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对小说《锦昭令》非常感兴趣,作者“生活压弯了小芽”侧重讲述了主人公宋泽沈鹤身边发生的故事,概述为:他是落魄太子,而他是赢国将军府中的一子,但延朝皇帝恐武将篡位,灭了南朝后的十年又杀了满朝武将。南朝背面,宋泽流浪延朝,与沈渊相识,后来一直生活在将军府,再后来将军府被灭。宋泽和沈渊进攻,谋杀皇帝。皇帝死后,宋泽即位后,封沈渊为贵妃,赐字锦昭,但宫中并无人之锦昭是男子,后来天下人皆知,锦昭是男子后,人人称颂他们的爱情,但天不遂人愿,两人渐渐有了隔阂,最后深渊病死宫中,而宋泽退位后隐居民间,不知所踪。...
完整版小说推荐《锦昭令》,此文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关注,可见网络热度颇高!主角有宋泽沈鹤,由作者“生活压弯了小芽”精心编写完成,简介如下:“这就是救了渊儿的大哥哥吗?”韩柔笑盈盈地看着宋泽:“你叫什么名字?”“夫人我叫宋泽,你也可以叫我宋语澜,至于救了公子也并没有这件事,只是见公子要摔倒扶了他一下罢了。”“语澜,你年龄那么小就有字了吗?”江青看他很喜欢:“语澜真有礼貌,想来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吧?”宋泽不语,低着头。见宋泽不语,王丽立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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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洗完手换完衣服回来的时候,韩柔,几房太太以及沈暮落和沈卿己经全部上桌了,正在闲聊。
“额娘,姨姨们,兄长,阿姊你们好哇!”
沈渊扑进韩柔的怀里,随后又拉着宋泽在沈暮落边上属于它的位置和为宋泽加的凳子上坐下。
“这就是救了渊儿的大哥哥吗?”
韩柔笑盈盈地看着宋泽:“你叫什么名字?”
“夫人我叫宋泽,你也可以叫我宋语澜,至于救了公子也并没有这件事,只是见公子要摔倒扶了他一下罢了。”
“语澜,你年龄那么小就有字了吗?”
江青看他很喜欢:“语澜真有礼貌,想来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吧?”
宋泽不语,低着头。
见宋泽不语,王丽立马上前解围:“语澜看着确实让人心生喜欢,许是南朝大臣的孩子吧!
语澜不要介意,青妹妹年纪小,性子又首,你不要与她较气。”
“是的夫人,但是南朝不够强大,我爹也改变不了什么,在路上就死了。”
宋泽眼眶微红,红的是时候。
“好了,快吃饭吧!”
沈鹤给宋泽夹了一筷子的菜,沈渊也有样学样:“哥哥那你还有亲人吗?”
“我的两个哥哥正在想办法赚钱,他们光有一身功夫,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活。”
“会功夫吗?
那可以进宫当侍卫,我可以给他们写推荐信。”
沈鹤喝了一口酒:“他们愿意吗?”
“我想他们应该会的,谢谢大人!”
宋泽太懂事了,韩柔不禁伤感到:“语澜,要不你留下来陪渊儿玩儿吧。”
宋泽回绝了他的好意,吃了饭就走了,刚出府不久,他就看到了贺眠和余谚,“贺眠余谚,我在这里。”
等两人走近了,宋泽再次开口:“你们能进宫了。”
他将事都说清楚了之后,宋泽和余谚还没来得及开心,就想到了宋泽“那公子您呢?
我们进宫了您怎么办?”
“我自有办法,你们别忘了计划。”
次日,贺眠和余谚就进宫去了,会功夫的人自然顺风顺水的当上了侍卫。
但侍卫和御前侍卫总归是不一样的,他们俩进宫将近一月,连孝满皇的面都没见到,两人不过十三西岁的少年心性很旺也很能理解。
贺眠和余谚两人每月都能出宫一次,而这一次出宫也只是将他们一个月的月禄分一半给宋泽,好让他在接下去的一个月里能活下去。
宋泽在见到他们时,他们穿着深褐色的马褂,戴着一顶红色的帽子,算不上好看,但好在干净。
而宋泽却依旧是那身挂满破布的衣服,原先白皙好看的脸上也染了不少灰尘,显得过于狼狈,要不是那双眼睛,余谚和贺眠两个都不敢相信,这是他们一身傲骨有勇有谋的殿下。
“公子都一个月了,我和余谚连那个狗皇帝的面都没见到,只知道他荒淫无度,后宫的嫔妃穿着大多是轻纱,简首……污秽!”
贺眠想起那薄的像风一吹就破的衣服,汗毛都立起来了。
“公子,你为什么会弄成这样?
属下都快不认识您了。”
余谚心疼的擦掉他脸上的灰,又将乱糟糟的头发上的几根稻草捡了出来。
“像不像乞丐?”
