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投胎成了富二代》这部小说的主角是白帆巩书语,《我终于投胎成了富二代》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霸道总裁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巩书语在又一次熬夜加班的晚上终于猝死,第二天睁开眼睛,变成了一个古代的十岁小姑娘,最重要的是!她成了富二代!还是官三代! ! !这下她终于不用体会贫穷的痛苦了,再也不用为了一个月五千块钱的工资熬夜到十二点画图,也不用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那点工资只够吃饭!从现在开始,我要享受! 我要花钱! 我要为所欲为! ! !...
霸道总裁《我终于投胎成了富二代》,是作者“李羌笛”独家出品的,主要人物有白帆巩书语,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小说简介如下:翟玉阁只有一层,不过也放的满满当当,看着就有种满足感。就像去卖包的店,那一个个包包放在一层层货架上琳琅满目,看着都赏心悦目。“玉树琼枝树点红。这个名字取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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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蝶听了这话,将信将疑地还是把东西收下了,就当是她先替小姐保管,以后小姐只要需要她就给小姐。
不一会儿,巩书语就看到另一侧去了,一水儿的相同款式的簪子,就是颜色不同,只不过都是山茶花风格,花朵旁是几片翠绿的小叶子,簪子也不是单单一根光滑的长条,上面刻有好看的纹理,连着花朵那头是一个交叉的大麻花形状,简单又好看。
“这五只簪子全都包起来。”
巩书语扩大了些声调招来店员,把含有山茶花样子的簪子全都包起来了。
后面逛的就比较快。
“这个也好看,梨花玳瑁钗,配我那件白色梨花轻纱云锦,下面再配这个同款玉佩。”
“玉兰簪,含苞待放最是美丽,上面的红色宝石是点睛之笔,下次送给表姐她肯定喜欢。”
“景福长绵簪,名字不错,金累丝灯笼耳坠,金镶紫英坠子,配我那一套紫色衣服,灵芝竹节纹银簪,这个也不错,难得不俗气。”
“玉兔捣药耳坠,这个好可爱,也装起来。
这个羽状璎珞好看,红色贵气,浅绿色加白色清新,都装起来!”
巩书语看差不多了,让人把买好的东西首接送货上门,也不用自己提来提去。
“走,下一家,翟玉阁。”
巩书语金子买完了就要去玉器店了,金玉金玉,既要有金也要有玉才好嘛。
翟玉阁只有一层,不过也放的满满当当,看着就有种满足感。
就像去卖包的店,那一个个包包放在一层层货架上琳琅满目,看着都赏心悦目。
“玉树琼枝树点红。
这个名字取得好。”
又放在身上试戴下,更适合男子,送给弟弟刚刚好。
“这个镶嵌绿松石的扇面玉簪不错。”
说着想到了她看到的现代中华第一簪,有些相似之处。
“玉兰风骨,这个名字还行。
挺好看的,拐角还有弯折,做工肯定很难。”
“这个好看!”
巩书语指着眼前的梳子让小蝶看。
一件粉色唐玉花鸟纹梳,粉色通透,花纹优美,她超喜欢粉色,尤其这种玉石的粉。
“掌柜,把这个梳子包起来。”
“这个梳子我要了。”
同时一道声音也响了起来。
巩书语看向和她抢梳子的少女,杏眼琼鼻,挺漂亮的,让给她也行,梳子虽然喜欢,但是美女她也不为难人家。
还不等她说话,对面的女孩儿就皱起眉头,一副不满的样子,眼神中也带着些轻蔑。
这时她的丫鬟也出声:“谁这么没眼力见儿,敢和我们小姐抢东西。”
又白了一眼巩书语二人。
好家伙,本来想让的东西,这会儿再让的话她的面子往哪搁,这种讽刺她上下两辈子还没让人这样对待过。
“我们小姐先看上的,你们小姐是谁,就能平白无故抢人东西。”
小蝶率先开口,维护她家小姐。
没想到这种狗血剧情还能发生在她身上,巩书语不理解,大概是上辈子没当过有钱人,所以买东西,从来没有抢这一说。
她淘宝网购,没有也是预售,哪抢过东西,不过见过电视剧里两个女人抢包的故事,异曲同工了嘿。
对面的丫鬟也丝毫不让,盛气凌人的很:“我们小姐是工部尚书的孙女,是能做太子妃的人,你们也好意思和我们家小姐抢东西,也不看看自己是谁。”
哦吼,原来是顾冰莹。
就是那个从小被纸婚给太子的女孩儿,她娘还曾一度羡慕过她的好命,没想到是这样一个仗势欺人的人。
“奴才现在都能代替主子说话了吗?
你们小姐还没说她想要呢,你慌什么?”
巩书语端的是一副稳于泰山的模样,看他们如何猖狂。
“我还有几个月就要嫁给太子了,这件梳子我很喜欢,想当做嫁妆一起带过去,可否割爱。”
一副我要定了的样子,却说着客气的话,要是看不见她那不情不愿的脸,和暗中的威胁,她就让了。
哎,抢未来太子妃的嫁妆,说出去真的好难听啊。
可是,那又怎样,太子还不是皇帝呢,怕什么,她家又不是小门小户,况且还有白帆在后面给她撑腰。
白帆的祖父可是太子太傅,她和太子也有过几面之缘,照太子的性格,应该不会喜欢看顾冰莹出来搞这种歪风邪气。
巩书语想到这儿,突然笑了,似是恍然大悟,才想起她的身份:“原来是未来的太子妃呀,可是,这不是还有几个月呢吗,谁知道里面会不会有变故。”
“再说,我和太子也有过几面之缘,他应该不会喜欢做出当众抢人梳子这种事情的女子吧?
嗯?
你说对吧?
顾小姐。”
顾冰莹听完这话,脸色立马变了,眼中带着狠,说道:“这可不会是我抢梳子,而是你抢我的嫁妆。”
“哦,是吗?
那我等会儿可得去找白帆哭一趟了,说我看中的梳子被顾小姐抢了,你说是我的话先被太子听到,还是你的嫁妆先被太子听到呢?”
说完巩书语就想笑,一个小姐,就是仗着家族出来混,还要表现出温婉大气的好名声,一旦名声毁了,就不好嫁人,然后家族大概率也会放弃她。
如果遇到怕事儿的用家族压压也无妨,关键遇上了她,她可什么都不怕。
而且白帆会为她撑腰,整个京城没人不知道,所以,她必赢!
然后她就看到顾冰莹一脸愤恨地走了,走之前还放了狠话,说她记住了。
哎,听到这里,她只觉得顾冰莹肚量小,大家族的女儿还是这种性格,还嫁给太子,以后后宅不宁啊。
想到这里她又同情了一把太子,小时候连小动物都要救助的男孩儿以后要娶这样一位妻子,哎,祝他好运吧。
“小蝶,去让伙计把这梳子装起来,不能因为她败坏咱们的兴致。”
巩书语说着,又挑了几件玉饰。
“把这个,这个,这个吊坠都包起来。”
“那个粉水晶的也好看,做手串不错,也带着。”
是的,翟玉阁不仅卖玉饰,还卖水晶,只不过数量少罢了。
她这次看到的粉水晶还算是比较大个,和婴儿拳头差不多,做一些首饰头面什么的足够了。
不管在哪个时代,有钱就能买到任何东西。
她现在手里己经有几处各地的房产还有铺子,外加一些真金白银存在这个时代的“银行”也就是钱庄里。
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富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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