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袭1982》,是网络作家“吕律陈秀玉”倾力打造的一本都市小说,目前正在火热更新中,小说内容概括:大山里什么都有,有本事取出来,就能赚大钱!吕律重生回1982年,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开启赶山人生!......
主角是吕律陈秀玉的都市小说《逆袭1982》,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都市小说,作者“吕律”所著,主要讲述的是:是,别看我现在是个林场场长,但是,你知道这北大荒有多少个林业局,林业局下边又有多少个林场?林场场长,听上去好像很威风,但其实,我算是个啥?就这,还是我兢兢业业,谨小慎微这么些年才爬上去的,你又知道,有多少人盯着这个位置?手中的那点点权利,得慎重使用啊,可不能拿来胡作非为,稍有不慎,这些年的努力,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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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岔区,李建民家里。
李建民追着孔淑芬一路跑回家里,孔淑芬进了里间,把门砰地一关,门闩插上。任凭李建国在外面对着门如何拍打劝说,就是一声不吭。
李建民也是无招了,走到门口,一屁股坐在门槛上,看着院子外面来来往往的人,长吁短叹。
这一坐,坐了很长时间,眼看天色渐黑,李建民回望着里屋,双手撑着膝盖站了起来。
事情总不能就这么僵着。
渐渐冷静下来后,李建民去了厨房,亲手和面,做了碗鸡蛋面,端着来到紧闭的房门前,轻轻敲了下门:“媳妇儿,我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鸡蛋面,你把门开开,我给你送进来……也有些心里话要跟你说说。”
里面,孔淑芬坐在炕上,手支在炕桌上撑着脸,红肿的双眼无神地看着窗花,没给回应。
等了一会儿,李建民见里面没有动静,他把冒着腾腾热气的面放在桌上,自己拖了一个凳子在门前坐下。
长长呼了口气后,他平静地说道:“还记得年轻的时候,在伊春的照相馆里,咱们的初次碰面,我忙着取照片,冲进照相馆的时候,撞上迎面出来的你,那次,我给你赔礼,就是请你吃的鸡蛋面。
自那以后结识,到相知相爱,然后结婚生子,转眼就过了二十个年头。
这一路走来,不容易啊。
是,别看我现在是个林场场长,但是,你知道这北大荒有多少个林业局,林业局下边又有多少个林场?
林场场长,听上去好像很威风,但其实,我算是个啥?
就这,还是我兢兢业业,谨小慎微这么些年才爬上去的,你又知道,有多少人盯着这个位置?
手中的那点点权利,得慎重使用啊,可不能拿来胡作非为,稍有不慎,这些年的努力,可就全都废了。
你可以说我怂,但我心里,其实也是为了这家里好,也希望自己能往上更进一些。
咱们再来说说咱孩子的事儿。
你就好好想想,他这些年都干了些什么。
小打小闹,看似事情不大,可你这么一直护着,他都变成啥样了?
你知道外边人都叫他啥吗?二杆子。
喜怒无常、蛮横无理、为所欲为,他是越来越放纵了。
你是他的娘,护着他,这无可厚非,但事情总该有个度,慈母多败儿啊。
为什么,那就是因为,他不懂得人情世故,不懂得人心险恶,总以为天塌下来,有你我顶着。
可是,我们真的顶得住吗?
我不是不准他玩枪,可玩枪,那就得更有克制自己的能力,因为那是轻易就能要命的东西,他没这种自控能力啊。
今天儿子这伤,在我看来,不是什么坏事,有了这血的教训,或许,他这辈子就大不一样了。
这里到处是大山啊,知道有多少人葬送在这山里,尸骨无存吗?
他再这么下去,迟早的事儿,你再这么护着他,是在将他往死路上送,是在亲手毁了他。
山里人有山里人的规矩,他们有他们的行事准则。
就今天这事儿,那人做得过分吗,不过分啊,是咱们儿子惹的。
儿子是没有偷熊胆,没有偷狗,也没有将狗打死,但那是因为人家回来了,没给他那机会而已。若是人家没在,他肯定会做。
熊胆值钱,七八百一个,那是大钱了,很大的钱,林场伐木工人,一个月下来,不过二三十块钱,你明白这笔钱意味着什么吗?
