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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也是他最欣赏的诗人。
自那之后,他停留在沈音身上的目光就多了些,在她聊起那个诗人时,他也会忍不住开口与她探讨。
男女有别,在人前聊的总归有限,而且沈音本就是个不喜多言的,故而也只能三言两语,总不能尽兴,多少有些遗憾。
直到某日,沈音悄悄递给了他一封信,询问他是否有那位诗人的真迹。
自那之后,二人便开始书信往来,她懂他所想,明他所言,他们之间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而不是如同现在这般,相顾无言。
“晗哥哥?”
李晗回了神,抬眸看向楚烟:“对不住,刚刚有些恍神了,烟儿妹妹说什么?”
楚烟笑了笑:“也没什么,只是一直听姨母说晗哥哥喜好文墨,想问问晗哥哥最喜的是诗还是词?”
眼前的她笑颜如花,美的让人移不开眼。
无论家世、容貌、身段,她显然胜过沈音许多,更不用说,娶她能给他带来的一切。
李晗摒弃那些乱七八糟的念想,随意开口道:“诗和词都喜欢。”
“是么?”
楚烟嘟了嘟唇:“虽然我也觉得诗和词都很好,但我更喜欢诗多一些。”
听得这话,李晗正色了起来:“为何?”
楚烟笑了笑:“因为我觉得诗在意境和美感上,都要比词更胜一筹。而且写的好诗的,必然能写的出好词,可写的出好词的,却未必能写出好诗。”
这番话,与他所想不谋而合。
难道,老天竟如此眷顾他,给了他一个更好的“沈音”?
李晗压下心头隐隐的激动,开口问道:“不知烟儿妹妹,最喜欢的诗人是谁?”
楚烟羞涩一笑:“我喜欢的,或许晗哥哥未曾听闻过。”
李晗闻言心头更加激动,连忙追问:“是谁?”
楚烟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了头:“前朝的伴山居士。”
听得伴山居士这四个字,李晗的一颗心忽然如同漂浮在了云端上,他情不自禁的扬起一个笑容来:“其实我也很喜欢伴山居士。”
楚烟闻言立刻抬了头,两眼亮晶晶的看着他:“是么?”
“是。”李晗放下茶盏,身子微微侧倾靠近了她一些:“烟儿妹妹,最喜欢他的哪一首?”
楚烟想了想道:“是他的那首《小意》。”
“真巧!”李晗兴致勃勃的道:“我最喜爱的,也是他的那首小意……”
楚烟眉眼含笑,温柔的倾听着他对那首诗的见解,时不时表达些自己的看法,引着李晗继续说下去。
巧合么?
自然不是。
香怡这些日子送出去的礼,当然不是白送的,她去打听李晗的喜好,元喜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伴山居士,包括那首他时常吟诵的小意,楚烟知道的清清楚楚。
在怡红院时,李胤的两个好友说过,李晗与沈音是书信往来的知己,而李晗痴迷文墨,这知的什么己,用脚趾头想想也能知道。
李晗虽然已不是楚烟的夫婿人选,但她怎么能输了赌约,让李胤那个渣男得逞?
再者,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会同宁王府撕破脸,左右李晗的事儿是纸包不住火,那她何不当一个被辜负的可怜人?
许久未曾这般畅聊过,李晗很是畅快:“烟儿妹妹对诗的见解很是独特,真是让我受益良多。”
楚烟羞涩的道:“晗哥哥见笑了,我在平阳长大,才学自然比不上京城才女的。”
“烟儿妹妹不必妄自菲薄。”李晗看着她认真道:“依着烟儿妹妹的才学,即便是在京城的贵女中,那也是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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