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刘三水《超能大魔王》最新热门小说_超能大魔王全集阅读

小说叫做《超能大魔王》是“月半神”的小说。内容精选:做为曾经不可一世的大魔王,如今的他已看破红尘,只想安静的做个小职员,每天过着996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 【扮猪吃虎,热血,侦探推理,惊悚悬疑,魔幻,科幻,低配版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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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超能大魔王 类型:悬疑惊悚 作者:月半神 角色:爱沙刘三水 热门新书《超能大魔王》是由著名网文作者“月半神”所著的悬疑惊悚分类小说。文章简述:”老妇人终于开了口,但笑容始终未在她的脸上散去。“其他五位圣徒在哪?”“不知道,他们躲藏了起来,只有他们愿意跳出来承认自己是,你们才能找到他,否则你们即使和他们擦肩而过,也认不出。”“江夏镇究竟发生了什么?”老妇人走到椅子边,坐了下来,捋了捋耳边的白发,说道“这漫天的迷雾是某一天,从天坑里喷出来的,紧接着便有一个虚无缥缈的声音在我们耳边回荡,七位圣徒将借用我们小镇七个人的肉体重回人间,直到红月降临,真正的主人现身。事实你也看见了,多少年过去了,它们的主人倒是没来,反而扔给了我们七个作恶多端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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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贪婪之窟


经历过这样一段心有余悸的冒险后,虽然旅店老板娘也越发值得怀疑,无可奈何之下他们还是草草回到了旅店。

“怎么样?宴会举办的如何?”老板娘唯唯诺诺谦恭的询问道。

刘三水再次从掌心伸出了骨刃,并把它架在了老妇人的脖子上,凶狠的说道,“不要说谎,我问你答!镇长和那个背着大树十字架的女巨人,还有苦儿,他们究竟是谁?”

“不……知……道!”老妇人一顿一字的回答道,同时微笑着一把用手攥住骨刃,拉着它往血肉里切去,鲜血染红了她的前襟和掌心。

爱沙见状立马推开了骨刃,拿着手帕替老妇人包扎伤口。

刘三水很想就地斩杀她,毕竟没有哪个必将一战的敌人,会像她这样站在这里甘心情愿的被你屠戮,而且是一旦错过将机不再来。

“他们是七圣徒,想必镇长已经被你们斩杀了,他是七圣徒里的其中一位,他叫暴食。那个女巨人是七圣徒里的愤怒,至于她和苦儿什么关系,无人所知。”老妇人终于开了口,但笑容始终未在她的脸上散去。

“其他五位圣徒在哪?”

“不知道,他们躲藏了起来,只有他们愿意跳出来承认自己是,你们才能找到他,否则你们即使和他们擦肩而过,也认不出。”

“江夏镇究竟发生了什么?”

老妇人走到椅子边,坐了下来,捋了捋耳边的白发,说道“这漫天的迷雾是某一天,从天坑里喷出来的,紧接着便有一个虚无缥缈的声音在我们耳边回荡,七位圣徒将借用我们小镇七个人的肉体重回人间,直到红月降临,真正的主人现身。事实你也看见了,多少年过去了,它们的主人倒是没来,反而扔给了我们七个作恶多端的怪物。”

“为何一开始,你不提醒我们镇长是怪物。”爱沙有些责备的反问道。

老妇人摇了摇头,解释道“你们一旦来到了江夏镇,就永远无法再离开了,是迷雾引导你们进来的,而不是你们自己找来的。至于那个镇长,即使你不去,他也会亲自找来的,与其在恐惧中生,还不如在无知中死。”

刘三水对老妇人说的这席话,听的有些动容了,他是否是错怪了眼前这位,被迫常年生活在阴暗里精神萎靡的老人呢!

