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林兴万剑观的精选小说推荐《太极修仙录》,小说作者是“一棵大松树”,书中精彩内容是:千年前,嗜血坛收服万鬼窟和逍遥谷,一统魔教。 嗜血坛坛主血魔老祖,为了一统天下,收集上万童男童女鲜血,在仙人谷摆下化血阵。 化血阵不断吞噬玄真之气与梵若之气而壮大,周而复始。 这两种气,分别是玄教与梵教修炼的根基。 一时间,玄梵两教人心惶惶。 此时,玄教万剑宗出了个天才人物,就是后世尊称的玉皇祖师。 玉皇祖师心知魔教意欲绝灭玄梵而天下独尊。 他促成玄梵六派结盟,并带领两教弟子杀上了仙人谷。 正魔之间,展开殊死搏斗。 数以万计的玄、梵、魔三教弟子殒命此处。 最终,玉皇祖师剑斩血魔老祖,毁掉化血阵。 魔教徒逃回南域,分裂为三,千年来不敢涉足中原。 不久后,玉皇祖师羽化升仙。 直至今日。 坊间相传,魔教蠢蠢欲动。 万鬼窟第一魔尊大力鬼王,麾下邙山鬼王与独角鬼王为左右护法,隐有独大之势。 一切从一个北方小镇开始……...
小说《太极修仙录》是作者“一棵大松树”的精选作品之一,剧情围绕主人公林兴万剑观的经历展开,完结内容主要讲述的是:肚子很饿。一整天没吃东西。如果还在山上,这事容易解决。从小野惯了的山里,他知道哪里有好吃的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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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兴在坟前磕了几个头,暗暗祷告:“爹!
娘!
我走了。
你们放心,兴儿一定学好本事,为你们报仇!”
抬手把眼泪一擦,站起身来。
到处都是灰烬。
奇怪的是,这灰烬竟也都是绿色的。
林兴当然不会忘记,昨夜漫天遍地绿幽幽的火。
灰烬中,林兴找到了几十个铜板,还有一些小零碎东西。
围着己成废墟的家转了两圈,唯一没有损坏的东西竟然是自己的那柄小斧头。
他把斧头贴在胸口,耳畔仿佛又想起了爹爹的声音:“兴儿,快来!
看看给你买了什么?”
一切都不在了。
林兴又朝爹娘的坟前看了一眼,一咬牙,大步朝山下走去。
山下,就是黄鹂镇。
肚子很饿。
一整天没吃东西。
如果还在山上,这事容易解决。
从小野惯了的山里,他知道哪里有好吃的野果。
这里是镇上的街道。
两旁都是各色的摊位,叫卖吆喝的声音不绝于耳。
林兴走到一个包子摊前,香喷喷的包子正好出锅。
去年他曾跟着爹爹来黄鹂镇买年货,就在这家包子店,父亲给自己买了两个肉包。
那个香喷喷的味道,林兴至今还能记起来。
“请问,包子多少钱一个?”
林兴问。
“肉包三文,素包两文。
你要几个。”
卖包子的摊主是个脸型瘦削的中年人,一边张罗着,一边打开笼屉让林兴拿些刚刚蒸得了的冒着热气的包子。
“那个……能不能……便宜点儿。”
林兴怯生生地问。
“这个很便宜了,多少年了都是这价,小孩儿,钱带的不够啊,找爹娘要去!”
包子摊的摊主带着一脸戏谑地说。
林兴心中一酸,轻叹了一口气。
他伸手摸到怀里的几十个铜板,想掏出来,却又放了回去。
他知道,就算只吃素包,这点儿钱也吃不了几顿。
他打算离开,那摊主不情愿地盖上笼屉,嘴里嘟囔着:“两文钱都没有还吃什么包子啊,到隔壁吃馒头去吧。”
说完还哼了一声,把笼屉摔得啪啪响。
“包子,热包子,刚出锅的热包子!”
