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砂痣》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顾迟言迟言是作者“吾恙”笔下的关键人物,精彩桥段值得一看:为了一颗红色的痣,我和顾迟言结了婚。别人都笑我是他的舔狗,说我爱惨了他。顾迟言作天作地,我却次次包容。直到他的初恋回国后,我见到那张和我极其相似的脸。才明白,原来我只是别人的替身。但我并不在意。因为我爱的,也仅仅只是那颗朱砂痣。...
主角是顾迟言迟言的现代言情《朱砂痣》,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现代言情,作者“吾恙”所著,主要讲述的是:」顾迟言看我态度很执着,没好气地答了一句,起身走去浴室。我也没再管他,拿起玄关的包出了门。抱着十七朵白色玫瑰去了墓园,循着熟悉的路走到了最顶上的位置,我轻轻放下花,坐在旁白的台阶上。「陆续白,你今天好吗,我来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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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上衣服去洗漱,他被我的动作吵醒,语气中带着些许的不耐烦。
「起这么早干嘛?对了,今天爸妈叫我们回去吃饭。」
「今天我有事,过几天吧。」
顾迟言鲜少被我拒绝,硬是愣了几秒后才回过神来,皱起了眉头。
「你能有什么事?」
「抱歉,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早饭阿姨已经弄好了,你自己下楼吃,我先出门了。」
「随便你。」
顾迟言看我态度很执着,没好气地答了一句,起身走去浴室。
我也没再管他,拿起玄关的包出了门。
抱着十七朵白色玫瑰去了墓园,循着熟悉的路走到了最顶上的位置,我轻轻放下花,坐在旁白的台阶上。
「陆续白,你今天好吗,我来看你了。我有听你的话好好活着,而且我结婚了哦!」
我看着墓碑上那个温柔的笑容,晃了晃无名指上的戒指。
「你会替我开心吧。」
2
每年他的忌日,我都会在墓园待上一天。
离开时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雨,衣服被淋湿,紧密地贴在身上。
我冻得牙关直颤,托着身子回到家门口,才发现自己忘记带钥匙了。
我摸出手机给顾迟言打去电话。
嗓子有些痒,我咳了两声,小声地说。
「迟言,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忘记带钥匙了。」
「我在酒吧,你自己过来拿。」
还不等我回答,顾迟言兀自挂了电话。
我在去酒店开房间,还是去酒吧拿钥匙两个选择中犹豫片刻,还是打车去了酒吧。
「姑娘,你衣服打湿了?我把暖气开大一点,你吹吹。」
司机看见我身体在发抖,好心地把暖气开到最大,我终于缓过来一些。
陌生的司机都能可怜我浑身湿透的狼狈,和我朝夕相处的人却要我顶着大雨去看他们玩乐。
到达酒吧后,我径直走向包厢,众人视线投了过来,我一眼就看见坐在沙发中间的顾迟言,身旁还坐着一位红色裙子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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