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高中》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蓝天齐田甜是作者“洪山峰”笔下的关键人物,精彩桥段值得一看:一群十五六岁的孩子,带着各自的理想,踏进了红中的大门,这是市里的重点高中,大学生的摇篮,他们要在这里寻找可以腾飞的翅膀,他们一步一步走向所谓成年人的年龄,在这个年龄的边缘摇摆前行,就像站在青春的尾尖上,往后一步,还是个少年,往前一步就是大人了这真是个尴尬的年龄,这时的他们,有时很孩子气的向别人撒娇,玩童年游戏;有时会讨论国家大事,发表政治观点,点评时事新闻;有时会三五成群,在校园内外横行霸道;有时也会神情凝重地讨论是否真的有天长地久的爱情,他们为身处在这个边缘而骄傲,因为他们可以有大人的沉着干练,也可以有孩子的天真烂漫;他们也为处在这个边缘而悲哀,因为他们只要走错一点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篮球场上,(5)班战无不胜,所向披靡,队员们自然很高兴,但最高兴的还要数田甜,取得如此佳绩,身为经理的田甜,表示要犒赏大家,她想到陆颍风他们都是穿着自己的衣服上场,衣服参差不齐,不好看,于是决定送大家每人一套篮球队服,统一着装,定会威风加倍!
“蓝天齐,中午放学,咱们去办件大事。”田甜给蓝天齐传了个小纸条,
蓝天齐看到纸条后激动坏了,赶紧回信:“好啊,你有什么事,我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她又复信:“不让你上刀山下火海,是好事一桩,中午放学时,我喊你哈。”
“我的天呐”,接下来的课,蓝天齐根本就听不进去了,一直在想“办什么事呢?怎么会找我一起呢,难道……”蓝天齐脑袋浮想翩翩,心中暗暗窃喜。
终于等到放学的铃声了,蓝天齐坐着不动,只用眼睛看着田甜,等着她来喊他,田甜一回头,他们目光相接,蓝天齐顿感一股电流击遍他的全身,第一次这么远距离的碰撞,他的目光似乎被冻住了,怎么也收不回来,他在想田甜那镜子般明亮清澈的眸子里是否会倒映出他的样子?此刻田甜本想喊一嗓子的口又合上了,只给了蓝天齐一个提醒的眼神,意思是放学了,要去办事了。
她似乎还在因为蓝天齐那样的目光而感到不安,只顾走路,也不说话,蓝天齐可不能让这样尴尬的气氛存在田甜和他之间。
“去办什么是事呀?大经理,”他先打开了话题,
“买衣服去。”田甜也没看他,
“买衣服?她去买衣服找我干嘛,我又不懂女孩子的衣服,”蓝天齐这时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到头脑。
“买衣服?你穿的?”他不解的问道,
“当然不是,我买自己的衣服,找你干嘛,是给咱们篮球队买的。”
“那倒是,我想着你买衣服,也不可能找我陪同呀,哈哈,不奇怪了,不奇怪了”,蓝天齐边说边尴尬的笑了起来“他们给你钱了吗?”
“当然没有啦,是我要送给他们,我是经理呀。”
“哦”此时蓝天齐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完全没有的概念。
“你说是打车去,还是骑车去?”
“骑车吧,我们还是要学会节俭的嘛。”蓝天齐之所以这样回答,是因为他是没有自行车的,田甜有一辆,反正不论是田甜带着我,还是他带着田甜,都是蓝天齐求之不得的。
“你有车子吗?”
“我没有。”
“那我只有一辆,怎么办呢?”
“好办呀,你可以免费乘车,放心我骑车技术是一流的,又快又安全,我带着你,好吗?”
“不好,还是打车吧。”
“经——理,”蓝天齐特意拉长语气,“你整天为球队,日理万机,呕心沥血,我身为其中一员,却没做过什么,还有我早就跟你说过,要为球队尽绵薄之力,为经理效犬马之劳,现在正是我出力的时候,你就给我一次机会吧。”
田甜听到说她日理万机,呕心沥血时,已经满面笑容了。
“好吧,以前还没有男孩子骑车带过我呢,你可是第一个,太便宜你了。”
“我是第一个,啊,太幸福了,这何尝不是我的第一次呢,第一次骑车带女生,她竟然是田甜。”蓝天齐心里乐开了花。
路上,蓝天齐竟然咒骂起了车轮下的路,为什么都是那么的平整光滑,为什么不是低洼不平,为什么车子不上下颠簸,他幻想着,田甜能像电影中的女孩那样,开始是羞答答的坐着,不久便会用手轻轻的抓住男孩的衣服,然后紧紧的抱着他的腰,然后把脸贴在他的背上。
“蓝天齐,你怎么骑这么慢呀!”