包子摊主的声音又吆喝起来。
前面不远就是馒头摊。
那馒头蒸的喜人,一个个白白胖胖的,光是看就被勾出馋涎。
最关键的,一文钱两个,便宜。
林兴一口气吃了西个大白馒头,又喝了两大碗水,肚子总算有了满足感。
接着,要打听清水镇万剑观的所在。
林兴在黄鹂镇上转了几圈,问了许多人,都没听说过。
林兴心中稍微燃起的希望火苗,一点一点变得暗淡。
一个下午很快就过去了。
天色将暗。
当务之急,需要找个过夜的地方。
客栈,连想都不用想。
身上这点儿钱,好一点的客栈连一晚都不够,即便是那种专供赶骡马的车夫与干短工的苦力住的客栈,一晚上至少也要大几文,林兴不敢奢望。
现在天气尚暖,林兴只盼能有个背风的地方,就能勉强对付一晚了。
林兴沿着街道东南西北地乱转,始终找不到合适的地方。
从黄昏,到夜深。
街道由喧闹变得静寂。
房间里的灯光渐次熄灭。
路越来越暗。
转过一条漆黑的街道,前面一处院子门前挂着的两个灯笼还亮着。
林兴不由得朝那边走过去。
原来是一处客栈。
这不是普通住客的客栈。
普通住客的客栈,前面是房后面是院。
可是这客栈前面是院后面是房。
这是一家专供骡马车夫住的客栈。
里面传来的骡马腥臭味,也说明了这一点。
客栈己关。
林兴并不打算进去。
他注意到,这所客栈院落的大门上有茅草盖的门檐,而这里又恰好是个背风的地方。
这不正是自己转了一晚上想找的地方吗?
他走到门口,倚着门框躺下,两眼一闭,这就算是今晚安身的地方了。
白天有事可做的时候,倒也顾不得多想。
现在,一旦安静下来,一天来的境遇便袭上心头。
爹、娘、家,都没了,如今还要流浪。
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林兴懒得去擦。
悲痛。
凄苦。
林兴在这样的心情中迷迷糊糊地睡去。
天亮了。
“吱扭——”客栈院落的大门被打开。
林兴倚着门睡得正香。
门开的时候,林兴一下子摔在地上,惊醒过来。
“哎哟,这是谁啊,哪儿来的乞丐……”尖锐的声音从门内传出来。
林兴爬起来,面前站着一身短打装束的瘦削男子,一看就是客栈的伙计。
那伙计看林兴站着不动,以为跟自己怄气,更不耐烦了:“去去去,滚远点,一大早晨堵在门上,这个点儿哪有剩饭给你,过两个时辰再来!”
那伙计说着就推搡着林兴往外轰。
林兴想跟他解释。
他不是乞丐,也不想要剩饭。
自己只是借宿一下而己。
可是低头看看自己,浑身上下又脏又破,“正式”的乞丐也不见得比自己落魄多少。
“唉——”林兴轻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
他刚走出两步,突然想到还有事情,便又回来啦。
那伙计看林兴回来,一脸的嫌弃,就想指责两句。
林兴赶在他开口之前抢先说话:“请问,您知道清水镇万剑观在哪里吗?”
伙计没好气,只是一气儿把他往外轰:“去去去,不知道。”
林兴转身要走,院子里传出来一个声音:“清水镇啊,那可是远了,要走很久的。”
说话的一个车夫扮相的老头儿,他正好从屋里出来,听到了两人的对话,便插了一句。
林兴朝那老头深施一礼:“请老人家仔细说说。”
老头一笑,托住林兴:“不用这么客气。
当年我跟给人家当车夫,曾经去过一次。
说来也不难找,沿着出黄鹂镇的那条大道一首往东就是了。
至于万剑观,没有听说过,你可以去水镇问一下。”
林兴大喜,向那老头深深地鞠了一躬,狠狠的瞪了那伙计一眼,出了客栈。
那伙计讪笑一下:“嘿——这小子!”
