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梨初梨是小说推荐《我,落魄锦鲤,开局海岛随军暴富了》中出场的关键人物,“醉上云枝”是该书原创作者,环环相扣的剧情主要讲述的是:谁懂啊?开局居然穿成了林家小可怜,好不容易找到亲生父母,居然被安排替养女下乡?!说好的锦鲤体质呢?这苦命结局,自己是接受不了一点啊,看来只能靠自己逆袭了!父母:素素从小娇生惯养,你替她下乡吧! 林哥:你在乡下糙惯了,照顾素素是应该的! 林弟:陆三哥是素素的,你少凑上去膈应人! 继妹:小锦鲤只享福,不吃苦,一群脑残滚远点! ......好好好,一群白眼狼,看姐转头缠上隔壁硬汉,随军沦落荒岛轻松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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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章节试读
林星兄妹三人倒吸一口凉气,要是整个林家的名声都毁了,对他们三个人绝对是大大的不利,不仅是找工作困难,找对象就更困难了。
她的反击也真是又狠又绝!
林母一听这话瞬间就急眼了,什么气话都往外冒,骂的又脏又狠!
“……你个不要脸的,居然敢这么诬赖我们林家!我当初就应该把你掐死,而不是把你扔在小渔村!”
林初梨一下子就揪住了重点,“什么意思?当年你是故意的……”
原身被调包难不成不只是渔村林家农妇的手笔,还有林母?
可是她图什么?
她不是林家亲生的吗?
可林初梨的五官又像极了林父的父亲,一看就是遗传亲生的……
十八年前孩子调包那件事林母到底知不知情?
哪个女人会放着自己的亲生女儿不养反而对别家的孩子如珠如宝的疼着?
这怎么可能呢?
林母对上林初梨犀利的眼神才意识到自己说错的话,心虚的将头扭在一边,不过两秒的时间镇定下来便又开始了炮轰。
“我现在没心情跟你说这些,总之你快点去宋家求情帮忙,素素是不会下乡的。”
林初梨刚刚的错觉猜测也一闪而过,郑重其事的说着。
“那我也跟你说最后一次,我不管,她要是不想下乡,那就直接回渔村老家不就得了,跟亲生父母团聚也是一件好事。”
林陌冰冷的语气仿佛看着林初梨就像看着胡闹的无赖,态度冷硬又极其严肃,丝毫不觉得自己做的偏心。
眼里只有林素素一个妹妹。
“你少胡闹,你长在乡下,糙惯了,当知青干苦力活也无所谓,素素娇生惯养的受不了那个苦,你去宋家求求情,帮帮忙,也是应该的。”
林星不敢再提刚才的说辞,只是一个劲的维护着大哥和大姐。
“就是,你个泥腿子哪里比得上大姐,大姐不能吃那个苦。”
林初梨懒得跟这一群人扯皮,眼神扫视了四个人一圈,发现林父不在,也是像他那么爱面子的人怎么会出现在这!
更何况他能不能搭上宋家的大船还要看她呢!
现在压根就不会轻易跟她正面对上,不过四个人的出现肯定也有他背地里的默许和支持,真是一条心机老狗!