“哦,可能是你太重了吧,哈哈!”
“好呀,你敢笑话我,我要下来,停车。”
蓝天齐一听,傻了,哪里肯停,忙说:“开玩笑呢,我们田甜是多一分不好,少一分不行,之所以骑的慢,首先,慢点,安全;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你第一次坐男生的车,我第一次带女生,咱们都是第一次,何不让这第一次的时间,长一点,更长一点呢,对吧!”
田甜竟不语。
半天蹦出来一句:“你骑快点,咱们下午还要上课呢?”
这下,蓝天齐提高了速度,一路风驰电掣,满面无限春光!
他在田甜指定的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停下了车。
“两位要点什么,请随便看看”,店里只有两个人照顾生意,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站柜台收银,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男人是营业员,他们应该是一对夫妻。
“什么随便看看,我很认真的,”田甜这会儿像个刁蛮公主似的,估计是一路上憋得话,要冲着店主“飙”出来了。
“我要订几套篮球队服,要好的,贵点没关系。”
“好,好,保证让满意,我们这都是真材实料,物美价廉。”
田甜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拿不定主意,她对球衣了解不多,看不出门道。
店主可真会察言观色,赶紧向他们介绍,不,应该是向田甜一个人介绍,他看出蓝天齐并不是买主。
“我们店主营NBA篮球队的队服,这是湖人队的,这是火箭队的,这是公牛队,这是森林狼队的,这是76人的……”
店主虽然又说了几个,但田甜似乎都没在意,口中一直念叨“森林狼、森林狼……”
“小姐,真的好眼力,森林狼不错,昨天就有人买了好几套。”店主在那里附和着,
“蓝天齐,你拿点主意,阿风、张佳宇他们到底是你兄弟,你应该有所了解的,”田甜这次语气相当逼人。
“我怎么知道陆颍风他们喜欢哪种,你买什么,他们就穿什么呗。”
“陆颍风,哦,对,昨天买衣服的就是一个叫陆颍风的,长得很帅的一个小伙子。”
“你说什么,昨天买衣服的是陆颍风?”
田甜觉得,他说的那个“陆颍风”就是他们班里的“陆颍风”。
“两个人重名也说不定呀。”蓝天齐故意打岔。
“他留了地址,我们是送货上门的,你看,这是他留的地址。”
田甜迫不及待,“蓝天齐,这不是写着高一(5)班吗?真的是阿风呀!”
我是真后悔说出陆颍风这三个字。
“他订了几套?”田甜继续问,
“8套”店主回答道。
蓝天齐和田甜几乎同时数着“1,2,3,4,5,6,7……,会打球的只有7个人,买8套,那一套难道是给不会打球的蓝天齐买的?因为他们篮球队就8个人。
“蓝天齐,咱们也订这个森林狼,怎么样?”
“陆颍风不是订了吗?咱们还是买别的吧,重了,就不好了。”
“为什么不好?再说了,开始我就是想买这个的”,田甜转过身对老板说道:“老板,我也订8套。”
“好嘞,留个地址吧,后天一定到”店主显得特别的殷勤。
田甜边写边说:“陆颍风的什么到送到?”
“明天”
“把我们俩的一起送到,可以吗?”
