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室友小说里的混混男主)林琛\/林宸白果果完结版免费阅读_(林琛\/林宸白果果)热门小说

主角是林琛\/林宸白果果的都市小说小说《我成了室友小说里的混混男主》,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都市小说,作者“爱喝忘崽牛奶”所著,主要讲述的是:【重生年代 生活智能系统 单女主 狗粮】 林琛重生了 他从地府穿书了 穿到了室友为他写的爽文小说里 当然他是男主 就是他当初看文只看了开头和结局 完全不知道故事情节 这要怎么办? 看着一家老小对他偏心到咯吱窝的林琛 既来之则安之 从今天起他就是林宸,管他三七二十一 他要过他自己的人生 左手提着生活系统,右手掌控生命储蓄空间 他努力生活带着家人发家致富 对了,大好人生,怎么不谈恋爱呢? 既然和小姑娘看对眼了就要把人娶回来,宠着!

点击阅读全文

小说:我成了室友小说里的混混男主 类型:都市小说 作者:爱喝忘崽牛奶 角色:林琛\/林宸白果果 《我成了室友小说里的混混男主》小说是网络作者“爱喝忘崽牛奶”的倾心力作。故事无删减版本简述:别问他211毕业为嘛想不通去卖烧烤,啧......因为来钱快。他是个孤儿,从小到大都凭借好成绩,在国家的补助资金下学习,大学四年,除了学费,其他的生活费都是他勤工俭学赚来的,是在校外一家很火的老烧烤店,有十多年了。林琛一干就是四年,老板夫妻两人对他很是照顾,上班时间是平时晚上和周末,一个月两千三百元,不包吃包住,他自己留一千多生活费,其他都捐给他所在的孤儿院当孩子们的学习补助费用了。林琛在他大三实习的时候,烧烤店老板收他为徒弟,涨了点工资,学徒了一年,有了点小存款,他现在想自己支个摊子,在其他地方,很老板提前说了,很支持他开店

评论专区

比企谷雪乃的养成日记:看了之后只能感慨一句,我理解为啥白学家要被打死了、 神话入侵:还不错哦,题材很新,剧情很有感觉 暗影街:有创意,文字极烂 我成了室友小说里的混混男主

第1章 错入地府


奈何桥上,彼岸花前,路上行人匆匆,无人言语,似乎都是没有什么灵智的亡魂。

“嗯?这是什么地方?”

林琛茫然的看着周围似飘似走的路人,咽了口唾沫,脑子使劲回想着发生了什么。

他记得自己不小心被绊倒,脑袋磕在了车头上,然后……就出现在了这个雾气弥漫的陌生地方。

他这是死了吧,是吗?好像是的吧。

时间:2019年4月10号

地点:Z国师范大学大讲堂

——

“19级6班林琛同学,第一次答辩通过,综合评分98分。”

林琛听着导师在讲台汇报的答辩评分,心中毫无波动,意料之中的事情,好歹他也是年级前10。

这些都不重要,他现在着急赶去市场买菜,置办东西,准备晚上的烧烤摊,虽然和他所学的专业毫无关系。

别问他211毕业为嘛想不通去卖烧烤,啧......因为来钱快。

他是个孤儿,从小到大都凭借好成绩,在国家的补助资金下学习,大学四年,除了学费,其他的生活费都是他勤工俭学赚来的,是在校外一家很火的老烧烤店,有十多年了。

林琛一干就是四年,老板夫妻两人对他很是照顾,上班时间是平时晚上和周末,一个月两千三百元,不包吃包住,他自己留一千多生活费,其他都捐给他所在的孤儿院当孩子们的学习补助费用了。

林琛在他大三实习的时候,烧烤店老板收他为徒弟,涨了点工资,学徒了一年,有了点小存款,他现在想自己支个摊子,在其他地方,很老板提前说了,很支持他开店。

虽然和专业一点都不对口,但是林琛很喜欢,不是说大学毕业非得有份体面的工作,也不是他不想,而是他缺钱。

烧烤成本低,林烨用小存款定了个流动的烧烤车,还在城中村租了个带院子的房子押一付三,总一共花了小七千块钱。

他现在要去提他的新餐车,买东西备货,准备晚上营业。

他打算一个月赚回本,然后再干两三年,两年后有点存款了,再打算考研考正式的工作,反正他还年轻。

这样想着,林琛斗志昂扬的走出了大讲堂,准备去接车,迎接他的新生活,明天就是他22岁生日了,也算是他给自己的生日礼物。

“哈喽主人电话响了,来电啦来电啦”

林琛的手机播报声响起,拿起一看备注,手一滑。

“喂,二哥。”

“小四,你在哪呢,还回宿舍不?”

