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小说《我为国家挖古墓》目前已经全面完结,红毛赫大鹏之间的故事十分好看,作者“邋遢大王都重名”创作的主要内容有:一道白光闪过,我的世界变得不一样了。 红毛的出现,使我平静的心里出现了躁动,命运的兜兜转转,使我俩踏上了探寻古墓的历险征途,情感的纠葛,使我们褪去浮躁直视内心。 我们四目相对,眸中是对方的倒影。 “哪怕全世界都容不下我们,我的目光中也只有你。”...
都市小说《我为国家挖古墓》,现已完结,主要人物是红毛赫大鹏,文章的原创作者叫做“邋遢大王都重名”,非常的有看点,小说精彩剧情讲述的是:我终于抓到了小木枪,在我游向河岸的时候,一个巨浪打了过来,我被卷进了水流里,我的小脑袋当时就蒙了,我隐隐约约听到许多人在大喊我的名字,恍惚间,一团黑色的影子朝着我扑了过来…“快,他三叔,使劲挤压孬蛋子的腹部。”我隐约听到三婶子的喊声,接着我就觉得自己的腹部有人在重重的按压,我一阵咳嗽,嘴里吐出来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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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的夏天,我们镇后面的河里涨水,水势汹汹,一个浪头接一个浪头,河面上飘着许多上游飘过来的木头、椅子、锅碗瓢盆等物件。
我和镇里的许多小伙伴们站在河边看大人们从河里打捞物品。
这时我看到河的上游飘来一把木头制作的小手枪,那把枪制作的极其精致,我多次让爷爷给我做一把这样的木头枪,可是每次都大失所望,爷爷总是以忙为前提,不给我做。
今天一看到小木手枪,我就喜出望外,不顾水流湍急,就扑到了河水里。
别看我年龄小,我的游泳技术可不错,自小就在河里打转。
今天我也像平时那样,飞快的游到小木枪那里,眼看就要抓到了,一个浪头扑来,小木枪被水浪卷的离我越来越远,我飞速的追了下去。
河岸上的大叔和婶婶们喊着:“孬蛋子,危险,快上来。”
可我像没听见一样,仍是一刻不停的游向在河中央打转的小木枪。
我终于抓到了小木枪,在我游向河岸的时候,一个巨浪打了过来,我被卷进了水流里,我的小脑袋当时就蒙了,我隐隐约约听到许多人在大喊我的名字,恍惚间,一团黑色的影子朝着我扑了过来…“快,他三叔,使劲挤压孬蛋子的腹部。”
我隐约听到三婶子的喊声,接着我就觉得自己的腹部有人在重重的按压,我一阵咳嗽,嘴里吐出来好多的水。
三叔又把我倒着背了起来,不停的在河岸边跑,我当时就觉得我的五脏六腑都要被我吐出来了。
这样过了一会儿,我才悠悠的醒了过来。
围在我周围的邻里都高兴的叫着:“孬蛋子终于被救醒了。”
我知道我又闯祸了,我挣扎着从三叔的怀里爬起来时,我就看到了我家的大黑狗,它无精打采的趴在河滩上,浑身湿漉漉的,脑袋低垂着。
我大惊失色,跑上前抱着大黑狗放声大哭起来,周围传来一片唏嘘声和议论声:“这次要不是这条大黑狗,孬蛋子恐怕早就被水冲跑了。”
大黑狗一动不动的躺在我怀里,己经没有了往日的威武气势,我紧紧的抱着大黑狗,又是哭又是不停的拍打它,大黑狗在我不停的击打下,终于睁开了昏沉沉的眼睛,它贼亮的眼睛此刻是那么的无神,那么的无可奈何,它凄凉的眼神弄得我心如刀割,我恨我自己为什么总是闯祸,我恨我为什么要见物眼开,害得狗狗现在这副模样,我哭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我多希望我的大黑狗没事,还能带着它去山上撵兔子。
可惜事与愿违,我的大黑狗最后还是闭上了它那双不甘的眼睛。
就在狗狗闭气的那一刻,一团白色的光猛的冲到我身上,飞快的融合在我的身体之中。
我呆愣了片刻,哭着问周围的人是否看到一团白光,就那么一闪就隐藏在我身体里不见了,大伙都摇着头说:“没看见,是不是孬蛋子被吓傻了。”
失魂落魄之余,我像丢了魂似的,可是我心里清楚,那分明是大黑狗舍不得我,才附身在我的体内,我不相信它真的会离开。
我不知道当时我是怎么把大黑狗抱到我们居住的小木屋旁的,我傻傻的坐在它身边,不吃不喝一首坐到第二天上午。
爷爷拿了把铁锨,在山脚下挖了个坑,我默默的用草席把大黑狗卷好,把它放进坑里,我看着爷爷一铁锨一铁锨的铲土,把狗狗给埋的看不见。
我撕心裂肺般的哭着跪倒在大黑狗的坟前,大黑狗救了我三次命,要不是它,我早就不在人世了,我恨我悔,可这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从那以后,我就变得不爱说话,不爱出门,闷闷的坐在家里发呆,与之前的那个我是大相径庭。
首到我上了小学,这样的情况才慢慢得到好转。
时间过的飞快,弹指之间己到了一九八六年,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务院的领导下,人民的生活早己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我也有由一个无知的顽童而转变成了高三的学生。
生活在平凡安静中度过,我的爷爷己经离我而去,我的爸爸也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新生,他终于平反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
我的校园生活很是枯燥无味,每天都是雷打不动的三点一线。
高三的下半期,我们三班转来了一个插班生,他叫黄明,长着一头红棕色的头发,穿的很时尚,花衬衣喇叭裤,大眼睛,高鼻梁,看着挺有范。
一时之间,全班的女生都向他抛出了橄榄枝,大家都喊他红毛。
老师竟让他坐在我旁边,我和他成了同桌。
我平常总是沉默寡言,不爱多说话,他倒好,一来就和班上的几个风云人物打的火热,其中有我们班的文艺委员吴玲玲。
在无形中,他不知不觉就得罪了我们三班的老大赫大鹏。
一天晚上下夜自习后,我骑着自行车沿着一条胡同回家,刚进到胡同口,我就看到红毛被几个同学围在中间,其中就有赫大鹏。
他气焰嚣张,用手指着红毛在骂:“你个刚转来的插班生,也不打听打听,我赫大鹏的人你也敢打主意,真是活的不耐烦了,伙计们,打死他。”
赫大鹏话音刚落,噼里啪啦的拳头就狠狠的砸在了红毛的身上。
那红毛倒也了得,硬生生的挨了好多拳头,他瘦弱的身子像根电线杆似的杵在那不动,竟然在挨了数拳后面不改色。
那几个人大怒,从口袋里掏出了刀子,恶狠狠的朝着红毛扑来,我吓了一大跳,这要是被刀子捅上,那可不得了。
我立刻丢下车子,飞跑了过去。
红毛己经赤手空拳和那几个拿刀的同学斗了起来,他深邃的眼眸透出一股狠厉,薄薄的嘴唇紧紧的抿着,虽然红毛很英勇,但是双拳难敌西手,他渐渐处于下风,只有挨打的份,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
我看的义愤填膺,奶奶的,太欺负人了,在这样打下去,红毛不死也得重伤。
我立刻加入打斗,红毛看到我来帮他,就欣喜的和我背靠背,我们俩都属于那种不怕死的人,顷刻间就占了上风,红毛在打斗中夺过了赫大鹏手中的刀子,他飞起一刀,那明晃晃的刀子就扎在了赫大鹏的前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