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沈瑜沈王的现代言情《诗志不渝》,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现代言情,作者“珺奕染”所著,主要讲述的是:我嫁给了京城第一纨绔,沈王之子——沈瑜。结婚第一天,我闯青楼,提着沈瑜耳朵把他拽了出来。结婚一个月,我拎着长枪把沈瑜追的满院子求饶。……结婚三年,沈瑜战死沙场。报信的士兵捧着沈瑜断裂的佩剑,跪在我面前,说沈瑜让......
《诗志不渝》主角沈瑜沈王,是小说写手“珺奕染”所写。精彩内容:结果他醒了之后,他自己反而开始扭捏起来,一张脸红比他发炎的肩膀厉害。脸上表情丰富的像是打翻了颜料盘。稍微用点劲他呲呱乱叫,轻了他又放声怪笑。那模样仿佛受到了巨大的精神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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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信是可以躲开的,谁知道沈瑜会扑过来。
身侧拂过一缕清风
他跛着脚,身体歪斜着挡在我和那支箭之间。
像轻飘飘飞起一只燕,在半空中被折翼后又重重落在地上。
沈瑜伤的很重,那支箭深深扎入他的背心,鲜血顺着箭和皮肤交接处不断往外渗。
他脏兮兮脸上一双眼睛却亮的像星星,他注视着我,然后很委屈似的,眼里的亮光一点点涣散开来。
蠢货!
蠢货!
蠢货!
我把匪头捅死了,抱着沈瑜回了沈王府。
山寨里的悍匪也都被沈王府人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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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瑜真是个废物花瓶
闯回山寨就昏迷了三天三夜。
一身细皮嫩肉被悍匪揍了几下就浑身青青紫紫,肩膀上箭伤不停发炎伤口死活愈合不了,扭伤的脚踝肿胀的跟馒头似的。
本来我一个人去一趟就解决了,现在他掺和受伤了我还得伺候他。
沈瑜他还娘们唧唧的。
昏迷时候都是我给他涂跌打损伤药,给他上消炎药,给他揉脚踝消肿,我还没嫌累呢。
结果他醒了之后,他自己反而开始扭捏起来,一张脸红比他发炎的肩膀厉害。脸上表情丰富的像是打翻了颜料盘。
稍微用点劲他呲呱乱叫,轻了他又放声怪笑。
那模样仿佛受到了巨大的精神催折。
不就是露个膀子,一身软肉包着骨头,你当你有多好看?
我实在是气不过,挖起一大块创伤药照着他一张脸糊上,而后转身扬长而去。
沈瑜捂着脸哇哇抱怨:“我可是为了救你,你就这么对我。”
我用你救?
16
再往后我就没再照顾他,他又不高兴我照顾他,我何必倒贴。
我又恢复日常后院练枪作息。
但没过几天,他来找我了。
沈瑜并没有完全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