进屋忙活去了。
知道了清水镇的大体方位,林兴便觉得松了一口气。
至于万剑观,自己在路上继续打听也就是了。
想到这里,林兴信心满满地朝着东方出发。
前行的路,总是这样,看起来近,走起来却远。
头几天的路尤其难走,林兴之前虽然惯常在山间穿梭,像这样一整天地赶路,还是吃不消,脚底下长满了血泡。
到了第七八天,林兴感觉有些适应了,每天的赶的路也多了。
他就着向东一首走。
累了,就停下歇歇脚;渴了,有人的时候就要点,没人的时候就喝河水;难办的是吃的问题,走在乡间或者荒野,他倒是有办法给自己找点野果野菜果腹,唯独到了城镇,只好厚着脸皮向人家要点。
被轰挨骂都是经常的事了,有时候甚至会挨打。
他己经活脱一个真正的乞丐了。
为了给父母报仇,他什么苦都能吃,什么罪都能受。
走了十几天的时候,在朱家镇上,林兴再一次打问到了清水镇。
那车夫老头说的没错,清水镇一首往东走就到了。
只是往东走的距离,跟自己想的有些出入。
“清水镇啊,远着哩。”
这也是一个骡马车夫,只是稍微年轻一点儿,“照你这么走,得一个多月哩。”
还要一个多月。
林兴叹了一口气,那也得继续往前走。
短短十几天的功夫,林兴黑了,也瘦了。
日日风餐露宿,林兴的脸上居然出现了岁月的痕迹。
最困难的时候是在三十多天的时候,林兴脚下的鞋磨烂了。
其实它早就烂了,只是终于在这一天,整个鞋底几乎全都磨没了。
林兴不得不把它丢掉。
他没法买鞋,一双旧鞋也要卖三文钱,可是他身上连一个铜板也没有了。
他用杂草编了一双草鞋,那是照着小时候爹爹教的编的。
可是,那草鞋编的并不怎么好,他后悔小时候没有好好跟爹爹学。
如今,他再也没有机会了。
穿着自己胡乱编的草鞋,比光脚走在路上好不了多少。
刚走了三天,脚上起了好几个血泡。
血泡磨烂了,每走一步都钻心地疼。
可他还是得向前。
这一天,他在村子里一个老婆婆家里借宿。
老婆婆拿着一柄大斧子吃力地劈柴。
“老婆婆,我来帮你吧。”
林兴说。
“不用了,你赶路也累了。”
老婆说。
“没关系,我家就是卖柴的,这个活儿我最拿手。”
林兴接过老婆婆手中的斧头。
对林兴来说,没有比劈柴更拿手的活儿了。
他知道怎么劈省劲儿,怎么劈更快更好。
老婆婆看着林兴,满意的点点头。
第二天一早,林兴刚准备辞行,老婆婆给他拿过来一双看着还挺新的鞋子,让他试试。
稍微有点大,老婆婆又送给他一双鞋垫儿。
林兴激动地不知道说什么好。
热泪,从眼眶中流出,流过脸庞,流过激动地颤抖的嘴唇。
谢过老婆婆,林兴穿着这双他认为天底下最舒服的鞋子踏上了继续向东的路。
千难万险,林兴终于来到巨大的城门前。
三个大字——“清水镇”。
这还不是终点。
他还得打听万剑观。
清水镇上,没人不知道万剑观。
如果有,那一定是像林兴这样的外来人。
这里的人不光知道,他们之间谈论的话题,也大多跟万剑观有关。
林兴大致有了一些了解。
万剑观之所以闻名,是因为它背后是玄门第一正宗万剑宗。
万剑观是万剑宗开科选士的地方,普通人一旦被选中,便能进入万剑宗,像那些道士一样,修道成仙,在空中飞来飞去。
明天,正是开科选士的最后一天。
林兴向路人问好了路,朝着万剑观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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