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口碑小说《写初稿要凑字数》是作者“好想吃肉www”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刘海刘海身边发生的故事迎来尾声,想要一睹为快的广大网友快快上车: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叫做《写初稿要凑字数》的小说,是一本新鲜出炉的小说推荐,作者“好想吃肉www”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刘海刘海,剧情主要讲述的是:刚入学的时期,也就是小学,为我树立了很大的自信我遇到一个很蔼然可亲的语文老师,上她的课我总是踌躇满志,在课上见到她成为我上学的一大乐趣这个语文老师很会教学,后面被挖到了更好的小学去了,我们都为此赞叹,并且觉得理所应当我记得有一次临近下课,课文还有整整三大段没有讲完,这时候她提问到我,我站起来用飞快的语速带过了一大段,以我浅薄的知识作为基底,当时班上寂静无声,我的声音仿佛洞中回响在说完以后,...
免费试读
刚入学的时期,也就是小学,为我树立了很大的自信。
我遇到一个很蔼然可亲的语文老师,上她的课我总是踌躇满志,在课上见到她成为我上学的一大乐趣。
这个语文老师很会教学,后面被挖到了更好的小学去了,我们都为此赞叹,并且觉得理所应当。
我记得有一次临近下课,课文还有整整三大段没有讲完,这时候她提问到我,我站起来用飞快的语速带过了一大段,以我浅薄的知识作为基底,当时班上寂静无声,我的声音仿佛洞中回响。
在说完以后,她略感诧异,很温和的接过了我的话头,没让我尴尬。
这是我疯狂示好的一次表现。
还有许许多多次,我在她课上,用眼睛跟随她,用点头赞美她,可以说我的喜爱溢于言表。
因为她,那时候我的梦想就是当老师。
她给了我关于老师最美好的幻想。
有了她的教导,我的语文得心应手。
语文好了英语也就不差,至于数学,自从体会到数学的简洁,我就爱上了它。
于是初中我就靠语数英稳坐年段六十名,副科却一个都不感兴趣。
我发现我喜欢研究人。
除了人以外的我都提不起精神。
语数英都是人类描写自然的语言,不过最后都会落在人类这个立足点上。
写作是人的哲学。
我初中就写了一本九万字的小说,后续也一首保有写作的热情。
很多次半途而废,又很多次重整旗鼓,写作大概是我一生的命题。
语文帮了我许多。
我的成绩一首不差,归根结底还是语文在撑着。
有了这个金手指一样的存在,我学习很轻松,自然也不怎么花心思。
门门及格,在大学是够的,在选拔性考试里就死的很惨了。
我从来不熬夜苦读,也从来没有死磕过某个知识点。
我很随性,语文使我不容易挂科,我就放慢了脚步,不去追求卓越。
没有靠实力进过前几名,而是靠一点运气在前十的边缘徘徊,在真正的学霸面前我都是很心虚的。
他们问我一些问题,我要么凭灵光乍现,随口编撰,要么假装高深,马虎应对。
我常常觉得自己是陪读,不求学的精,只求过得去,看他们在刻苦学习就够了。
这样表演着,我始终能得到良好,却无法优秀。
有时候也骂过自己,怎么就不能再努力一些,差这临门一脚,真是难受。
但到了关键时刻,我还是放任自流,不会抠抠搜搜的为了一点点分,钻研很久。
所以我特别需要严格的老师。
可惜我没遇到过几个,一路走来,对自己要求严格的好像只有自个。
我妈某次和朋友在家小聚时说,她希望我们平安快乐,不求我们多么优秀。
我爸完全不同,他认为生命在于奋斗,玩是一天,学也是一天,把时间浪费在享乐上,荒废了孩子的天赋。
说是这么说了,我爸在面对我们的时候,却没敢提高要求。
他被捶打多年,认清了普通家庭只能出普通孩子。
我上学二十年,忽然意识到,人能走到哪个高度,是由家庭决定的。
像我这种普通家庭,饿不死,也过得精神愉快,一不留神就会落进得过且过,快乐至上的深渊。
我本来很讨厌自己懒惰的本性,学习总也不尽全力,而那些学霸在高一的时候就坚定了目标,为此刻苦奋斗三年,没有一刻懈怠。
我在高三才迷迷糊糊确定自己要考个好大学,对好大学也没有概念,学习起来一点都不急迫。
这样半吊子的学如何比得过别人拼尽全力的学?
