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生后,拉着妈妈手撕渣男渣女》,是作者大大“红果子”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沈月周明秀。小说精彩内容概述:上一世沈月为养软饭男,一次次回家作妖,榨干了妈妈的钱财,把疼爱她的妈妈气出心脏病。软饭男腰包鼓胀后就嫌她碍眼,一把将她推入事先布置好的陷阱,陷阱里插满了尖尖的木锥!弥留之际,被她视为亲妹妹的保姆之女宋思思笑着说:“你的父亲也是我的父亲,你的老公即将成为我的老公,而你的孩子,其实不是你的孩子!”沈月临死才明白,软饭男爱的是宋思思,自己只是软饭男捞钱的工具。妈妈也是死于渣爹和保姆的谋害。他们已经通奸二十多年!宋思思就是他们的私生女!母女俩相继被渣男渣女谋害。重生归来,沈月立即断了软饭男的口粮,猛扇小孽障的耳光,还让妈妈给渣爹又配了个风骚保姆,这一世沈月携风带雨,拉着妈妈的手一路披荆斩棘,手撕渣男渣女,把那一窝子害人精渣渣,通通灭掉!...
看过很多霸道总裁,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我重生后,拉着妈妈手撕渣男渣女》,这是“红果子”写的,人物沈月周明秀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魏明志看到沈月又疼又伤心的样子,随口安慰她。“哼,她要是再怀孕,我还把她推下楼梯,我要摔死她。”康康早就停止了哭声,他小小的眼神里充满了邪恶,凶巴巴地说。“这孩子,别胡说了,再说奶奶就揍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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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康看到沈月站起来后对着他狂笑,吓得哭着跑到奶奶房间里,张巧芬和魏明志一起拉着康康走了过来。
“月月,你这是怎么了,你怎么流血了?”
魏明志看到沈月后,仿佛被吓到了,他松开拉着康康的手,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下楼梯。
沈月活动了一下身体,还好,身上没有骨折的地方,膝盖上擦破了一块皮,渗出了一些血丝。
身下出了一摊血,不算多。
前世去医院时,医生看过后说孩子没了。
这中间医生出去了一会儿,回来后说她失去了生育能力。
当时她悲痛不己,她一心想再给魏明志生个女儿,这样他儿女双全,在人前更有面子。
“我没事,可是咱们的孩子没了,我好心疼啊。”
沈月做出一副伤心的样子。
“宝贝,你别难过,我们还会有孩子的。”
魏明志看到沈月又疼又伤心的样子,随口安慰她。
“哼,她要是再怀孕,我还把她推下楼梯,我要摔死她。”
康康早就停止了哭声,他小小的眼神里充满了邪恶,凶巴巴地说。
“这孩子,别胡说了,再说奶奶就揍你了。”
张巧芬听后脸色一沉,扬了扬右手。
“宝贝,你别跟康康一般见识,他还小,不懂事,大一大就好了。”
魏明志听到康康的狠话后,都没舍得训斥他一句。
“走,我拉你去医院,咱们去好好检查一下。”
说着魏明志就要搀扶着沈月出去。
沈月闪了一下,淡淡地说:“我没什么事,不用扶,你把我电话拿给我。”
听到沈月说没什么事,魏明志眼神飘忽了一下,然后又做出非常关切的表情,急忙把摔在一边的电话捡起来递给沈月。
沈月打给了妈妈周明秀,她让妈妈赶快开车过来。
五分钟后,周明秀赶了过来。
沈月和妈妈家只隔了一条大路,走路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
“妈,你拉我去趟医院吧,我有话想对你说。”
沈月并没有急着告诉周明秀发生了什么事。
魏明志有些诧异沈月为什么不让他送她去医院,但稍一思索后,心里豁然开朗:“月月一定是想利用这个机会,向岳母帮我借钱。”
“这个女人还真是为了我两肋插刀,都伤成这样了,第一个想到的还是我,唉,我还真是魅力无限。”
魏明志在心里暗暗自得。
沈月上车后没告诉周明秀自己是被康康推下楼梯的,她说是自己走路不小心,踩空楼梯摔下来的,可能孩子没了。
“不是妈咒你,孩子没了更好,你看那个小兔崽子康康,被他们惯成什么样了,简首没点人样,他要不是你亲生的孩子,我早两个大嘴巴子扇死他了。”
周明秀一提起康康就想揍他。
周明秀看到过康康对沈月无理的样子,她想教训他,可沈月怕康康回家告状,惹得老公和婆婆不高兴,所以不让周明秀出手教训康康。
如果沈月现在告诉妈妈,是康康把自己推下了楼梯的,估计妈妈从医院回来,就会跟过来胖揍那个小兔崽子一顿,现在还不是收拾他的时候,以后有的是时间收拾他!
周明秀给沈月挂了急诊,医生说孩子没了,但子宫并没受伤,休养几个月还可以要孩子。
沈月听后愣了一下,前世魏明志送她来的医院,医生告诉她伤到了子宫,以后都不会再有孩子了。
休养好身体后,魏明志就很少跟她同房,说是为了保护她。
现在看来,魏明志买通了医生,目的就是不想和她在一起,也不想再让他怀孕。
也就是说,其实这次受伤,她并没有失去生育能力。
孩子!
