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网友对小说《一件事他很爱弹吉他盛景》的后续非常感兴趣,本文是一本现代言情,主角白桥盛景演绎的剧情中涵盖了多种元素,内容概括:班主任喊他上台进行自我介绍那天,我记得很清楚。他身形颀长,穿着纯白T恤,纯黑运动长裤,肩膀上单挎着灰蓝色的书包,干净利落的乌黑色碎发伴随着他漫不经心的步伐随意摆动。嘴角微微上扬,眉眼不捎愁容。痞气却又有些温润...
第一章 在线试读
我对新来的转校生一见钟情了。
本以为他是个乖乖男,没想到他整日不务正业。
可后来他褪去了所有玩世不恭,心甘情愿的守护在我的身旁。
.高二下学期开学没几天,我们班转来一个帅哥。
班主任喊他上台进行自我介绍那天,我记得很清楚。
他身形颀长,穿着纯白T恤,纯黑运动长裤,肩膀上单挎着灰蓝色的书包,干净利落的乌黑色碎发伴随着他漫不经心的步伐随意摆动。
嘴角微微上扬,眉眼不捎愁容。
痞气却又有些温润。
“盛景。”
声音清冽,尾音带着一丝吊儿郎当的散漫。
他从教室走廊路过我身边时,窗外暖黄刺眼的阳光恰好打在他侧脸上,毛茸茸的。
我嘴角扬起不易察觉的弧度,左手撑着脸,右手拿着笔在记事本上写下,“盛景”。
真好看。
后来同桌白桥问我是不是犯花痴了,我说不是。
好吧,其实也算是。
.我以为盛景是个乖乖男。
但我错了。
盛景是个坏坏男。
也不能完全这么说。
他只不过是不爱听课,不爱写作业,不爱帮助同学,不爱很多很多与学校有关的事。
也不爱听我这个学习委员的话。
不过有一件事他很爱。
弹吉他。
盛景总拿着他那把木质吉他坐到学校操场看台上边弹边哼唱。
今天唱周杰伦的《晴天》,明天唱薛之谦的《最好》,后天来个即兴发挥。
校园里的小迷妹排着队给他送花,校外的小姑娘顶着翻墙被抓的风险也要来一睹他的英姿。
真是愁人。
对了,他还爱翻墙。
.我的本子上都是“盛景”。
他总迟到,也总逃课。
我本着学习委员的职责,经常趁着收作业的机会跟他说,“不交作业就记名”“逃课就记名”。
这个时候他都会无所谓地把双手摊在桌子上,再无所谓地吐出两个字:“随你。”
我能怎么办呢?
帅哥就是有一种让人心疼的魅力。
尽管他总是趁我不注意,把我记名的笔记本从抽屉中抽出来,再戏谑地说:“十页里面有九页都是我的名字,沈情,你是不是喜欢我?”
班里他的小弟们这个时候就起作用了。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嗑到了!嗑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