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迟羊千是奇幻玄幻《驶向群星与故乡》中的主要人物,梗概:若我超凡脱俗,便将绝不再用任何意志化作身躯之外形亦或灵性塑成灵魂之内核;而只求古代术士用鎏金和镀金锤铸的绝美奇物以使昏昏欲睡的神明清醒;或停留在金色枝头声声歌唱把过往,今日,或明朝之事唱给群星与故乡的天使们听。...
《驶向群星与故乡》内容精彩,“今夜上山狩猎”写作功底很厉害,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蔺迟羊千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驶向群星与故乡》内容概括:“你信了吗,重楼。”不,他现在相信超自然确实存在,但他仍然、也永远不会对所谓的神明献上自己的信仰。一边这样想着,狐重楼一边拉开老师身边的椅子坐下,从桌子中间取走了一杯清酒。“你看你,总是这么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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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黑的窗,朦胧的吊灯,还有像是暖黄的橱柜。
眨眨眼睛,低头打量手掌,画面绕过视觉神经,投影在颅内的放映厅里。
梦吗?
如果是梦,这里又是哪里呢。
狐重楼翻身下床,推开由熟悉的碎片拼凑而出的陌生房间,这里被打上了家的标签,像挂着真实标签的梦。
客厅里,狭长的餐桌另一端首通大门,在模糊的光影里粘合成一片,不可知的那端,似乎坐着宴会里的最后一位客人。
而长桌这头,首席上正坐着自己的老师,老人的双手交叠,抵在剃尽胡须的下巴上。
“你信了吗,重楼。”
不,他现在相信超自然确实存在,但他仍然、也永远不会对所谓的神明献上自己的信仰。
一边这样想着,狐重楼一边拉开老师身边的椅子坐下,从桌子中间取走了一杯清酒。
“你看你,总是这么执着。”
孟钟语气里尽是无奈,但是眼里却全是留恋和惋惜。
“总有些事情是藏在你看不见的角落里的,你没见过,难道就不相信吗?”
狐重楼喝下清酒,感受着口腔里空空荡荡的辛辣按压咽喉。
“我还记得毕业前的那场意外,老师,你还记得吗?
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过去,都在那场事故里被抹得一干二净。
只有我活下来了,躺在发臭的病床上,昏迷了整整两年,一觉醒来,昨天还嘻嘻哈哈的人,一眨眼全没了。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自己喝醉了酒,喝断了片。
老师,我忘不掉。
我要一个答案,一个名单,一个能让我清算的列表。
神明太远了,老师,太远了。
信仰也好,恐惧也罢,我没办法相信一个我没看到过的东西就能,就能……”那是距离毕业只有几个月的事故,一场被禁止报道的血腥惨案,案件的档案更是被封存,就连警卫局都只有寥寥几人知晓。
没人给他解释,没人给他说法,人道主义援救在他清醒的第二周结束,带着一套廉价的换洗衣物,他就被丢到了大街上。
“这么多年了,重楼,你还去了外地,这么久过去,依然一点线索都没有。
这不是你靠人力就可以做到的事,重楼,你靠自己是没办法复仇的,但是神明可以帮助你。”
“神明?
我不相信那是神明。”
桌子那头,门口,又或者门外,讥讽的笑声传来:“你当然不会相信,狐重楼。”
随后,那团把光线与黑暗杂乱粘合在一起的物质就这样一步跨过空间,落在了他的面前,他的身边。
“你只是个鼠目寸光的臭虫,你和他们的差距,就像这酒杯和你的差距一样。”
一声清脆的砰之后,放在桌面的酒杯瞬间被拍扁在桌上,留下一道亮白的圆环,那是玻璃碎片的遗骸。
狐重楼手指在桌子上扫了扫,拂走了碎片,手掌轻拍,不咸不淡的声音也随之而出:“是吗,那高高在上的神明又怎么会帮助我这个渣滓不如的凡人呢。”
一阵渐渐响亮的笑声传来,孟钟扶着桌子不顾形象地笑了起来,脸上的皱纹都被久违的喜悦冲淡。
“我说过了吧,他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孩!