我看开了,我个人的努力没有我想的比重大,周围人对我的影响,家庭的资源,才是原因。
听起来像在推卸责任,但如此想了以后,我对现在的结果满意极了。
我初高中,哪怕是复读的学校,都是公办的,用不着昂贵的费用。
高中以后考上了一个家庭负担得起的大学,省出来的费用让我每个月都过得很舒服。
资源之说不是我杜撰的。
我同学里有人为书籍编号,因为家里的藏书多到他难以整理。
网络上有人在烦恼申请国外的大学,我认识的网友也有人得到了国外大学的邀请函。
透过网络,资源的差距是如此骇人听闻。
求学之路很孤独,我是家里第一个大学生,选科自己选,高考志愿自己填,走什么路全赖我自己。
既然任自个游戏了多年,就不必羡慕别人考上好大学,得到丰富的资源。
我不惧学习,更可以说我很喜欢学些什么。
没有把自己塞进在高考极致求分的框架里,我保留了一丝学习的热情。
学习不是为了考高分,而是充实自己,人活在世上这么久,总得找点东西消磨掉时间。
我觉得永生是可怕的惩罚,单单人类短暂的生命,就己经很折磨了。
我想着,我只能良好而不能优秀,可能有一部分原因在这。
我凭兴趣学,累了就放弃,自然无法在方方面面都得到满分。
成绩如照妖镜,偷懒了它马上就能知道,然后反映出来。
考试本身很好,能检验学习的不足,简首是火眼金睛,我在考试里感到越多的挫败,我进步的也就越快。
考试的时候我比平常快乐。
正如那句话说,小考小玩,大考大玩。
昼夜不停的学习,很消耗人的锐气,而考试就是刺激,要么品尝胜利的果实,要么咽下失败的苦水。
结果多变,又兴奋又紧张。
我的考运不差,从来不会发挥失常,但也没有发挥超常过,就那么平平淡淡的,这段时间学的刻苦了些,成绩就上去一点,这段时间玩的过头了,成绩就唰的落下一大截。
更神奇的是,成绩有涨有落,我在人群里的排名却保持稳定。
我不知道它是如何运作的,但每一次它都能把我安置在合适的位置上,给我一种理所当然的感觉。
就像命运一样。
老实说我很习惯在学校里学习,这儿己经是我的舒适区了。
我不想在班里展现自己,独自学习,得到一个不错的分数就很足够,上学的日子就不算荒废。
沉迷学习,我就躲避了社交。
记得有一次早读,新认识的朋友坐在我旁边想和我亲近,我却一本正经地在看教科书,久久的僵持过后,她礼貌离开,跟我前面的同学坐在一块,好像在说不敢打扰我学习。
我确实有这个心思,为了逃避尴聊,不想做表情,就会假装自己在学习。
按理说,我成绩也没多好,平常的学习更像一种消遣。
别人靠打游戏消遣时间,我靠写作业。
我看过一本小说,有个角色应该和我有相似的感觉,他感到情绪低落的时候就会写卷子,写卷子很容易进入忘我状态,可惜的是,我身边没人理解,他们都觉得学习苦,拖延写作业。
学校的学习循序渐进,出的题永远略高于我们的能力,做起来既有挑战性又不会难到令我们退缩。
这种感觉我很少在别的地方体会到,成体系的,按难度一步步来,还有人帮助的学习,简首是享受。
很像游戏的逻辑。
但玩游戏我很少找得到充分合理的学习步骤,导致我经常弃游。
我不社交,也有原因是我根本不会。
普通朋友和挚友差在哪儿,要怎么找话题,感到不舒服要怎么礼貌的说出口。
没人教我,我爸妈也都是听风是雨,老好人的形象,不会主动社交。
我摸索的很艰难。
大家在交往中,为了不伤害别人,符合社会规范,会克制住自己,隐藏不能示于人的一部分。
而孩子不会,他们的恶很明显。
这样各自掩盖一部分的交往,很难受。
怎么也触碰不到真实的内心。
不过确实能很好地保护自身不受伤害。
浅层面的交往也足够让人感到善意,若是不想更进一步,在这儿也很好。
我习惯于和人保持表层的友谊,这样他们管不着我,我也不用承担他们做错事的后果。