如真似幻的梦境里,刘三水正与女巨人在钢铁桥上大战,随着那把十字大树狠狠向他砸来,强大的撞击致使脚下的大桥崩塌,他跌进了天坑的永恒深渊里。

画面一转,他来到了一个倍加阴暗,空气又是红色的诡异空间里,他的身体早已溃烂的只剩下部分躯干。

同时他又与四周的尸体丛林融为了一体,就像一堆凝固的人形蜡汁一样。

那头由人类头颅堆积而成,外形酷似山羊的庞大怪物,正在啃食着地上的尸体。同时它那浑身上下被重压扭曲,不成人形的脑袋正在声嘶力竭的痛哭尖叫着。

突然,这只怪物抬起了脑袋,猛地转向了刘三水,并一跳一跃的蹦向这里,它的每一次四肢落地,都能引来大地的震颤和‘嘭’的一声。

刘三水的脑袋,似乎早已遗忘了所有,现在他唯一记得的就是恐惧,强烈的恐惧,想要尖声大叫的恐惧。

似乎时间变得越来越快,那个怪物跳的也越来越快,大地的颤动和落地的‘嘭’声也越来越快。

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

刘三水突然从噩梦中惊醒,他的额头冒着冷汗,大口喘着粗气。

“嘭嘭嘭!狗日的刘三水,你们给我开门!”爱沙见拍门没人应答,就带着鸢尾儿一脚踹开了房门。

冲锋一脸茫然眯着眼,被闯入房间的爱沙一把揪住头发,从床上拖下来,甩到了墙角。

故有自知之明的刘三水,二话不说立马下床和冲锋蹲在了一起。

爱沙命令着鸢尾儿,“你看着他们,我来搜!”说完她就在他们的行李里,翻来找去,她们应该是丢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鸢尾儿被气的,一把掐住了哥哥的脖子,大声问道,“你给我老实交代,是不是你们俩偷了我们的内衣。”

“没有啊,是不是店里其他人偷的。”冲锋一脸委屈,辩解道。

“少屁话,店里总共就老板娘我们五个人,女人会偷女人的东西吗?”

“非也非也,俗话说偷东西不分性别乎!”刘三水不知哪里找来个小板凳,他坐在那里翘着二郎腿,悠闲的正用食指摩擦着脚趾缝,摩过之后他还煞有介事的把那根手指头拿出来,用它和大拇指揉了揉、搓了搓,接着又放在鼻孔上闻了闻,就像贵族们吸食鼻烟那样,反正穷不穷咱先不说,总之在气质那一块刘三水是把它给拿捏的死死的。

爱沙突然红着脸,立马冲过来给了刘三水一巴掌,“我乎你奶奶个嘴,下贱!下流!”

爱沙居然在他们的包里翻出了一本羞羞的杂志,其实杂志是冲锋的,刘三水刚要辩解,就被冲锋堵上了嘴巴,“三水哥,昨晚都让你把它给扔了,你就是不听,看,招事了吧!”

一无所获后,撕掉杂志的爱沙就和鸢尾儿愤愤地离开了。

见她们走后,刘三水揉了揉发肿的脸庞,暗自嘀咕着,“一大早的,我招谁惹谁了!”

一行人来到楼下,老板娘已经准备好了早饭,是一些野蘑菇野菜烩汤和味道青涩外形似白萝卜的未知蔬果。

“大婶!咱们店里还有其他男人吗?我俩的……内衣被偷了。”爱沙难以启齿的询问着。

“嗯!没有其他人。”她回答的很冷淡,拿着盛汤长勺的手顿了顿,接着补充道,“在我们这丢东西很正常。”

“为何说很正常,要是抓到那色狼,我非把他皮给剥了。”鸢尾儿奶声奶气的抱怨道,冲锋和刘三水只顾低头吃饭,不敢抬头说话,毕竟他们俩的嫌疑够喝一壶了。

“那是因为在很早之前,这个小偷就活跃在江夏镇了,至今都没有人能逮到他。”老妇人双手撑桌,垂头略有所思,“他除了活人不偷,其他任何看得见的、搬得动的,一切所有东西都偷。他就是有盗窃癖,即使是把你们的内衣偷了,他也并非是色狼。”

“你说他不偷活人,那死人呢?”刘三水反问。

“你的脑袋真够机灵,他唯独对尸体特别迷恋,没有人知道他究竟要拿死尸去干什么。总之,我们小镇的墓地几乎都被他给偷空了。正好你们也逃不出江夏镇,不如帮我们把他给抓住吧。墓园看守人对他非常了解,墓园在天坑对面。”

四人顺着天坑边缘的道路缓步前进着,虽然也能遇见三三两两的小镇居民,他们也只是冷漠的擦肩而过,似乎这儿的每一个人都对外来人不感兴趣。

此时的天空虽然明亮了许多,可迷雾依旧让十米开外的人或物模糊一片,近在咫尺的天坑依然是那么的黑暗混沌。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墓园,其他的建筑都远远的躲着它,都建在了很远处。