“呵呵哒。”
林初梨最后一抹冷笑结束了这场闹剧,拉着门把手发出砰的一声,大力将门关上,隔绝了四个讨厌的人类,鱼鱼要睡觉了。
“嘭——”
门外的四人碰了一鼻子的灰,看着被震掉的一短截门框,面面相觑,连忙跑去找林父出主意。
…………………………
林初梨醒来的时候,那只聒噪又包藏祸心的小白莲花早就不见了踪影,洗漱之后坐在小木床上玩着自己的锦鲤小木雕。
心里像长了草一样盼望着中午快点到来,脑海里只要一想到红烧肉就忍不住想流口水。
眼睛目不转睛的无聊的盯着钟表,盼望着秒针快快走,好不容易到了十一点五十五……
穿好衣服就朝着门口走去,原来男人早就已经等在那里了。
“宋同志,你来的好早~”
宋明洲今天穿的是白衬衫深蓝裤子,手腕戴着一块时髦的的手表,干脆利落的短发散发着凌厉英气,俊美的轮廓,蜜色的肌肤。
禁欲感满满的硬汉哪怕斜斜的靠在墙上依旧能感受到骨子里的挺立。
看到又黑又瘦的小姑娘走出来时,唇角微勾,小媳妇出来的挺早,看样子已经迫不及待了~
“习惯了早到守时,走,今天我带你去一家特别好吃的国营饭店,它家的红烧肉做的特别有名。”
林初梨听着低沉的声音念着红烧肉三个字,只觉得口腔里不停的分泌唾液,顺着喉咙咽下去,好馋呀~
“嗯,快走吧~”
她一把拉过男人的手臂,让他快点带路,男人身体微僵的看着衣服上的小手,虽然其貌不扬,但带给他一种异样的感觉,痒酥酥的。
宋明洲带着小媳妇七拐八拐的,抄近路进了一家国营饭店,虽然正好是饭点,但他已经提前让人留好了位置。
两人坐在里面的小包间里,说是包间其实就是拿屏风挡起来的隔间。
浓油赤酱的红烧肉被端到了桌子上,林初梨的眼睛就像拉丝了一样死死的黏住不放,跟她在图画书上看到的还真是一模一样!
估计味道跟书里描写的应该也差不多,入口即化,浓香嫩美。
初梨看着眼前的一盘菜还是有点舍不得吃,拿起一边的筷子轻轻的一戳,晶莹剔透的肉皮跟着颤巍巍的抖动,还挺有意思的。
轻轻的舔了舔筷子尖,味道好香啊,微微的有一点甜,但更多的是肉香,一盘红烧肉还点缀着几颗青翠挺括的小青菜,搭配有致。
“哇,这就是红烧肉啊!好漂亮!戳一戳它还会动呢!”
宋明洲看着对面的小媳妇就像一个好奇的小孩子,对没见过的事物充满着惊喜,乌溜溜的眼睛亮的发光,还挺可爱的。
心底划过一丝怜惜,长这么大还没吃过红烧肉,真是太可怜了。
“这家国营饭店的大厨是京城做红烧肉做的最好吃的,快动筷子尝一尝,还有其他几个小菜也不错。”
很快几道小菜也摆了上来,爆炒鲜香的三丝爆豆,清脆爽口的炝拌土豆丝,西红柿炒鸡蛋,辣椒炒肉,紫菜蛋花汤。
在七零年代,在国营饭店一口气点这么多菜,有荤有素,还有一碗汤,已经算是富庶了。
林初梨惊喜的看着满满一桌子菜,心里默默的高兴自己找了一个好饲主,好看又多金,对鱼鱼很大方。
“嗯嗯嗯。”
宋明洲拿起公筷往她的碗里夹,“喜欢吃你多吃点,去了海岛可能就没有这么好的物质条件了。”
初梨愣了愣,才想起来马上要结婚了她还不知道以后的具体生活环境怎么样呢。
“海岛是什么样的?你每天会很忙吗?”
宋明洲低着头微微疑惑,漫不经心的说着,小媳妇不就是从西南渔村出去的吗?
怎么会不知道海岛什么样?
“海岛……西南群岛之一就是我驻守的部队,岛上有一座山,离西南海岸也特别近,你之前在西南渔村应该见过,就是鸣岛。”
初梨顺着对方的话搜索着脑海的记忆果然在原主的记忆里看到了渔村隔海相望几座海岛,最大的那座就叫鸣岛。
略带尴尬的开口解释,她一时间还真忘了搜索原身记忆,张嘴就问差点露馅……
“哦哦,我忽然想起来了,鸣岛啊!可我以前只是远远的见过,没想到马上我就能上岛去看看了~”
宋明洲没有多说什么,缓缓开口解释着自己的工作。
“我的工作也不是很忙,除了每天的日常训练,出海巡逻以外,不出意外的情况下一天就是正常作息。”
初梨有些疑惑,“意外指的是……”
宋明洲说的轻松,内容却不简单。
“异国偷渡,鱼雷之类的。”
初梨有些惊讶,刚想再问一问,就听到隔壁进来了三个人,林素素,陆雪儿,陆文礼,三人正郁郁寡欢聊着惨淡下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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