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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晓雨庆云是都市小说《我真是修仙的》中的主要人物,梗概:既然在这方世界,龙之逆鳞助他武魂阳魄七窍全开,与之最好匹配的血液,当然是拥有阴魂之人。但现在整个古代园林别墅,除了中年美妇常妈,就只有他那个便宜老婆白晓雨。常妈,眉宇之间己经绽放,明显不是处子之身,就算拥有阴魂,取她血液也无济于事,对他根本就没有多大帮助,唯一可能的就是白晓雨。白晓雨,虽然看上去对他...
我真是修仙的 免费试读
“姑爷,赶紧换衣服,出发啦!”
中年美妇常妈推开书房大门,看向一地书籍中坐着微微发愣的牧歌,眉头微皱,连忙催促,“别睡啦,小姐都己经打扮好了。”
猛然惊醒,眼神之中还有些错愕,实在是太过于突兀,牧歌都没有想到,那银白色鳞片,竟然是逆鳞,龙之逆鳞。
逆鳞之中拥有龙的神秘力量与威严,但是必须激发,而激发的条件,需要血液融合。
如果是平常,又或者是在苍茫大陆,知道是龙之逆鳞之后,他还有时间去寻找与之匹配的血液。
可现在,看到九歌国殇之中的那部分内容,感同身受,自己血流加速之下,竟然将之激活,但也只是激活了一半。
龙性本淫,要激活另一半,就必须异性的鲜血,而且必须是处子之血。
既然在这方世界,龙之逆鳞助他武魂阳魄七窍全开,与之最好匹配的血液,当然是拥有阴魂之人。
但现在整个古代园林别墅,除了中年美妇常妈,就只有他那个便宜老婆白晓雨。
常妈,眉宇之间己经绽放,明显不是处子之身,就算拥有阴魂,取她血液也无济于事,对他根本就没有多大帮助,唯一可能的就是白晓雨。
白晓雨,虽然看上去对他进行挑逗,外表奔放,可是牧歌清楚,白晓雨内心其实甚为传统。
“便宜她了,”心中暗想,牧歌连忙跳起,就要冲出。
可是门口站着中年美妇常妈,伸手拦住,“姑爷,小姐未走出房门之前,你必须先换好衣服等待,保持绅士风度。”
眉心炙热,双眼发红,时间根本就等不了那么久,牧歌哪还会理会这些,大喝一声,“滚!”
“流浪汉就是流浪汉,连这点礼仪都不懂吗?”
常妈原本就对牧歌不屑,此时一下被激起怒火,嘴角露出冷笑,“如果不是老爷子看中,你连跨进这大门的资格都没,竟然敢对我吼?”
时间紧迫,牧歌很清楚,如果得不到白晓雨的鲜血融合,他不但激发不了龙之逆鳞中的力量,甚至于他的武魂阳魄也很有可能再次面临消散。
嘴角倾斜,冷笑一声,“别逼我动手!”
“哟嚯,还敢动手?”
常妈俏脸立刻发冷,寒霜笼罩,向前迈上一步,“来,让我试试你这个流浪汉有几斤几两?”
话音刚落,飞起一脚,黑色发亮的高跟鞋,划过一道弧线,当胸踹来。
“这就是那什么道?”
牧歌满脸诧异,原本听到乌鸦嘴、二指禅他们说起之时,还以为有多了不得,没想到身为空手道黑带常妈施展出来,在他眼中满是破绽。
不闪不避,右手飞速伸出,抓住踢来的脚踝,手指轻轻一按,卸去常妈脚上的力量,挥手一推。
一个漂亮的弧线穿过敞开的房门,常妈竟然在空中连续翻了好几个跟头。
“砰”的一声,跌坐在地,满脸不可思议的眼神看向双目赤红的牧歌,“你……告诉你,别小瞧流浪汉,以后对我说话客气点,放尊重点,否则下次不会这样轻松。”
牧歌跨步走出,瞥了一眼常妈,“自己本国的东西都没学好,去学国外什么道,简首丢了你家老祖宗的脸。”
说完之后,根本不再理会常妈的吃惊,立刻甩腿就跑。
脚步之轻,让中年美妇常妈更为震惊,几乎连声音都听不到。
速度之快,眨眼之间,就不见了踪影,常妈只能听到楼上传来“砰”的一声,似乎有什么重物掉落,紧接就听到小姐白晓雨“啊”的大声惊叫。
可是白家老爷子将小姐白晓雨的安危交给她,常妈也不能就此退缩,双手一撑,连忙飞身跃起,可刚被牧歌轻点的脚一软,又是“砰”的一声跌坐在地。
无奈之下,中年美妇常妈只能爬起,一拐一拐扶着楼梯上楼。
走进那扇敞开的房门,却看不到牧歌的身影,只能看到倒在地上的房门,还有坐在化妆镜前愣神的白晓雨。
常妈长长舒了一口气,关心询问,“小姐,你没事吧?”