墓园里空空荡荡,除了几棵欲要倾倒的朽树,其他什么也没有了。

果真,就如老板娘述说的,一排又一排的墓坑,里面空空荡荡,棺材的木头碎片被扔的到处都是,仿佛是一群醉酒的野狗在这里彻夜狂欢过后,才能造就的一片狼藉。

想必他就是守墓人吧,他正拿着铁锹将掘出的泥土,重新填入空无一物的墓坑里。

他的年龄可能早已步入花甲了,对于这种体力活,他只能干干停停,时不时的还会连咳几声。

“大爷,知道是谁偷了你的尸体吗?”鸢尾儿明知故问,傻傻的询问道。

“我要知道是谁,早就一锹拍死他了。”他说话很严厉也很实用,他这才抬起头打量了他们四人一眼,发现是新面孔后态度温热了不少,“你们应该不是本地人吧,问这个丢东西干嘛,反正也找不回来了,任谁都找不回来。”

“是旅馆老板娘让我们过来,帮助你逮住那个小偷的。”爱沙说明来意。

“是她吗?”老爷子的神情,立马阴沉了下来,左思右想才说道,“你们最好以后,不要再进入那家旅馆了。”

“为什么?那个婆婆对人很好啊!”冲锋弯腰盯着坑中的老人不解的问道。

“天下可没有免费的午餐,记住这句话。”他继续埋头工作了。

“我们昨晚干掉了你们的镇长。”刘三水虽然不想独揽女巨人的功劳,但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爷子再次开口。

“什么?哈哈,你们几个孩子怎么可能。”老爷子有些难以置信。

“我们是变种人!”

“奥!这就对了,难怪你们能!……不过我们江夏镇可没啥变种人,只有七个怪物,除了已知的镇长和那个非常吓人随时出来溜达的女巨人,只有他俩没办法恢复人形,剩下五个他们究竟是谁,就连我们本镇人都不知道。不过,我相信,这个小偷,绝对是七怪物之一。”

“为什么确定他就是?”爱沙好奇。

“直觉,没有正常人会喜欢遗体。”

“刚刚为何说,那旅馆最好不要再去了。”

“她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在迷雾降临后,她不知因何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她的丈夫因为悲伤过度跳入了天坑。”

“真是个悲剧啊!”爱沙惋惜道。

“不!”老爷子反驳了她的感慨,“有传言说,她之所以杀害自己的孩子,是因为她嫉妒自己的丈夫把爱分给他人,就包括分给她的孩子。”

“这怎么可能!”爱沙难以置信,反驳道,“世间没有任何父母,会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

“这里是江夏镇!姑娘!你要知道,这里是江夏镇!”老爷子不再说什么了,因为他们四人刚来此地,永远不会明白,迷雾之中一切都在腐烂,包括人的心灵。

“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吧,现在该怎么抓住这个小偷。”刘三水看着老人家,期待他能提供些什么。

“他是抓不住的,虽然话虽如此,不过还有个冒险的办法。”老爷子有些为难,但还是说了,“只要有尸体,他就一定会现身。”

“哪来的尸体啊,你总不能让我去杀一个人吧,为了一个破小偷,大不了我的猫猫肚兜不要了。”鸢尾儿的智商堪忧。

“可以假扮!”爱沙对她解释道。

“这要看你们年轻人了,如果想假戏真做,我倒不介意躺进棺材里。”老人家说的很干脆,他真的躺进去,能不能再出来都是个未知数。

四人包括老头,齐刷刷的望向了刘三水。

爱沙为了节省时间,干脆就不演什么民主投票了,直说道,“就你吧,刘三水,你赖不掉的。”

“凭啥啊?”

“你猜!”

“是我长的帅?不能吧,嘿嘿!”

就这样,二傻刘三水,被装进了棺材。

举行葬礼之前,为了效果逼真,又从外面拉来了几位闲逛的路人。

棺材入土的时候,还要有人哭丧,这难不倒那三个机灵鬼。

鸢尾儿想到了自己之前死去的狗狗,因而哭的很伤心。

爱沙则想到了此前一个笑话,乐的她眼泪直流,终于化欢乐为悲伤哭了出来。

现场哭的最凶的还数冲锋,其实他不是伤心,只是想让爱沙帮忙找找悲痛的感觉,遂她一脚狠狠地跺在了他的脚丫子上,疼得他哇哇直叫。

年迈的守墓人则化身牧师,进行着对逝者的最后演讲,他有些不善言谈,“这个,这个,那个,那个……总之,埋吧!”

