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言情《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是由作者“逍遥小师叔”创作编写,书中主人公是陆天明周世豪,其中内容简介:穿越后,我父母尽死,五岁那年掉入河中,染上肺疾,还成了瘸子。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觉醒了系统,代别人写家书即可变强。一场杀人事件,把我卷入了权力纷争之中。既如此,我这把利剑,也应出鞘了。从此,世界上多了一个瘸子剑神。...
主角陆天明周世豪出自古代言情《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作者“逍遥小师叔”大大的一部完结作品,纯净无弹窗版本非常适合追更,主要讲述的是:“陆天明,你什么意思?”等不来女人,周世豪本来就火大。陆天明莫名其妙搞这么一出,犹如火上浇油。“字面意思。”陆天明指向烟柳巷的方向...
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 阅读最新章节
“别等了,勾栏起火,来不了。”
来人走路肩膀时高时低,进了院门,灯火一照,原来是个瘸子。
“陆天明?”有一巡卒奇怪道。
当啷——!
陆天明来的时候,从前庭顺了把椅子。
放下椅子后,他反手把院门一关。
大马金刀坐在门前。
面对一百多号人,脸上却平静得像一汪深潭。
“陆天明,你什么意思?”
等不来女人,周世豪本来就火大。
陆天明莫名其妙搞这么一出,犹如火上浇油。
“字面意思。”
陆天明指向烟柳巷的方向。
所有做皮肉生意的苦命人,都在那里。
众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才见火光四射,烈火把夜空照得宛如白昼。
“你放的火?”周世豪眯眼道。
“不错,我怕她们耽误事。”陆天明理了理衣摆。
今天,他特意穿了一件灰色长袍。
十八岁生日刘大宝送他的。
很贵,一直没舍得穿。
“哈哈,哈哈哈。”
人愤怒到极点的时候,会做出一些奇怪的举动。
此刻的周世豪就是。
他一手遥指陆天明,一手捂着肚子大笑。
“兄弟们,我知道这小子是来干什么的了。”
笑声感染力很强,众人也跟着发笑。
他们都看出来了。
“大人,这小子不会是来给那死人报仇的吧?”有人扶着墙,笑得直不起腰。
“你瞅他云淡风轻的模样,可不就是整那扮猪吃虎的死出?”有人抹着眼睛,笑得眼泪直流。
陆天明不为所动,平静道:“刘大宝,还没死。”
“你看,他还较真,可不就是离死不远吗?”
“周大人有大量,不跟他计较,怎滴,你嫌他死得不够透,过来催我们上门啊?”
面对嘲讽,陆天明仍然保持冷静。
“我知道的,开业之前不能见血光,我不来,过了今夜,你们也会去找他。”
周世豪止住笑。
不是因为陆天明看透了他的想法。
而是跟一个瘸子纠缠,实在没什么意思。
冲着一个巡卒努了努嘴,周世豪也学陆天明,搬了张椅子坐下。
“动手利索点,别溅得到处都是血,最好扭脖子。”周世豪平静道。
立时,便有一人摩拳撸袖走向陆天明。
“小子,别怪我动手太狠,反正你活着也是遭罪,早早下去,还能和刘大宝一起排队投胎。”
陆天明晃动身体,换了个舒服的姿势。
“我是来讲故事的。”陆天明道。
“草拟大爷,给脸了是吧,留着下地府给刘大宝讲。”
话音落地,那巡卒一拳轰出,直指陆天明面门。
不愧是当兵的,拳势极猛,出手便是杀招。
这一拳轰中,不说脑袋开花,最起码半条命是要掉的。
然而,下一刻,偌大的院子里响起一声如同屠夫用鸾刀分裂皮肉的声音。
咕噜——!
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
灯光照射下,原来是颗脑袋。
脑袋像小孩子玩的皮球,不停滚动。
好半天才停下来。
“嘶!”
