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思思林毅夏思思林毅大结局在线阅读_(夏思思林毅)全章节免费阅读_笔趣阁(夏思思林毅)

夏思思林毅是《夏思思林毅》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二两语”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六个月?六个月就已经这么大块头了吗?”夏思思惊讶道。任少尉点了点头,拍了拍大黑的大狗头:“它妈妈生它是一胎,而且就生了它这一只,一出生就比别的狗大。可以说是天选之狗了。”任少尉有些幽默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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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夏思思林毅 类型:奇幻玄幻 作者:二两语 角色:夏思思林毅 很久都不曾看书,在无意间看到《夏思思林毅》这本小说,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了,主角是夏思思林毅,非常喜欢看!内容概括:这吊坠大约拇指大,是个色,货,没有什么种水本来摊主还想用什么14K金镶嵌、碎钻装饰来骗夏思思要两万块的,夏思思直接说自己就像要个裸石,这些东西都可以拆走,这才让摊主打消了念头拿到这个吊坠,夏思思并没有立刻扔进空间内她有一个想法……她找到一个无人的角落,用包里的胸针扎破了自己的手指血流在了紫色的吊坠上瞬时,被吸收了!“果然!”夏思思心中立马大喜她像是进入胸口的玉石空间一样,感受着紫色吊坠...

第3章 在线试读


“不用怕,它看起来很凶,但十分温顺,就是性格倔了些。”

任少尉领着夏思思又往前走了两步,直接从旁边的军人手上接过了狗绳。

杜宾犬没有任何的反应,依然安静地坐着。

“它叫大黑,今年其实才六个月。”

“六个月?六个月就已经这么大块头了吗?”

夏思思惊讶道。

任少尉点了点头,拍了拍大黑的大狗头:“它妈妈生它是一胎,而且就生了它这一只,一出生就比别的狗大。可以说是天选之狗了。”

任少尉有些幽默地说道。

“大黑,卧!”

大黑听话地卧在地上,然后就露出了背脊上一尺多长的伤疤。伤疤上的毛还没有长出来,粉红色的肉结着狰狞的痂,有些恐怖。

“它很聪明,也很适合当军犬,五个多月的时候就开始执行任务,没两天就在与歹徒搏斗中受了重伤,所以退役了。”

也因为这伤,让它不能拍卖,只能找合适的人家妥当接管。

任少尉有些叹息地摸了摸大黑的脑袋:“这家伙,可是救了我们一队人啊!”

后来又交流了半天,夏思思决定就领养大黑了!现在才六个月,这个头以后还会长。聪明听话又能给夏思思撑场面。虽然身上有伤,听任少尉的意思是以后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大黑的右前脚活动,阴天下雨的还可能会复发。

需要十分仔细地护理和养育,甚至可能要终身服药和高昂的医药费用。

但这放在它未来的变异身上,根本不是事!到时候这陈年老伤,都会因为超强的自愈力完全康复。

看得出来,任少尉是真的喜欢狗。在夏思思决定要领养大黑后,任少尉带着夏思思去旁边的会客室聊了一个小时。

大约就是大黑的饮食,它因为受伤而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有约定了之后的回访日期。

甚至就连夏思思的家庭情况都问了一下。在得知夏思思是个学生的时候,任少尉有些不满意。

“我大四了,已经没有课,在实习了,完全可以照顾得了大黑。”

最后在又问了一些问题后,任少尉说还需要看看大黑的意思。

任少尉把夏思思带到了大黑的旁边。

大黑就在笼子里安静地趴着,见夏思思过来只是抬了抬眼皮,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它比其他的狗更有心思,有时候我们都觉得它像是个人。”

任少尉走过去,将笼子门打开。

而大黑听到动静,已经站了起来,一双黑色的眸子紧紧地盯着夏思思。

夏思思手里拿着据说是大黑最喜欢的零食,是一个包裹着牛皮的甜甜圈。

她慢慢地靠近大黑。

虽然她十分喜欢狗,但面对体型这么硕大的大黑,还是有些紧张。

大黑并没有给夏思思面子,只是静静地盯着她,又看看旁边的任少尉,却没有吃她手中的零食。

就在夏思思以为大黑不喜欢自己的时候,它终于低下头,用嘴轻轻地咬住了她手里的甜甜圈。

那一刻,夏思思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

一旁的任少尉也松了口气:“今天,它要是不肯吃你手里的东西,我还真不敢让你把它领走。这狗邪气得很,只有它看得上的人,才会给面子。”

因为这样,任少尉也不再多说什么,算是同意了夏思思的领养。

听任少尉说,大黑已经拒绝了四个人了,看到大黑接受了夏思思,他们也松了口气。

夏思思看着面前的狗,突然觉得有些好笑——没想到一条小狗子,竟然有那么多的心思。

在走完程序后,夏思思把大黑领回家了。

同时,还带着一箱子的玩具,一箱子狗零食,两袋子狗粮,还有一些狗用物品。都是队里的军人送的,算是表达对它救过人命的感激。

夏思思又去宠物店买了个狗窝。

说起来买狗窝的时候,夏思思是牵着大黑一起进去的。

她指了指摆在面前的几款狗窝,意思是让大黑选一下。

夏思思并不认为大黑能明白自己的意思。

谁能想到大黑看了她一眼,然后走到了一个深蓝色的狗窝面前,把爪子搭在了上面,再回头示意。

那眼神,就像是在说“就它了”。

那一瞬间,夏思思真感觉,这狗绝了!

夏思思有三个月的时间,和大黑建立感情。她不知道自己能否成功,但她明白一个道理。

狗是一种非常单纯的生物,比人要单纯得多。

只要你对它好,它就能对你好!

让夏思思没想到的是,当她回到家门口时,家门前竟然站着一个不速之客。

一双长腿被紧身牛仔裤包裹着,白色潮牌衬衫解开了上面三个扣子,露出白皙结实的胸膛。一张当下流行的小鲜肉脸,带着焦急的神情:“思思,你怎么把我电话拉黑了?”

来人正是林毅。

夏思思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时间,他应该是要和她谈订婚的事情。

林家和夏家的联姻,是夏思思爷爷生前定下来的,还相互交换了信物。

林家送过来的是夏思思爷爷送过去的古朴戒指,还说什么这戒指是夏思思奶奶生前十分喜欢的饰品,他们林家受之有愧,正好当作信物还回来了。

呸!

那是因为,他们拿着那个看似是“帝王绿”的戒指去做鉴定了,发现不过是个染色的老物件,根本不值钱!

可谁能想到,这东西里面藏着空间,是接下来末世生存的无价之宝。

而且在滴血后,这东西从“染色”的老物件,变成了真真实实的高冰红翡!

至于夏家给他们的“信物”却是真金白银的股份和基金!

而这信物,还是他们林家主动要求的。

也是夏思思前世太傻,才会听信把爸妈给她留下的股份和基金的一半都给了他们。

还信他们说的“等你和林毅结婚,就是一家人了,到时候还是你们夏家的。这几年你上着学,我们帮你经营”。

上一世的自己,真是蠢爆了!

更何况末世后,夏思思才知道林毅早就和她的发小兼闺蜜郝柔有一腿!

如今,看着林毅站在她面前,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夏思思直想放狗咬他。

但夏思思知道,她还不能,末世还没来到。

等末世到来了……哼哼,让他们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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