几个人一顿忙活,就把墓坑里的棺材盖土掩埋了。

然而在迷雾的远处,果然有一个矮小身影在伸头探脑,他在观察一番后,就钻回迷雾消失不见了。

百无聊赖之下,躺在棺材里的刘三水,很快就睡着了。

梦境里他已成为了某个帝国的国王,他头顶黄金王冠,身披金丝锦衣,正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享用美餐。

只见一百多米长的大餐桌上,摆满了他平时最爱吃的美味佳肴,像驴肉火烧啊,煎饼油条啊,麻辣火锅啊,韭菜炒鸡蛋,等等!

就在这时,他的意识却突然苏醒了,望着眼前如真似幻的梦境世界,再看看自己的这身打扮,小嘴竟乐的合不拢了。

“这里,你们谁是管事的?”刘三水环顾两边站列成一排手持长戟的骑士,大声询问道。

“禀大王,俺是管事的!”一个老奴谁知道从哪冒出来的,突然的就跪在了他的面前。

“我问你,我有几个老婆啊?”

“禀大王,五个。”

“五个?这咋这么少啊?”

“是大王说的,每个星期,周末要休息两天。”

“你这狗奴,强词夺理。我有多少老婆,跟我周末休不休息有啥关系?”

“回大王,你是忘了?你每星期要换五个老婆啊,不带重样的。”

“奥奥!是这样啊,嗯,对对!这样就合理多了,嘿嘿!走,摆驾回后宫,就寝!”

“禀大王,这是早上,你才刚起床。”

“这合着难得头脑清醒一会做一次梦,啥也不能干是吧?”

“报大王,待会你还要亲赴刑场,处决刺杀你的囚犯。”

刘三水也躺平了,他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呗,反正自己死撑也要撑到晚上,不见到自己老婆誓死不醒。

正当他敲打着自己的小算盘,画面一转,他已经手持大剑来到了行刑台上,但当看见待行刑的犯人时,大剑从他的手中滑落,铿锵一声掉落在了地上。

“西邻,好久不见啊!”极度的忧伤,瞬间涌上了刘三水的心头。

女囚什么话也没有说,缓缓站起了身子。

同时周遭的世界,也迅速的像大火侵蚀下的纸张那样快速燃烧褪去,他们再次来到了那座庄园,那场婚礼。

烟花秀已经结束,再过一会自己的妻子西邻就会被暗杀。

他没有犹豫,没有迟疑,立马牵着她的手,冲出人群,跑出庄园,奔向黑暗的田野。

终于他停了下来,他不敢回头,只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因为他的手中除了空气,其他一无所有。

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是在何时醒过来的,他只是感觉到自己的内心,很空虚,很失落,很忧伤,除此之外,对于那场梦境,他什么也不记得了。

正当他惆怅迷离之际,棺椁外传来了窸窸窣窣的挖土声,这时他才真正记起了自己为何会置于狭小的黑暗之中,随后他屏住了呼吸。

他清晰的听见某种东西在棺盖上轻微的磨砂着,就像是用砂纸去摩擦一块粗糙的墙面一样,悦耳但又刺耳。

不过一会棺材便被缓慢支立起来了,紧接着棺椁像是悬空了一般摇摇晃晃,就像是被人放在了生患癫痫病的驴背上。

处于绝对黑暗棺椁内的刘三水,他只能听见,一阵阵接连不断但有规律的‘呲叭’声,就像是人穿着靴子脚踩烂泥,随后拔出靴子的那种声音。

其实爱沙、鸢尾儿、冲锋,他们三人早已潜伏在了远处,他们看见了偷盗尸体的是一个矮小的侏儒。

当他们看着他矮小的身躯一下子把大于自己身高五六倍,又装着刘三水的沉甸甸棺椁轻松的扛在背上,无不被他的力大无穷震惊的瞠目结舌。

侏儒背着棺椁一摇一晃的向着迷雾深处走去,但在三人尾随了一段时间没被发现后,鸢尾儿此时却出了岔子,即便她小心再小心,还是被一个横生的根茎绊倒在地,摔在了乌黑的淤泥里。