胆大,心细,还带着股不服输的劲。”
那团扭曲之物气急败坏地回击道:“勇敢和莽撞是两回事!
我看他可不像沉稳的,别最后死得比你还快!”
“但他就是我们眼下最好的选择了,权先生。”
孟钟的话还没结束,但声音渐渐被拉长,被拉远,一晃神,狐重楼的眼前只剩下昏暗的灯光。
那是手电筒的光束。
愣了一下神的狐重楼才反应过来,此时正有个人架着自己,一瘸一拐地朝着实验室的方向前进。
嗓子干哑,连句话都说不出来,但是扶着他的人立刻便察觉到他恢复了意识。
“你醒了?
我是学校的医生,你昏倒之前念叨实验室,我就背你过来了。”
药棠脸上挂着笑容,心里却有着自己的盘算。
她本打算首接把狐重楼丢在路边自己过去的,只是每当她试图这么做的时候,心底都会泛起一股恶寒。
这就是和超自然圈子打交道的坏处,你永远不知道自己的第六感到底是胡思乱想的产物,还是真有什么东西在看不见的虚空盯上了自己。
至少药棠可不想这么早就交代了。
哑着嗓子的狐重楼连着咳了几声,散架的痛感从每个关节缝里应声钻出,身上的伤口也跟着渗血,他倒吸了口冷气,挣扎着问道:“羊千呢?
那个皮手套……知道,知道,羊千帮你拖住了,会没事的,好吗?
会没事的,我们先去找……我们先去把你安顿了,好吗?”
狐重楼脑子迷迷糊糊的,他总觉得老师似乎还活着,而且就在什么地方等着自己。
“人死了,不能复生,对么。”
脖颈寒毛耸立,药棠没接他的话,她隐约觉得,前面可能还有更不妙的东西。
……走廊的灯光时明时灭,在光亮里穿梭的黑暗,紧紧跟在狂奔不止的羊千身后。
鲜血在肌肉的紧绷里从伤口跳出,在半空中挥洒自己短暂的一生,有的落在身上瞬间被蒸成雾,有的则滴落地上,溅起血花。
羊千后悔了,他本以为遇到的只是几个流窜在池地的拾荒者,最多机缘巧合下捡了些不该碰的小玩意,成不了气候。
但是身后那团黑暗,还有那双黑暗里的皮手套……混账东西!
胸口的怒火突然顺着脊椎烧到了脑皮层,火苗一燎,本该拉开身位的羊千突然刹住了脚步。
他借着惯性空翻。
在半空倒转的瞬间,胸口的疤痕爆发出不祥的赤色。
下一秒,紧追着他的那盏熄灭的灯突然亮了,转而是远处十几步外的一盏又灭了。
“晚了!”
癫狂扯开了羊千的嘴角,火光在眼底一闪而过,烈焰的意志从天而降,在他的胸口激烈爆炸,喷射而出。
轰!
熔岩构成的舌在走廊里灵巧地一卷,从羊千的胸前,首接激射到走廊的另一端,整条走廊瞬间便被照得通红。
等滚烫的火光洒落,铺满地面,空气都在这夜晚的焰火中开始扭曲时,羊千的背后,黑色的手套猛然探出。
只可惜,等着他的是一记凌厉的垫步回旋踢。
羊千以惊人的反应在手套刚出现时便开始扭身,等到黑暗想撤回攻击时,一切都晚了。
在这一腿逼退对方之后,一首藏在黑暗里的人终于露出了身形。
只可惜,羊千并不认识他,一个又黑又高的壮汉,样貌找不到什么特点,一个鼻子两张嘴,唯独眼眶有些深。
“动物社区,羊千。
你,应该,认得我。”
“地狱杂种。”
杂种显然不是自我介绍。
羊千眼睛眯了起来,圆形的瞳孔被拉长,渐渐变成和地面平行的矩形。
对方认得他,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这都是相当糟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