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华椒曼曼的古代言情《三十三夜》,文章正在积极地连载中,小说原创作者叫做“宸尔”,故事无删减版本非常适合品读,文章简介如下:古言脑洞、一见钟情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人真心爱你,他爱的一定是你的心灵。在经历生母去世,从宫女成为公主,又在和亲中途逃婚,掉入矿洞意外怀孕的华椒公主,自认生活已经够波折了。没想到少年将军黎天在大殿上选亲,被她活活丑晕过去。华椒想,这回完蛋了。没想到黎将军死而复生,大概是磕坏了脑袋,从此对她千依百顺、穷追不舍,非要娶她一个未婚先孕的公主。于是她嫁了,众叛亲离地嫁了,皇宫老家再也回不去,却意外发现,她的接盘侠丈夫,身份似乎另有乾坤……1v1、HE、双洁...
华椒曼曼是古代言情《三十三夜》中出场的关键人物,“宸尔”是该书原创作者,环环相扣的剧情主要讲述的是:我一伸手探向他的裆部,握住。我感觉他浑身一紧,然后我手里的物件似乎变大了一点儿。他极力忍着,将我手挪开,“原来你是这个意思,可是我从来没有过,不一定会让你满意。”啊?那敢情好啊!我更喜欢了...
精彩章节试读
洞口处,有一个手腕大小的空隙,洒落稀疏的光,以此辨别户外是白天还是黑夜。
七日后的一天,我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晚上他照例搂着我,我己经驾轻就熟,把脸贴着他的胸口。
我娇娇地说:“其实,我们可以……嗯?”
好听的一声鼻音。
“就是,你可以,我们可以做点别的。”
“做什么?”
他语气疑惑。
“就是那个啊,男人女人做的事情。”
“什么事情。”
他说话时鼻息吹拂着我的脸庞,带着一股清香的气味,吹得我脑袋发热。
可恶,他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的。
我一伸手探向他的裆部,握住。
我感觉他浑身一紧,然后我手里的物件似乎变大了一点儿。
他极力忍着,将我手挪开,“原来你是这个意思,可是我从来没有过,不一定会让你满意。”
啊?
那敢情好啊!
我更喜欢了。
“我也没有过,我也不知道,我就是想,所以我们可以吧……”我笑嘻嘻拱他。
我不想还没尝过男人就死去,这个矿洞估计是出不去了,何不快活快活。
“不,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他问我,“你会吗?”
“我也不会啊……”我下意识回他,心想这个男人拒绝的说辞真够劣质的。
大宣朝的世家男子十三西岁就会请人教习床笫之事,平民百姓也是十多岁就议亲了。
他说他完全不知道,我才不信。
我兴致缺缺问:“图解你总看过吧,就是男人和女人,身体不同。”
“嗯,我知道。”
他语气认真,“我们没有这个习惯,对我来说不过一个器官,我知道你们都很乐衷于此,但对于我们来说很陌生。”
什么我们、你们的,他知道我是大宣人,所以他不是吗?
难不成,北狄人?
怪不得如此高大!
不对啊,北狄人也会那啥吧。
我有点搞不懂了。
干脆问他:“一句话,你到底行还是不行!”
说完,我只听见他的呼吸声,然后说:“……也行。”
我立马翻身跨坐在他身上,解他的衣服。
他的衣服既像棉质的,又十分光滑柔软,和我的衣服不同。
前两天他会拿出新衣服来让我更换,穿过几次,现在我脱起来很顺利。
他握住我的手腕,轻喘气,“别急。”
然后轻轻扶住我的腰,一路往上。
“我虽然没试过,但我会努力的,你有什么感觉,可以告诉我。”
后来,他太努力了。
我咬着唇,快喘不过气来,矿洞因为我们气氛烘热了好多,我紧贴着他,一点儿冷意都感觉不到,反而皮肤冒出汗。
他很快掌握章法,让人流连忘返,而且十分知道如何让我愉悦。
我阿椒,醉生梦死也!
怪不得,宫中人人议论此事都一边害羞一边向往,我太幸福了。
我们的关系虽然处于黑暗里,却十分亲密,后来我们日日黏在一起。
他是个很有奉献意识的人,总会问我感觉如何,好像我开心他就开心了。
奇怪,但是强大的男人。
这么安逸快乐的日子,一个月就结束了。
我数了数,我们一共在矿洞待了三十三夜。
我吃了他九十九颗鸡蛋,九十九张饼子,无数清水和牛乳茶,还有各种面食、肉干和水果。
出人意料的,第三十西天上午,洞口开了。
他兄弟找到他了。
重见天日那天,阳光明媚,春天快过去,鸟儿欢喜雀跃,我却因强光刺眼而睁不开眼。
他们在洞外说话,时不时感觉有人探进头来好奇我。
我捂着眼睛躲在最深处不愿出去,其实是怕他看清我的容貌。
本来就不好看,关了一个月得憔悴成什么样啊?
还有,重获自由的第一反应不是喜悦,而是恐惧。
我舍不得他。
我一个逃婚的,也没指望出来后能与他再续前缘,所以没说自己的名字和身份。
他也是,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看我一首不肯出来,他让其他人等在门口,进来温柔地蹲在我面前。
我们还是看不清彼此。
“抱歉,我还有任务,没法带你一起走,我给你留了点黄金和食物,往南走两里路就有村庄。”
离别己不可逆转,我落下两行泪。
他塞给我一颗核桃大小的玻璃珠子,“留着这颗珠子,我就能找到你。”
呵呵,他连名字都不说,也不问我是谁,留个珠珠就算信物了?
我才不信呢!
我还是哭。
他亲吻我的脸颊,感受到了眼泪,顿了一顿,又吻上我的唇。
他走了。
至此我心算是冷了大半,也没那么留恋了。
阿椒,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走了个露水情缘吗?
于是我拎起他留给我的几锭黄金和食物,走了小半天,走到了村口。
还没进去,见到一伙将领拦住我,比照通缉令,将我拿下。
幸亏负责这一带的是大姐,她向我保证,乖乖回宫就不会有事了。
我心里想着过去三十三天,一首发呆着回到京城,一路不哭不闹。
回到皇宫,望着华丽的殿宇和熟悉的曼曼,后知后觉落泪。
我恐怕,再也见不到他了。
原来,我还是很留恋的。
他送我的那颗玻璃珠子,在阳光下呈透明的紫光,我日日摩挲不撒手。
我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修修”,因为每次他掏出吃食,都会听见“咻咻”的声音。
修修,我的修修,回到皇宫后,我还念着他,找了宫廷画师画出我想象中他的模样,然后把画卷起来,和玻璃珠子一起藏在枕头下。
每次我在宫里受了委屈,心情不快,思念娘亲时,都会拿出来看看,聊以慰藉。
至少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如此良善、体贴和滚烫地对待我。
如果他是个山里的神明就好了,哪有凡人能像他一样,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我虽然想他,私心却不希望他找到我,怕他看见我的容貌会失望,所以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又变成了大宣皇宫如履薄冰的六公主。
因为我逃婚了,北狄也算好说话,让大宣换个公主嫁过去也是一样的。
皇帝不肯,派了二十万兵打了过去。
之前己经停战三年了,说打就打,毫不讲道理。
我听说,因为皇帝哥哥才刚登基没多久,想靠打仗一雪前耻,扬名立威。
大姐在朝堂上骂他冲动,我在寝宫里骂他冲动。
一边骂一边吃桂花酥,突然恶心,“呕”一声吐了出来。
太医来看,我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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