此时的她像是掉进了墨水屏,本想把满脸和衣服上的烂泥用手抹掉,结果是越糊越脏、越糊越黑,她的哥哥与爱沙见此情景,立马嫌弃的跟她撇开了一段距离。

正是这轻微的响动,却让那个侏儒警觉的竖起了耳朵,他停在那里迟疑了几秒钟后,立马扔掉棺材,像只脱缰屁股上又插着火箭的兔子一般,顷刻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察觉事情不对的刘三水一拳击碎了棺椁,从中坐了起来。

“怎么回事?小偷他人呢?”面对空荡荡的林地,他一头雾水。

“都怪妹妹她……”冲锋正准备回头数落数落,像是泥菩萨的鸢尾儿,却被突然贴脸闪现,已经回到旅馆洗好了澡,换好干净衣服的妹妹,吓了一大跳。

刘三水望着四周遮人视线的迷雾,又望了望泥地里迷你版的人类脚印,它断断续续的朝着迷雾中的某个方向。

没有犹如,他就伸手打开了一条时空裂缝,霎时间就从里面钻出了一条,长着三颗脑袋的骷髅寻踪犬。

只不过,只不过它的脑袋和身体比例极不协调,就像是小泰迪的身子上长了三颗大藏獒的脑袋。

刘三水在给寻踪犬下了命令后,它们立马垂头闻着脚印颇具专业,但就在没走几步之后就彻底的漏了馅,只见它们踉踉跄跄像是左脚踩到了右脚一般,一个跟头栽了下去,除了小腿在空中乱扑通,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爱沙实在看不下去了,一脸黑线的说道,“实在不行,我们自己跟着脚印找找看吧。”

刘三水为了挽回颜面,立马将它们抱到前方地势比较平坦的地方,回头不忘辩解道,“它们专业,就是身子娇小了点,这世上哪有什么十全十美的东西,即使有的话那也是扯蛋。”

之后在无比漫长的寻踪之旅中,他们四人轮流看守轮流打盹,也许此时的外界,早已沧海桑田、海枯石烂了。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头犬还是帮他们找到了侏儒的藏身地,一口从地下拱出的黑暗幽邃且臭气扑鼻的未知洞穴。

其实洞穴就离侏儒抛棺椁的地方不到二十米,别说是狗了,哪怕有人鼻子稍微灵敏一点,跟着直觉跟着味就闭眼摸到了。

在洞穴前他们迟疑了很久,直到这时爱沙才聪明的强行拽掉了刘三水的外套,那件比这洞穴还味的破大褂,将它撕成了四片围巾,又凭空变出了几朵玫瑰,让他们把花瓣塞在鼻孔处。

洞穴内部的岩壁上燃烧着无数的火炬,因为没有迷雾的倒灌,它竟比外界的昏暗模糊,反而显得更清晰更灯火通明。

不过那些火炬却是诡异的,充做灯台的是一个又一个未知动物的头骨,头骨内部盛满了未知的油脂,它没有灯芯被直接点燃,绿色的幽光从熊熊的火焰里直接升腾窜出,远远望去让人不寒而栗。

洞穴内除了无处不在使人窒息昏厥的恶臭瘴气,还有堆满道路、角落他人被盗窃的物品,及各样动物尸体的骸骨和正在腐烂的残骸。

果然就像传闻里的他什么都偷,什么都拿,小到围裙、擀面杖、马桶、布娃娃,大到小汽车、广告牌、缝纫机、桌椅板凳,还有各类鸟兽的残骸,它们不分大小种类,通通被挤压堆放在了一起。

没走几步,四人就听见了洞穴深处传来的一段歌谣,“小侏儒大梦想,长翅膀飞上天,偷星辰摘月亮,啦啦啦,啦啦啦。”

循着声音,他们来到了洞穴的底部,那是一个宽敞的大洞窟,四下里都长满了锋利如锥子,竹笋状又晶莹剔透的褐色钟乳石。

然而当他们看见那个侏儒正面对着一面大石壁,修修补补它的艺术品时,除了刘三水的其他三人立马被眼前毛骨悚然的景象,恶心的差点吐了出来。

只见无以数计的人类尸体被堆积缝合在了一起,它们中的大部分都已成了干尸,被无情的粘在了石壁上,组成了一对翅膀的图案。

成群结队宛如蝗灾入侵的绿头苍蝇,它们早已在所有尸块上钻出了,密密麻麻如豌豆一般大小的空洞,它们在孔洞里爬进爬出,下着卵交着配。

“难得会有人来欣赏我的作品,欢迎你们啊,远道而来的客人们。”侏儒并没有回头,而是继续修修补补他自认为儒雅高贵,实则血腥罪恶的工作。

“少他娘的在这扯蛋,我的猫猫肚兜呢?”鸢尾儿双手掐腰大声驳斥道,仿佛她没了猫猫肚兜,人生将永远失去色彩。

“为何你要做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他们的亲人原本就已经够悲伤痛苦了,现在你为何又破灭了,他们想让亲人落叶归根的最后愿望。”爱沙颜表深情的训斥道。