知道好的猎狗对猎人是什么概念吗?那是命。
当着人家的面动枪打狗,那就是结了死仇了,他今天能活着回来,真的是他的运气。
是,我是可以想办法将那人送进班房,甚至去弄死他。
但是,万一不成呢?
那是个枪法很好,而且能用斧头劈死熊霸的盲流子啊。
万一报复呢?”
说到这里,李建民没有再继续往下说。
房间里面,还是没什么大的动静,但孔淑芬的神色却是变了,显得有些害怕。
沉默了好一会儿,李建民长长叹了口气,站起身来:“你好好想想吧,别干傻事,我去看看儿子。”起身走了两步,忽然又无奈地笑了笑:“这种事儿,人家杀上门来,都属正常,真到了那时,会死人的。”
说完,他脚步再没停留,匆匆出了们,顺带将门关上。
数分钟后,孔淑芬将房门打开,慢慢地走到桌前,看着那碗已经没了热气的面。
李建民的一番话,说得她心里拔凉拔凉的,尤其是李建民最后说的几句话,更是让她心惊。
她就那么呆呆地站在那里,心里翻江倒海,越想,越是后怕,越想越是不安。
最后,像是终于做出了某种决定,她搬来凳子,在桌边坐下,取了筷子,翻搅着那碗已经冷了的面条。
泡了那么长时间,面早已稀了,再不是根根分明有筋骨的样子,更像是一碗面汤。
就连冷掉的鸡蛋和鸡蛋汤,都变得腥气。
这样的面,并不好吃,但是,她还是一口接一口地往嘴里扒拉,吃得越来越快。
自己耽搁的,再难吃,也得吃。
……
吕律来到陈秀玉家院门口,那条活下来的狗凑到远门,冲着吕律摇尾巴,它早已经记住吕律,没有出声。
吕律正想出声,却看到陈秀清家左侧窗户上,糊纸的窗户上,人影随着煤油灯火焰的晃动而晃动。
这是陈秀玉的身影,正盘腿坐在炕上,用麻绳纳着鞋底儿,不时用针在头发上擦擦。
前世入赘陈秀玉家里,她现在所在的这间卧室,被打整收拾出来,成了婚房和卧室。
那时候,每次回来,经常能看到她在灯下做针线活。
这个心灵手巧的姑娘,纳鞋底做袼褙底儿鞋(老布鞋),用花绷子绷着布片绣花都非常拿手。
长时间凑在煤油灯旁边,灯芯上飘出的黑烟,总是将她的鼻头熏得黑黑的。
结婚的头几年,每年陈秀玉都会给他做上两双,可忙于生意,往来奔走,出于脸面考虑,时常附庸潮流,这布鞋顶多用来洗脚的时候换换脚,更多的时候是弃之不用。
到了生意失败,回到这秀山屯,翻出箱底儿藏着的鞋子,穿上后,吕律才真正体味到那一针一线的不容易,里面藏着的是满满的柔情。
此时看着窗纸上的人影儿,他不由一阵恍惚。
元宝就在这时转头朝着来时的大路吠叫了一声,并发出呜呜的凶声。
吕律扭头看去,不一会儿,看到马金兰提着马灯急急地往家里走,突然听到自家门口有狗叫,她迟疑着停下了脚步:“是谁啊,谁在哪儿?”
吕律微微一愣,赶忙出声:“大娘,是我,吕律!”
“是小吕啊!”马金兰快步走了过来,看到元宝娘四个,又赶忙停下,惊道:“你可得把这狗看紧点,可不能让它咬到我啊!”
“大娘,元宝很听话,有我在,它不会乱咬人!”吕律安慰道。
“你最好还是领着走远点……”马金兰还是不放心,踟蹰着不肯靠近。
吕律想了下,自己这样确实不合适,领着元宝往一旁走了一段,蹲下身搂着元宝脖子:“可以了!”
马金兰见了,这才快步进了院子,可她进去后却是忙着将院门给关上。
那惊慌模样,把吕律给看愣了。
干啥呀?怎么感觉像见鬼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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