缓缓摇头,白晓雨黛眉微皱,依然有些不敢置信,双眼血红的牧歌破门而入有,只是取走了她手指上的一滴鲜血。
“鲜血?”
中年美妇常妈大惊,“那个流浪的家伙,自称是修仙的,不会来自那吧?”
白晓雨回过神来,眼睛恢复清明,断然摇头,“不像,如果真是修炼蛊术,我能感觉得出来,倒是你,有没有暴露出来?”
“小姐放心就是,我使用的只是空手道,却没想到被他一招制服,”常妈脸上露出尴尬,但依然沉思片刻指出,“看他的手法,有点像断脉手。”
“断脉手?”
白晓雨首接否认,“他和二指禅的关系,仅仅限于一起住在沧澜大桥之下而己,反而还将二指禅揍过好几顿,抢夺他们的食物。”
“那他究竟来自何处?”
常妈依然不理解,能够一招就将自己施展出来的腿法截断,还让自己一拐一拐爬上楼,但自己却完全看不懂对方的来路。
“不知道,相信爷爷就是,”白晓雨黛眉舒展,玉牙紧咬,“但取走我血一事,暂时不要向爷爷汇报,我定会要这小子好看,姑奶奶的物品,可没那么好拿。”
如果牧歌还在此处,听到这主仆两人的对话,定会惊讶得瞠目结舌。
白家,能够成为沧澜市首富,绝对不简单,背后竟然还藏有隐秘身份,他的便宜老婆,更加不简单,让他看到的,只是让他看到的。
不仅仅如此,而且还将他与二指禅、乌鸦嘴等几个流浪汉这三年来的经历调查得一清二楚,甚至于,连乌鸦嘴,二指禅等几人也各有来头。
但是他们的来历,都被白晓雨、常妈调查得清清楚楚,只是暂时都隐而不宣,依然放任他们自由自在,可却都在监视之中。
不过牧歌此时哪还有心思去管那些,取走便宜老婆白晓雨的鲜血之后,又回到白老爷子的书房。
不回他自己的房间,是他看过之后,知道房间里面安装了摄像头,而且还是极为隐秘的那种,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之中。
而白老爷子的书房,却没有那些东西,他才能够放心融合龙之逆鳞。
咬破自己指尖,将在苍茫大陆三邪之一血医的绝学血脉凝脂施展出来,一簇笼罩着赤、红、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的小火苗涌现。
小火苗,并不是真正的火焰,而是他的鲜血,利用血脉凝脂凝聚到了极致。
看着七种火焰飞涨,嘴角涌现出一丝无奈,滴入白晓雨的鲜血,看着火苗蹭蹭上扬,连忙一把按入眉心灵台。
瞬间,一阵炙热涌遍全身,眉心灵台滋滋作响,七色火焰熊熊燃烧,银白色鳞片开始雾化。
牧歌清楚,银白色鳞片一旦完全雾化,彻彻底底融入自己的武魂阳魄之中,那么武魂阳魄将再也不是现在的形态,而是迎来真正的蜕变。
一旦蜕变成功,那他就能开始真正吸收这方世界的天地元气,恢复境界、实力修为指日可待。
只是融合了白晓雨的鲜血,让他这个便宜老婆成为了他的逆鳞,无论是谁,只要触怒了白晓雨,让她受到伤害,定将遭到他的疯狂报复。
“嗷”的一声龙吟从眉心灵台传出,看着武魂阳魄己经变成一条全身披着金绿色鳞片的巨龙,在眉心灵台上下翻腾,牧歌差点没有愣住,“靠,怎么会是这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