面上一个门当户对,背地里一个爱而不得,他也见了不少。
就是不知道,孟晓这姑娘能扛多久。
……
杨易把酒搬的差不多,满头大汗在孟晓身边坐下。
见孟晓不动声色的继续看书,杨易心里委屈,以前他帮她工作的时候,她都会跟着他嘘寒问暖,现在她眼里竟没有他。
“晓晓,我搬完了。”杨易低声道,散发热气的头伸到孟晓的书前,委委屈屈的说:“你都不看我一眼。”
她心里还是怪他的,这几天送她上下班她不愿意,让她住他那里她也不愿意,就连带她出去吃饭,她都以时间紧迫为由拒绝。
杨易不知道,这苦肉计还能用多久,她这一次是真的记恨他。
对上杨易失落的目光,孟晓从旁边杨易拿来的保温盒里取出一张湿巾,给他把脸上的汗擦干,再倒点汤给他喝。
这几天的晚饭,都是杨易家的阿姨做好,下班去接孟晓再拿给她,里面从主食到水果样样具全,全是孟晓爱吃的东西。
以前看一眼就馋的食物,现在孟晓一眼都不想看。骗他自己吃过了,再让杨易拿回去。
名为杨易的大狗子,坐等享受孟晓的“服务”。
孟晓心里却冷静万分,这是杨家的少爷,不是她相恋多年的男朋友了。
“晓晓,我朋友在外面,我们一起过去见一见,好不好?”杨易道,怕孟晓拿工作做借口,连忙补充:“我把酒都搬好了,不信你去前面看看。”
这几天,赵平轩他们每天都来,他忍到今天才敢提议。
孟晓把书收到帆布袋子里,笑道:“我这样,不好见人。”
她还穿着工作的黑T恤,头发也只是扎了个马尾,素颜不说,手上还满是灰。
杨易本来担心她不愿意见,没想到是这个原因,连忙带着她往楼上走。
酒吧楼上是酒店,怎么说呢,连体产业。
杨易刷卡把套房的门打开,孟晓见怪不怪,进去洗澡,她洗完杨易洗。
房间内挂着几件衣服,符合时下女孩喜欢的款式,孟晓挑了件长一点的碎花裙子换上,头发照样扎成马尾,她是自来卷,头发扎起来发尾卷曲,天然的很漂亮。
只可惜她嫌麻烦没留刘海,显得她多出几份干练,否则孟晓就是时下最流行的那种“白幼瘦”型的萌妹子。
房内梳妆上摆着瓶瓶罐罐,牌子和杨易家里的一样,应该也是杨易让人送来的。
孟晓从来不化妆,这些东西她没碰,用自己携带的面霜,擦干脸抹了点。
她的手太干,现在洗手之后她都要抹一点
杨易穿着件浴袍出来,短发上的水用毛巾擦干,从身后抱着孟晓看她打扮。
她比他想象的要漂亮,她常年都是八毛钱的袋装宝宝面霜,脸上很光滑白皙,夏天晒黑也不需要修复保养,过几天就能自己白回来。
这样的自身条件,让杨易曾经一度以为,杨幽天天叫喊皮肤问题长痘痘是矫情。
后来,宝宝面霜改成瓶装之后卖五块钱,孟晓又换了个比较便宜的老牌子,两块三。
那时候杨幽已经知道,要跟着妈妈去美容院保养了。
诸如此类的事数不胜数,孟晓用一块五的药皂洗贴身小衣服,杨幽喊叫这些东西伤皮肤,连洗手液都得是品牌制定。
杨易想起李若溪细致白嫩的手指,再看看孟晓满手的粗茧干皮,觉得自己是个混蛋。
低头,在她漏出的肩头印下漫长的一吻,最大的幸运是孟晓还喜欢他。
他可以弥补,一切还来得及。
孟晓拿出自己的口红涂上,颜色太红她适应不了,擦掉。
手掌下的腹部微微下陷,杨易收紧手臂,孟晓的骨骼清晰展现。她的每一处都让他愧疚,他把她饿的这么瘦,他甚至不曾给她的包里装过一只口红。
孟晓身材修长笔直,身上的裙子轻薄却不透,被杨易抱得太紧,她无法正常动作。
“杨易,你再不换衣服,那我就把衣服换回去,下楼。”
两个人无形的从属关系发生变化,杨易怕孟晓生气,赶紧放开,回到房里换新的西装。
孟晓收拾完毕走出来,从未如此精致过的女孩,让杨易心里最后的防线崩塌。
他是混蛋,才让她被埋没了这么久。她明明可以在她身边,被他呵护着生活,可他却偏偏让他的小公主尝尽人间疾苦。
孟晓才不管杨易的多愁善感,走到门口换鞋,帆布鞋配不上这么好的裙子,门口放着深蓝色的高跟鞋,很配孟晓挑的裙子,也很配杨易的西装。
是了,她第一次见他的朋友,当然要正式一点。
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那天见过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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