不想社交,也是为了节省时间给学习。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很愉快地与人相处,互相开玩笑,然后一天该做的工作都没有完成,夜晚在日记里忏悔,第二天又如此。
人除了生活,还有更高的目标要追求,我是一首这么想的,有在故意逃避社交。
最好大家就像盆栽一样,我偶尔浇水,盆栽以旺盛生命力回应我,不会把黄了蔫了的叶子递给我,这样我才不会觉得社交很累。
可惜人的交往不是这样。
这一次笑容可掬,下一次又仿佛隔着墙壁,冷眼以对。
人总是要求更多,所以关系维持起来很累,永远不能像盆栽一样可爱。
初中按老师布置的来做,都能得到好成绩。
再说初中老师简首不放过我能学习的任何一个时间段,要说写作业是我的乐趣,我现在可笑不出来。
黎姿让我有点儿难受,她刚入学就考了第一名,此后一首是第一,像有胶水把她黏在那儿似的。
我呢,老是粗心大意的,勉强得个良好的分。
青团就没法讲了,这孩子太爱看漫画了,作业交不上,上课就叽里咕噜的聊天,没心思在学习上,一考试,就丧着脸,他妈妈要求她考到九十才给她买新的漫画。
于是放学后,青团邀我教她写题。
黎姿天赋异禀,她怎么得出答案的,我们凡人很难体会,逐放弃。
在我俩学习的时候,黎姿就拿过青团的漫画来看,还是那样,黎姿的家里人对她爱搭不理,黎姿出现的时间久了就会挨打,完全就是泄愤工具嘛。
教青团的时候,我跟烧水壶差不多,高血压都要犯了,我忘记这个年纪的小孩还没形成数学思维,做题不会套模板,对概念一窍不通。
还好青团家零食多,我咔嚓咔嚓吃了她的库存,集聚的怒气才消散掉了。
青团实在是很可爱,做不出题就会模仿漫画里的人崩溃大叫,然后在地上滚。
我的日常就变成,午休在学校,跟青团他们一起吃饭,下午放学后到青团家玩,玩到六点就回家看电视,偷玩妈妈手机,想几点睡就几点睡。
跟年纪比我小的相处很容易,我厌倦了同龄人藏着掖着的交往方式,彼此都很真实的相处,太治愈了。
算了算,和青团的友谊居然近六年了,她真是越来越像我豢养的小狗小猫了。
不出意外,到死的那一天,我们还是朋友。
我很讨厌小孩子。
青团大概是没心没肺一些,不像普通小孩那样玻璃心,难以管教。
而且看得出她是沐浴着爱长大的,她总是有满满的爱可以赠予他人。
换任何一个人,都会和她成为好朋友的吧。
时间也过得很快,初二我一生的挚友向我伸出橄榄枝。
我如上辈子一样,稳稳的接住了。
熟悉的人,熟悉的表情。
挚友名叫琉璃,弹古筝给她加上了淑女气质,她安然自若的时候,就像墨水画里的美人。
她眼睛出奇的大,按理说每个人长大以后,眼睛占脸的比例会越来越小,她不是,眼睛是她脸上最突出的部分,完全是等比例长大。
我很羡慕。
五六岁的我眼睛算得上大,现在就很难夸奖了,眼睛比普通人的还小一些。
琉璃也是那种认定了就一辈子的人,和她相处很安心。
她很多地方都跟我很像:情绪稳定、积极开朗。
唯一不同的是,琉璃学习很认真,也一开始就想好了中考的目标。
我和她放学也会一起走。
这会儿就变成,青团黎姿一对,我和琉璃一对。
虽然有我这个情商一般的人在,但我们相处的很融洽,大概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这几个人都很好相处,待人真诚宽容。
我的挚友琉璃加入进来以后,我很明显的偏向她,逐渐减少了和其他两人待一块的时间。
我这人真是幼稚,总要搞特殊。
不过人就是感情趋向的,即使我努力去靠近青团黎姿,我也不自觉地分配给琉璃更多的时间。
小说《写初稿要凑字数》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