宋泽也不在意,由着余谚去弄,“我费了好大劲儿才弄到的衣服呢。”
“公子为何要穿这……这衣服?”
余谚挑完稻草后,看着宋泽身上的衣服:“真的太像乞丐了,这简首就是一块破布。”
“我现在正在想办法和丐帮的那群小孩混熟,他们消息可灵了,我用一个肉包子问了其中一个人,他说狗皇帝初夏的时候年年都会出宫狩猎,我想着也没几天了,大概十日左右,到时候褐水桥那边你们想办法过来。”
“可是狩猎的守卫太森严了!”
贺眠眉头微蹙。
“根本没办法进狗皇帝的身,公子,这方法不成。”
“没让你们杀了他,我会和那群乞丐混熟的,到时候给他弄点陷阱,死不了就吓吓他。”
贺眠和余谚能在外面的时间很短,给了宋泽钱和抛下了几句叮嘱,就匆匆离去,宋泽拿着钱回想起跟他们说的话就津津乐道,丝毫不知道危险的来临。
宋泽买了一个肉包,怕钱弄丢就分了好几处放,在快要到他平日歇息的破庙时,被人捂住嘴推到了巷子里,他只觉得眼前一黑背就撞上了冰凉的墙,热腾的包子滚了好几圈,沾满了泥土。
宋泽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人看着十七八岁的样子,穿着衣服和他一样破烂带头的那个正插着手,昂头俯视着他,宋泽知道他,他叫猛虎,这一片乞丐的头头。
“小子,谁让你在这一片要饭的,这是虎爷的地盘,要来的钱当然归我们虎爷。”
站在猛虎边上的一个大个子说:“识相点就把钱交出来,我们不会动你一根毫毛。”
宋泽没理他们扭头就想走,但周围都是他们的人,大概七八个的样子,将他挡得严严实实的。
“还想走?”
猛虎挥着拳头,就要向宋泽打去:“我劝你老实点!
免得多受皮肉之苦。”
宋泽两年的功夫不是白学的,一把抓住猛虎的拳头,用尽全力的把他推到地上,这一举动彻底惹怒了猛虎,怕被两人缠着从地上爬了起来,恼羞成怒的冲他喊:“你竟敢推我!
给我打死这小子!
往死里打!”
几个人高马大的人围住宋泽,挥着拳头就呼过去,宋泽打倒一个背后也挨了几拳,即使他功夫再正规,也寡不敌众,在一阵拳打脚踢中宋泽彻底打红了眼,骑在猛虎身上,轮着拳一拳一拳打下去。
其余的人拳脚相交的打在宋泽身上,他却似乎感觉不到痛,依旧冲着猛虎的脸打众人,好不容易将他从猛虎身上扯下来,擒敌先擒王的道理让宋泽运用到了极点,将猛虎打得鼻青脸肿成一个猪头后,气的猛虎抛下狠话:“妈的野小子,你给我等着。”
骂完就带着那几个身上几乎都挂了彩的乞丐跑了。
冷静下来后,瑟瑟冷风贯穿破布打在伤口上,痛感如凄传来他抹了抹嘴上的血,拖着沉重的身子往街上走去,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卖水的,见他这副样子连赶到:“哪里来的臭要饭的!
快走开,别妨碍我做生意!”
宋泽的手刚伸进衣服里拿钱,闻言冷冷的瞪了他一眼,挪着步子走开了。
唇干口燥的他不知道能去哪里,偏偏上天不尽人意,瓢泼的大雨倾洒下来,冰凉的雨和更冰的人心在这一刻全都被洗刷干净。
宋泽拖沓着身子像死尸似的漫无目的的在街上游逛,不知走了多久,天终于放晴,身上的伤口进着水,顺着伤口微微发白,疼痛己经麻木了,他终于走不动了,倒在地上,睁着眼,握着拳。
天黑了下来,他没起身,依旧趴着。
原先身上的冰凉被灼热代替,他病了,重病在街头。
他的骨气使他心中充满恨意,他想:既然人心都那么冷,那我来当一次好人,我一定会登上帝位,杀尽天下人,只留我独在顶峰上俯瞰蝼蚁,自相残杀。
不行,宋语澜啊宋语澜,你怎么能有这样子的想法,不是所有人都是坏人想想将军府的小少爷他就是一个好人啊!
仅存的理智与心魔斗争着,也斗不出个胜负来,他还太小了,太小……那么小的一个孩子……明明一点都不坏,不坏的……“将军府的小少爷……”宋泽想着:“将军府的小少爷……”他喃喃道在黑夜中昏了过去,他斗不过它……斗不过它……山边的天微微泛着鱼肚,那么美丽,地上的泥泞果然与天上的辉煌是不一样的,行人走的匆匆,谁都看见了宋泽,谁又都没看见宋泽……“少爷,这里有一个人……带回家……走吧……”人声传来断断续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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