“呵呵!伤天害理?我只是拿他们物及所用罢了,人死了就是死了,什么都不会有,至于这些尸体,我只想让它们绽放出生命的最后精彩,而非把它们关进小黑屋里,成为活人们的慰藉。”

“即使如此,你也不应该偷盗他人东西啊,而且还是偷来堆在这里,让它们荒废。”冲锋有些正义凛然,但又无可奈何。

“我的职责与使命便是贪婪,纵使我不需要它们,但我依然想要获得它们。好了,废话也说够了,虽然自己从未伤害过他人的性命,可不妨就从你们开始吧,毕竟通往星空的这对翅膀,它所需要的羽毛,还缺了很多很多。”

话毕,侏儒便转身靠在了尸体翅膀的正**,几乎是一瞬间那些早已归于死荫的尸体却诡异的蠕动了起来,它们快速的与侏儒融为了一体,直到侏儒被死尸包裹淹没,最终成了一条由无尽人形躯壳组成的,扇动着巨大翅膀准备腾空飞起的恶龙。

恶龙摇摆着脖颈,突然低垂脑袋张开了那张,由手臂、头颅、残肢堆积而成的嘴巴。

刘三水见状立马提醒同伴快速躲避,“快跑,这玩意要喷火了。”

这个大傻完全忘记了,只有真正的龙才会喷火,而面前的这只纯粹的只是一条,被模仿出来的邪恶艺术。

虽然没有等来融化金属的烈焰风暴,但他们宁愿它喷吐出来的是烈焰风暴。

只见如同黑烟的绿头苍蝇大军,从那条尸龙的嘴巴里喷射而出,它们如潮水一般瞬间淹没了整座洞窟。

即便这些恶心人的苍蝇伤害值几乎为零,但它能轻而易举的逼**疯,如爱沙和鸢尾儿这样,患有轻微洁癖症的所有大姑娘小女孩们。

而对于那些临危不惧的如冲锋和刘三水,虽然他们坚如磐石如同泰山压顶一般,站在原地岿然不动,可一旦他们张开了嘴猛灌一大口苍蝇肉饼,任其再过铁石心肠,也会瞬间破防丢盔弃甲。

哪怕他们稍微攻击一下尸龙,它也会立马败下阵来,别看他拥有一副让人寒毛卓竖的恐怖外观,其实侏儒的骨子里比谁都虚,他只会吐恶心人的苍蝇,毕竟他从没有战斗过啊。

怎么说这个尸龙,反正他伤害性不高,侮辱恶心性极强。

最终鸢尾儿在苍蝇风暴中陷入了癫狂,一个不小心跑的太快,结果撞在了岩壁上昏了过去。

至于刘三水和冲锋,他们在哪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不知道,他们是否清醒不知道,他们是否昏厥依然不知道。

只有悲催还在强撑的爱沙,被恶龙堵到了墙角,即使她的荆棘丛林已经盛开,可苍蝇几乎像无孔不入一般,爬满了她的身体。

最终在愤怒、恶心及绝望下,她终于被逼出了自己的新力量。

只见整个洞窟内部,刹那之间就盛开了无以数计两米多宽的粉红色巨型花朵,尸龙的肚子里也有几朵鲜花同时绽放,直接当场撕裂肢解了它的身体。

有时人就是这样,你要是不逼他一把的话,永远不会知道他的潜力究竟有多大。

不知过了多久,冲锋和刘三水才找到陷入昏迷的爱沙和鸢尾儿,其实他们早已跑出了洞穴,在洞口密密麻麻的苍蝇面前,他们昧着良心的始终相信,两个同伴能自己搞定一切,所以就不进来帮她们了,真是妥妥的患难见真情啊!

那个侏儒虽然身受重伤,可并未死去。

如何处置他成了几人的难题,因为联盟准则尤其强调,能不杀则不杀,况且他只是个小偷小摸,还不用上纲上线。

终于,刘三水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就是把他丢回天坑,从哪里来再回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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