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犬》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奥特曼迪迦,《败犬》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现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那是一个不会被忘记的秋天,据说秋天的时候,人们的眼眸里都会泛起一股凉意,那是自然带给你的防御。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六岁时,我是和父母在大城市居住,我不记得城市叫什么名字,只是觉得那里很多高楼,彻夜灯火通明,心里总认为那里就是我人生的应该去的地方,我就应该在长大后每天穿着崭新的西装,开......
《败犬》是网络作者“一念一天”创作的现代言情,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奥特曼迪迦,详情概述:\/p>大学我选在了小时候在的地方,是哪里呢?深圳很多人都说这里是一个很传奇的地方,从一个小渔村到如今的超一线城市,可是我对他的记忆始终停在那里上大学之后我看到很多人踢球,于是我自己也开始了解了足球,我发现自己逐渐爱上了这个东西,我觉得这玩意儿让我笑得次数变多了转机是一次玩游戏,周三的一个晚上,我玩着一个老掉牙的游戏,这是一对一,对面给我发来消息说,你玩得很好,有兴趣参加线下比赛吗?我说有,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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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我选在了小时候在的地方,是哪里呢?
深圳。
很多人都说这里是一个很传奇的地方,从一个小渔村到如今的超一线城市,可是我对他的记忆始终停在那里。
上大学之后我看到很多人踢球,于是我自己也开始了解了足球,我发现自己逐渐爱上了这个东西,我觉得这玩意儿让我笑得次数变多了。
转机是一次玩游戏,周三的一个晚上,我玩着一个老掉牙的游戏,这是一对一,对面给我发来消息说,你玩得很好,有兴趣参加线下比赛吗?
我说有,但是害怕在很远的地方,于是问是在哪里?
和对面加上联系方式后,对面发了定位,我这才发现对面是一个女生。
看了定位发现就在我学校不远处,我于是答应了邀请,并问道这个比赛奖励是什么,那女生说第一名是一万块钱,第二名五千,第三名两千,往后就没了。
我突然感觉压力竟然还有点大。
比赛是在一个月之后,在这一个月之内,我和她聊了很多,平时也一起打游戏,我才知道她的名字,陈玦。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比赛那天,由于是周六的原因没有课,所以我慢悠悠的赶去比赛地点,到达之后,我约定陈玦带着我熟悉一下流程,之后就可以自己来了,按照约定的地点,我看到她了。
陈玦在人群中很突出,我第一眼就看到了她,但是在手机上确认了好几遍位置,实在是没有错误之后才上前去给她打招呼,她看到我之后也回了个礼,自此,我和他终于算是认识了。
预选赛总是很顺利,轻轻松松就拿下了,回去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脑子里面总有着陈玦的身影,我开始想着,我不会又喜欢上别人了吧,可是这样真的很廉价,喜欢是这么随便的吗?
不出所料,恶魔又出来了,这次他没有骂我,反而手里拿着一根香烟,抽着烟给我说:“年轻人,喜欢就是莫名其妙的,不要纠结这是否道德,感情是没有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