电话那头传来熟悉声音,林琛大学交的朋友,也是舍友,排行老二。

“二哥,我不回来了,我现在去开餐车,人刚打电话给我了。”

“那行,你先去,我们宿舍还有东西收拾,你到摊子了,在群里发个定位,我们过去找你,庆祝你开张。”

“好咧二哥,那我先去了,一会联系。”

“行,你路上注意安全啊。”

“ok,拜拜,回见。”

挂了电话,林琛顺路走到校园单车道,打算骑单车过去,也不是很远。

林琛骑到校门口,远远看着来接学生的家长人有点多,车子很多人,想着要不走出去,到校外再骑。

刚拐学校门口的小道,打算下来推车,一声刺耳的尖叫从背后传来。

“啊,哎哎,同学同学让让。”

后边骑自行车的人,轱辘被石头绊了一下,和林琛的自行车撞上了,林琛一个没站稳单车顺着他砸了过去,一顺倒地,不巧大道上一辆跑车刚拐弯,林琛的头和跑车头碰在了一起。

尖叫声和刹车声同时响起——

倒地的一瞬间,林琛想的只有他的烧烤摊,不出意外的话今晚可能开不了张了。

可惜,没有出意外!但也出意外了!

重新睁开眼的林琛,就站在这个雾气弥漫的大桥上,思考人生≠发呆。

啊,这是几个意思?就轻轻撞了那么一下,他都没感觉到疼,他就挂了?

GAME OVER了?不能吧!

“黑哥,你去和他说嘛~”,一个捏揉做作的男声响起。

“哎呀,这你怎么让我跟他解释?”

林琛顺着声转过头,就看到不远处两个身影推推搡搡的,还时不时偷偷看着自己,鬼鬼祟祟的。

林琛走上前,打算搭个话:“打扰一下两位大哥。”

边走边观察这两人,都是男的。

一个俊俏的大高个,穿着纯黑的色的衣服,戴着个高帽子。一个长得女气点,也是同样打扮,一身纯白。

如此搭配,似乎不太吉利,搞的跟黑白无常似的……

“啊~哈哈,小朋友你好啊。”黑无常看到林琛走过来,顿时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一旁的白无常,也冲他憨笑着,毕竟这次他们勾魂出现了重大失误:

他们把还有几十年阳寿的林琛,给不小心拉到了地府……

这俩人还挺有礼貌,林琛在心中微微点头,还是继续问道:“想问下两位,这里是?”

“额,哈哈,内个欢迎来到地下,世界?”

回话的黑无常心虚啊,这勾魂勾错了,这可怎么办,发现的时候人已经勾回来了。

林琛面带微笑,“这样啊,请问您是?”

“黑,黑,黑无常!”

“我……”

“嗨,小帅哥,你好啊,我是白无常。”

林琛看着低眉顺眼的一黑一白,一股气上不来下不去,给气的。

不是他说,他学过医学,就他刚才那样的,还不致死,所以他死不是他的错。

就是前边站着这两人勾错人了,这眼珠子看着挺正常的,咋就走眼了呢,勾人还能勾错了。

真是,晦气。

“哈哈哈~恭喜你,少走了几十年弯路。”黑无常讪讪的说道。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白无常也在一旁帮腔。

“少走几十年弯路?”林琛气笑了,“我为什么要走弯路,可以不走吗?”

“呃…大概意思就是,你原本七十年之后才能去投胎,但是现在呢……”

“你可以立即去投胎了,想投什么投什么,惊喜不?”白无常闪烁着眼睛,仿佛打心底替林琛高兴。

“所以,你们的意思是,我的阳寿已尽,被你们勾到了地府?”

林琛的直觉告诉他,事情不可能那么简单,毕竟周围的那些“人”都是没有意识的,和自己截然不同。

“嗯…这里确实是地府,至于阳寿嘛,你可能还有一点点。”白无常小声说道。

“一点点?具体一点。”

“大概还有…七十多年吧…”

林琛顿时怒了,“你管七十年叫一点点!所以,你们一定是勾错了人吧?”

我就说我无灾无病,怎么可能才二十出头摔一下就死了,原来是被这两个鬼差给强行勾了下来!

林琛已经快到爆发的边缘了,临界点了,绷不住了。


点此继续阅读《我成了室友小说里的混混男主》

点击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