众人倒抽凉气。
怔怔望向门口的陆天明。
十里镇的秀才还是那般坐着,只是手上拿着一把细剑。
细剑剑身宽两指,长三尺有余,剑面有一条放血的凹槽。
剑柄扁平,模样像戒尺。
不对,就是戒尺。
“原来,你随身带的,是一把剑!”周世豪眼中闪过一丝异色。
他再无法保持刚才的淡定。
陆天明的剑,很快。
比闵昌的追风还要快。
这一剑,够惊艳,惊艳到连他都没瞧出来是怎么动作的。
一百多人在手,周世豪不认为事情在控制之外。
但是,陆天明手中的剑,有资格跟他谈。
“你到底想要什么?”周世豪沉声道。
陆天明手腕轻抖,甩干净剑身上的血。
他将目光从那颗脑袋上移开,盯着周世豪。
“我说过,我是来讲故事的,当然,顺带杀人!”
他这一剑,雷厉风行。
众人大气不敢出,不上,也不退。
就这么任由陆天明碎碎念。
“我五岁时,认识了一个小孩,他叫刘大宝,跟我住同一个巷子。
我爹走的时候,他找上门用石头扔我,说我是小瘸子,没人疼。
我没哭,冲上去跟他打,可惜身子弱,打不过,倒是他哭着回了家。
后来,石头变成了菜饭,他特意从家里偷的,被他爹发现,屁股抽出了花。”
说到这,陆天明嘴角露出一抹幸福的笑意。
“有一年,我肺疾严重,躺在床上下不来,刘大宝走街串巷,哭着给我找药。
可哪是什么药,都是大人糊弄小孩的吃食,有蜜饯,有盆儿糕,治不了病,但是甜。
等我能下地了,便领着他挨家挨户去感谢邻里,回来后,他让我教他写字,教他说话,说要做读书人。
于是我用我爹的剑,打磨半年,做成了现在的戒尺。
其实之前戒尺不是用来杀人的,是用来教刘大宝写字。
哦,对了,张平就是被我用这把尺剑杀死的,他功夫不到家,比鸡还好杀。”
说到这,陆天明停下,咳嗽起来。
在场众人个个面如黑炭。
张平,原来真是被陆天明杀的。
十里镇第一高手。
这样的人,在他嘴里,竟然不如一只鸡。
可他们根本不敢出声打断。
门前坐的,不是瘸子,是杀神。
“再后来,长大了,他当了驿丞,钱没用来孝敬他爹,尽买些稀奇古怪的药材。
我不吃,他就赖在我家不走,我低价到药铺当掉换铜板,他当着我的面又以原价买回来。
一来二去,我便再没做过这种事,穷苦人家,挣钱不容易,买不了我的健康,最起码能买他的安心。
当然,他学聪明了,守着我看我喝下去才离开。
可我也很聪明,药不对路,吃了生病,他一走,我就抠嗓子眼,把药吐掉。
他以前喜欢杨家的大小姐,可年龄身份摆在那里,没这个胆,于是转头喜欢杨二小姐。
杨二小姐年纪小,刘大宝认为自己能在她成年前飞黄腾达。
这不,前几天马上就要高升,都跟杨员外谈妥了,年后成亲。
只可惜,人算不过天,回头来,天又算不过人,有人见不得大宝好。”
话到此处,陆天明口干舌燥。
他停下,半晌都没再说一个字。
跟梨花巷一般大的院子里,鸦雀无声。
除了极力压制的喘气声,也就是鸣叫的虫儿敢在这时候蹦跶。
“呼!”
陆天明喘了口气,从椅子上起来。
“我这把剑,叫太平,太平盛世的太平。当然,如果有需要,也可以是太平间的太平。”
陆天明抬手,将尺剑横在身侧。
“大宝要个公道,我替他找。官府办不了的案子,我陆天明办。”
话音落地,平时那个走道都不稳的瘸子,突然灵巧翻向空中。
小说《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