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龙种天下》,超级好看的穿越重生,主角是侯赛雷艾丽娅,是著名作者“kdog”打造的,故事梗概:我叫侯赛雷,以前,我是一个什么出息的人。吃饱穿暖,跟隔壁的嫂子谈谈心就很满足了。后来,我变了,变坏了,脑子里整天想的,都是怎么布种天下。...
小说叫做《龙种天下》,是作者“kdog”写的小说,主角是侯赛雷艾丽娅。本书精彩片段:关系有点乱,不过野蛮人吗,乱才正常。况且,沃夫还有非常充沛的理由。“好兄弟,你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想法?我们只是想跟你借个种,我们诺斯人最崇拜神龙,而你,你是神龙的儿子,你一定能帮妮娜生出一个最强壮最聪明的孩子!”这里,就要谈一谈当年侯赛雷穿越的情景。据沃夫他们所说,当时,侯赛雷是被一头叫做祖龙的巨龙给...
阅读精彩章节
洞悉了对方的阴谋,侯赛雷岂能坐以待毙?
他试图反抗,奈何敌人太狡猾,上来就抓住了他的要害。
又一次的屈服之后,可是没有消减侯赛雷的斗志。
第二天夜里,他再次反抗,不要不要的声音不断从小屋传出。
什么?
为什么没跑?
开玩笑,这种情况下谁能下得了逃跑的决心?
侯赛雷抱着必死的觉悟和部落大洋马做殊死的搏斗,英雄,不过如此!
糜烂的生活,一首持续了下去,大半年后,侯赛雷硬是没死,多亏了他变异的体质。
各种压榨下,他的身体不仅没有萎靡,还好似第二次发育般又蹿了许多。
体格,也不再瘦弱。
从第三者的角度去看,如今的侯赛雷己经和部落里的野蛮人没有多少区别了。
短短半年多的时间内,他竟然还神奇的学会了野蛮人的语言,几杯麦酒下肚,他甚至可以跟身边的野蛮人吹牛打屁。
“沃夫,好兄弟,你不知道,当年你老婆妮娜进我房间的时候,我以为她是来杀我的,我都准备好要怎么出手反杀她了。
真的,只差一点,我就动手了!”
妮娜就是当时第一个进侯赛雷房间的大洋马,沃夫,是她的老公,此刻正跟侯赛雷勾肩搭背。
关系有点乱,不过野蛮人吗,乱才正常。
况且,沃夫还有非常充沛的理由。
“好兄弟,你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想法?
我们只是想跟你借个种,我们诺斯人最崇拜神龙,而你,你是神龙的儿子,你一定能帮妮娜生出一个最强壮最聪明的孩子!”
这里,就要谈一谈当年侯赛雷穿越的情景。
据沃夫他们所说,当时,侯赛雷是被一头叫做祖龙的巨龙给送到他们部落的。
理所当然的,他们就认为侯赛雷是神龙的儿子。
把巨龙当成神灵崇拜的诺斯人一族自然也就高看侯赛雷一眼了,一些个没有孩子的家庭很不客气的打起了某些主意。
沃夫只是其中之一,现如今,他也如愿以偿了。
两人正喝着酒,他老婆妮娜挺着大肚子提着野禽走了进来。
看到两个不正经,光顾着喝酒的男人,她很自然的白了两眼,嘴里不客气的说着。
“冬季孩子就要出生了,家里必须储备更多的食物,你们还浪费食物酿酒,就不考虑一下今年的冬季应该怎么熬过去吗?”
诺斯人住的地方非常寒冷,土地不适合耕种,一年大部分时间又是冬季,日子确实是苦。
考虑到妮娜肚子里的孩子大概率是自己的,文明人侯赛雷羞愧的放下的酒杯,但沃夫依旧嘻嘻哈哈。
“没什么好担心的,我打听过了,十天后,首领就会组织新的船队。
我己经得到名额了,到时候,一定抢够过冬需要的战利品,不会饿到你和孩子。”
日子苦,所以要抢劫。
诺斯人每年都会组织船队出去劫掠,这是他们的生活方式。
住了大半年了,侯赛雷可以说己经了解了他们的生活习惯。
但他没有参加过劫掠,作为龙子,这些日子,他是吃着百家饭过来的。
虽然也会帮助某些家庭得到想要的子女,不过说出去,感觉像是在做皮肉生意,不光彩!
“我也能去吗?”
侯赛雷突然开口,当久了野蛮人,他并不认为抢劫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事实上,侯赛雷一首在接受各种训练。
仗着身体的变异,整个部落早就没有人能打过他了。
时至今日,侯赛雷依旧记得当他打赢部落第一勇士的时候无数大洋马疯狂往他小屋里钻的奇景。
爽归爽,压力也是真的大。
近期部落里的大肚婆,十个里面,侯赛雷怀疑有一多半是他的种。
再过几年,孩子呱呱落地,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个要饭的废物,侯赛雷的脸还要不要了?
当爹了,责任感爆棚,侯赛雷觉得是时候挣一份家业了。
有钱了,才能接济自己的孩子,尽到了父亲的责任,说不定母亲就会偶尔来和他再续前缘,恩,然后又搞大肚子。
卧槽,闭环了!
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扔掉,侯赛雷期待的看向沃夫。
龙子参加劫掠,这显然不是沃夫能决定的事情,他抓了抓头皮,说道。
“这事,得问首领。”
问首领就问首领,侯赛雷又不是没见过首领。
那是一个头发花白的男人,己经六十多岁了,在诺斯人这里算老人了,据说被早年征战造成的伤痛搞的都下不了床了。
曾经的首领己经成了快要病死的野猫,现如今,是年轻人的天下,龙子侯赛雷就是部落里的标杆了。
走在路上,大家都会跟他打招呼,侯赛雷也会一一回应。
“嗨,洛尔,有空找你喝酒!”
“船匠弗罗伊,什么时候再教我掌舵的技巧,我总觉得我还能再提高。”
“啊,好兄弟马尔夫,替我向多琳问好!”
“呀,好兄弟拉格尔!
今晚,我能去你家吗?”
只有一个名字的是泛泛之交,带职业的,是传授过侯赛雷本领的。
好兄弟,不用多问,必须是能托妻寄子的生死之交!
只不过侯赛雷的好兄弟有点多,也就是在诺斯人的部落,大家没什么伦理观念。
换一个地方,估计他己经死上几百回了。
哪像现在,丑事干的多了,侯赛雷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习惯性的给每一个女人抛着媚眼。
大家也都笑着回应,当然,例外也有。
一个穿着丝绸,服饰类似礼服,头发高高盘起,穿搭明显和部落格格不入的女人狠狠的鄙视了侯赛雷一眼。
这个人,侯赛雷也认识。
叫艾丽娅,是首领的老婆,但很年轻,都不到二十岁。
很明显,是续弦之类的身份。
据说,还是南诺斯部落的人。
他们这里属于北诺斯,两边的区别,大概就是类似生番和熟番。
南诺斯部落附属于一个叫人皇帝国的国家,受到高级文明的冲击,他们己经有点文化人的样子了。
知道廉耻,所以看不起侯赛雷这种出卖肉体的家伙。
侯赛雷表示理解,他也很佩服对方和整个野蛮文化抗衡的决心。
不像他,早早就沦陷了。
为示尊重,侯赛雷退后一步让首领夫人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