“这恐怕有点困难,还要加印号码呢。”
“我不管,明天一定要一起送到,哪怕是晚一点,也可以的。”
店主眼睛一转,似乎有了主意,“行,明天一定送到。”
田甜心情很是兴奋,也许实在想明天的好戏。
回学校时,田甜硬是要带着蓝天齐,他不肯,她说什么,不肯?她就自己坐车回去。蓝天齐想了想,带就带吧,还省得他受累。
俗话说“人逢喜事,精神爽”,精神爽了,自然更有力气,田甜蹬得飞快,蓝天齐倒有点害怕了,想抓个东西,免得飞出车外,可抓什么呢?他看了看她的腰,这应该不行吧,他也就是想那么一下,心里有那么一丝的邪念,但最后抓住了屁股底下冰冷的铁后座。
离她那么近,闻到了她身上的清香,看着她的背,蓝天齐开始浮想翩翩……
第二天晚上,看似每个人都在安静的晚自习,其实有三个人内心在翻腾着,陆颍风和田甜在翘首期盼着他们的衣服,蓝天齐则不得不想着即将到来的那个场面。
“陆颍风、田甜,外面有人找。”坐在窗边的一个同学喊道。
全班同学的目光顿时全部集中在陆颍风和田甜身上,包括陆颍风本人,他也觉得很意外,怎么会同时找他俩呢?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只有蓝天齐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为什么要知道呢,知道了只会带来痛苦,只会让他想象着田甜和陆颍风的风光,如果不知道,至少还会像其他同学一样,先有一阵惊讶,可是现在他连惊讶都没有了。
陆颍风和田甜一同出了门,片刻后,又一同回来,他们手中,各自有一包东西。
陆颍风准备下自习后再送给大家,可田甜就不管那么多了,当众就大声宣布:“我们班篮球队,百战百胜,至今无敌,身为经理的我,也是脸上倍有面子,于是就买了几套篮球队服,以后我们统一着装,必会更加威武。”
说完,就着手发了,“张佳宇,你的,蓝天齐这是你的……”待她给陆颍风时,并未喊他的名字,只是相视一笑,其实谁都知道,这“笑”比“喊”更有分量。
教室里已乱作一团,陆颍风完全不知所措,本打算下自己做的事,也不好再做了,同是“森林狼”,又同一时间,为什么会这么巧呢,还是收起来吧,免得惹闲话。
老大陈家伟,早已坐不住了,他要办一件事,要办一件他认为很棒的事,他走到陆颍风桌前,硬是要他把那包东西交出来,陆颍风虽不情愿,但也不是铁了心的不愿意,几经拉拽之后,陆颍风终是没有“敌”过陈家伟,陈家伟打开一看,惊呼:“又是森林狼!”
同学们也大为惊奇,纷纷议论开来。
陆颍风这才徐徐道来:“我也是看咱们班篮球队成绩斐然,如果能够着装一致,穿一身NBA的队服,肯定更威风。”
张佳宇自始至终都是一副目瞪口呆的表情,丈二的和尚摸不到头脑——几分钟内,手中出现了两套一样的衣服。
“大毛,你说这是咋回事呀,田甜、陆颍风他们唱的哪一出?”
“我哪里知道,人家心心相印,心有灵犀呗,你看田甜乐的,陆颍风笑的,人家一个风度翩翩,一个气质高雅,一个帅呆酷毙,一个娇柔纤细,一个有情,一个有意,兄弟,我看你还是退出吧,你整天在‘刀尖上’过日子的人,怎么能给她带来安全感,人家才是金童玉女,天生一对,况且他又是你兄弟。”
蓝天齐真不知道,怎么就能一口气说出来这么多话,一篇废话,违心的话,自欺欺人的话!
“退出?是的,我还是退出吧,颍风是我兄弟,你还别说,我现在觉得你说的太有道理了,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对。”
张佳宇是个重义气的人,蓝天齐相信他会这么做的。
“是啊,陆颍风是我兄弟,他也把我当他的兄弟,我,一个不会打篮球的,他也给我买了一套球衣,吃别人的口短,拿别人的手短,算了吧,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只要田甜开心,比什么都好。”蓝天齐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以后,张佳宇果真没有再提起田甜这档事,蓝天齐也没有做的太过明显,但是对田甜,他一直没有放下那份心。
经过这件事后,陆颍风和田甜的关系明显要亲近了许多,篮球场上、操场上,学习小组里,班级活动中都留下了他们的身影,这或许就是人与人从相识到相知要经历的过程吧。
高一上学期才过去短短两三个月,蓝天齐觉得他们一起已经发生了很多的事情了,高中生活果真比初中阶段要丰富的多,他还没有觉得学习上的压力,心里装的都是他的同学情、兄弟情,当然还有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