一想到孩子,沈月心里一阵绞痛,她不是为流掉的孩子难过,这个孩子没了正好。
知道真相后,她也不会留下这个孩子,她是在为自己被送掉的孩子伤心。
她的女儿现在在哪里?
想到这里,沈月的眼是涌出了泪水,她一定要找到自己的孩子。
周明秀以为女儿在为肚子里失去的孩子伤心,她不想安慰女儿,只把头扭向了一边。
“妈,你再给我挂个专家看看吧,我想让专家看看我到底伤到没有。”
沈月抹了抹眼泪,轻声对周明秀说。
“这个傻女儿,一心想给那个心术不正的男人生孩子,根上就坏的人,生的孩子也成不了材,弄不好还得吃牢饭!”
周明秀认为沈月不放心,就是怕以后不能给魏明志生孩子了,所以心里愤愤地嘀咕着。
生气归生气,周明秀还是希望女儿的身体没有伤到,她又去挂了一个妇科专家号,专家给沈月看过后,也说了同样的话,没伤到子宫,以后还可以生孩子,现在回去吃点调养的药就行。
医生给开了一些药,让回家休养就应。
周明秀开着车往沈月家的方向走,沈月轻轻地唤住了她。
“妈,这个小月子你照顾我吧,还是妈对我最贴心,咱们去你给我买的房子里住吧。”
正在开车的周明秀一脸的不可置信,这个女儿自从和魏明志谈恋爱后,就一首和她对着干,就现在这样平心静气地说话的时候都少。
“她怎么会想着和我一起住?”
周明秀一脸问号。
一想到没结婚女儿就和魏明志同居了,结婚后回来就闹着要钱,几乎再没和她一起住过。
周明秀心里充满狐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事出反常必有妖,这是女儿使用的手段,该不是又想找自己要钱,只是换了一个方法。
看到周明秀一脸的问号,沈月苦笑了一下,“妈,我不找你借钱,我以后都不找你借钱了!”
说完后她又把手放在周明秀的膝盖上,抚摸着她的腿说道:“妈,我以后就是你的贴心小棉袄,不会再惹你伤心生气了。”
周明秀脸上的狐疑更深了,她实在搞不明白这个女儿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所以她也没搭话,准备以不变应万变。
“咱们去金宇华厦的那栋房子,就咱们娘俩个待几天,你不是总说我瘦吗,你要把我养胖一点啊。”
说着,沈月的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周明秀的心里一暖,不管女儿今天反常的目的是什么,单就刚才她和善的语气和真诚的表情,就让她很享用。
女儿结婚这五年来他们每次见面都剑拔弩张,女儿对她出言不逊也是家常便饭,今天的女儿,仿佛回到了没和魏明志谈恋爱之前那个乖女儿。
金宇华厦是位于市区黄金地段的楼房,这里的房子没有小户型,早在沈月结婚前,周明秀就给女儿买下了一套200平的西居室。
前世这套房子也被魏明志哄骗到了他的名下,沈月遇害时这套房产己达到500万市值。
周明秀把沈月送到楼上后,马上下楼去采购食品。
楼下小区内就有一家大超市,半个钟头左右,周明秀就拎了大兜小兜地回来了。
进屋后,周明秀把东西该放冷藏的放冷藏,该冷冻的冷冻,然后戴上围裙,开始洗菜做饭。
没一会儿功夫,厨房里就飘出阵阵菜香, 一个小时后,周明秀就把饭都做好了。
饭菜一一摆上桌后,周明秀喊沈月吃饭。
沈月躺在柔软的床上,温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在她的身上,让她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她干脆眯起眼睛,打算小寐一会。
就在她将睡未睡之时,妈妈喊她吃饭的声音传了进来,沈月一骨碌爬了起来,快速走了出去。
桌上摆着西菜一汤:清蒸鲈鱼,花菜炒肉,木耳炒山药,猪肝炒菠菜,排骨玉米汤。
周明秀把餐椅正了正,拉着沈月坐下来。
“你现在要多吃饭,猪肝补血,你不喜欢吃也吃点,中午多吃点菜,早饭妈你给熬红糖小米粥再煮点蛋。”
周明秀一边给沈月盛汤,一边嘱咐着她。
“妈,我都听你的,你做什么我吃什么。”
沈月笑嘻嘻在说,然后夹起一块排骨放在嘴里。
“嗯,真好吃,妈妈做的菜真香,我喜欢,妈妈你要陪着我,你要把我养得白白胖胖的。”
沈月一边大口吃着饭,一边笑盈盈地看着周明秀。
周明秀宠爱地看着这个至今还有些让她吃惊的女儿,心里疑惑又满足,她多么希望女儿以后都是这个样子,千万不要再变回以前的模样。
就在母女俩温馨地吃饭时,沈月的电话响了起来,沈月刚一接起,就听到康康尖锐的喊叫声:“沈月,你死到外面了,还不回来给我做饭吃,我们都要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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