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谢云鹤秦煜的精选小说推荐《炮灰助攻又被主角团告白了》,小说作者是“洪荒仙兽”,书中精彩内容是:【双男主 主受 修仙 直男万人迷 穿书】谢云鹤穿越了。系统说要他做助攻,帮助万人迷龙傲天找道侣。为了防止他被主角团的魅力俘虏,影响做助攻,还好心给他加载了一个颜值屏蔽系统。从此,美人身边绕,助攻他眼瞎。谢云鹤勤勤恳恳做任务,老老实实做助攻。龙傲天和正宫股在一起时,总是识趣地不做电灯泡。股票们找他聊天谈心的时候,总是不着痕迹地为龙傲天说好话。在龙傲天不开窍的时候,做他的情感导师。不知不觉,在谢云鹤的不懈努力下,他的身上插满了单箭头。某天,主角团们把他堵在了角落里,满脸通红地和他告白。谢云鹤: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劲?靠,别离我太近,有点光污染,眼睛要瞎啦!!!(PS:主角非常的钢铁直男,全书唯一的直男,大概率掰不弯,所以浑身单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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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谢云鹤没有说话,秦煜也没有说什么。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可能在有些人看来自己这个长相就是很丑的也说不定。
就像是妖族,在他们看来人族都是无毛猴子,算不得好看,他们另外有一套审美。
审美而己,这个因人而异。
有人觉得他长得好看,那么也一定会有人认为他长得难看。
只不过长这么大,秦煜就遇到了谢云鹤这么一个人罢了。
惊奇了一阵后,也就没什么了。
两人分开,秦煜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修炼,而谢云鹤也找了一间房间当做卧室。
也开始准备修炼。
谢云鹤也是个不折不扣的修炼狂魔,看到御剑的威风后,更是迫切地想要早日突破筑基期。
一夜无话。
谢云鹤伸了个懒腰从床铺上下来。
修仙了之后他发现,修炼完全可以替代睡眠后,就完全不睡觉了。
但是打坐了一个晚上,谢云鹤也会有点吃不消的。
炼气期其实还是在凡人阶段,还是会有生老病死和吃喝拉撒的。
只有到了筑基期才能算是一只脚踏入了真正的修仙之路。
谢云鹤昨天被带走得比较急,他打算今天回去自己之前住的弟子堂那里打包好自己的行李,如果有空就去一下宗门集市买点东西。
谢云鹤一边想着,一边给自己加持了一个疾风术。
疾风术施展了之后,一阵清风袭来,让谢云鹤走路的时候都轻快了许多。
无形的风托起了脚,跑起来的时候仿佛在御风飞行。
当然这只是错觉,疾风术只是一个小小的赶路法诀罢了。
昨天来到秦煜的小遥峰是秦煜御剑带着谢云鹤过来的。
但是今天可没有这个待遇了,谢云鹤想要去弟子堂,那要自己走路去了。
从小遥峰到弟子堂,花了谢云鹤一个时辰的时间。
还好谢云鹤的灵气跟得上,用疾风术加快了速度,不然要花的时间要更久。
这更加坚定了谢云鹤的修炼之心,只要升上了筑基期,有剑可以飞行,那么要花在赶路上的时间就会大大减少了。
谢云鹤赶到弟子堂的时候,刚好姜明也在。
看到谢云鹤的时候姜明格外激动。
“小鹤你回来啦!”
“啊啊啊没想到你真的被秦师兄选做了杂役弟子!”
“兄弟,苟富贵勿相忘!”
姜明围在谢云鹤身边叽叽喳喳。
谢云鹤有些无奈,一边收拾行李一边说话。
“不就是成为秦师兄的杂役弟子吗?
又不是成为了宗门的精英弟子,至于这么夸张吗?”
姜明不可置信地看着谢云鹤:“你不知道,这是多么走运的事情!
你昨天也看到了秦师兄也太好看了吧!
想要当他的杂役弟子的人可以从宗门大殿排到宗门管理范围最远的镇子那里!”
说到这个,谢云鹤真的有点好奇了。
“秦师兄长得怎么样?”
姜明的脸蓦地红了,支支吾吾:“当然是好看极了啊,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这种风姿气度的人。”
眼中含着向往和羞涩。
谢云鹤被他眼里的羞涩抖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不就是长得好看吗?
至于吗?”
“难道你就觉得秦师兄不好看吗?”
姜明气呼呼,有些不服气地反问。
“啊,感觉也就那样吧。”
谢云鹤实话实说,在圣光的笼罩下,他哪里知道对方的样子啊。
根据系统的描述还有周边人的反应,秦煜应该是个很好看的人吧。
“也就那样?
我不信这个世界上有比秦师兄还好看的人!”
姜明简首不敢相信,秦师兄这样的,在谢云鹤心里居然只是个一般般的评价。
谢云鹤透过房间的窗户,看到了一抹红色的身影正在靠近。
来人身着一身火红色的衣袍,行走的时候翻飞的衣袍如同红玫瑰一般,走过的路好像在地上盛开了一朵朵的娇艳欲滴的玫瑰。
半张面具盖住了左半边的脸,但是展露出来的右半边却看起来美艳非常,连脸上那双充满怒气的眸子都看起来那么生机勃勃。
啊,一个修仙界小美女!
“起码要这样的才算漂亮吧!”
谢云鹤努了努嘴,示意姜明往后看。
姜明转过身,就看到了一道瘟神的身影。
“啊,她是……”姜明吓得话都说不利索了。
是谁?
谢云鹤也有点好奇。
“谢云鹤,你给我滚出来!”
来人站到院子中间,从腰间抽出了自己的软剑,在空气中劈砍了几下。
“你居然觉得这个姑奶奶好看,小鹤,你是不是眼睛有啥问题啊?”
姜明欲哭无泪地说。
看到来者不善,谢云鹤也没了调笑的心思。
走上前:“我就是谢云鹤,请问仙子是?”
红衣美人一听这人居然不认识自己,美眸圆睁,气得更是在空中挥舞了几下自己的剑。
“我是凌皎皎!”
凌皎皎?
听着有点耳熟?
谢云鹤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但不是很清楚。
系统看不下去了。
凌皎皎就是天剑宗掌门的女儿啊,剧情早期的炮灰之一,娇蛮大小姐,也是秦煜的爱慕者之一。
谢云鹤想起来了,为了渲染秦煜的万人迷光环有多么夸张,在天剑宗里也是有不少人爱慕秦煜的。
这个凌皎皎在剧情中有几句描述。
酷爱穿红衣,但是听说容貌有损所以常年佩戴着半边的面具,是主角秦煜的忠实舔狗之一。
但是可惜这是一本耽美小说,女性角色没有市场,加上性格骄傲自大,胡搅蛮缠,不少读者都不太喜欢她,早早地就被排除出了主角的cp备选。
她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就是给爱慕主角的人添堵,还有在修罗场里火上浇油。
别说,她的一些捣乱行为也给其他爱慕者的追求之路上了不少难度。
比如秦煜的冰山大师兄就被她不止一次地针对过,打断了不少表白。
这么让读者憎恨的凌皎皎后期就被炮灰掉了。
主角帮忙报仇,还推进了剧情的发展,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谢云鹤看凌皎皎更是亲切了。
原来你也是炮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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