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高武:我是万界大网红)林志林杰完整版免费阅读_《全球高武:我是万界大网红》大结局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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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全球高武:我是万界大网红 类型:都市小说 作者:辣笔小熊 角色:林志林杰 热门小说推荐,《全球高武:我是万界大网红》是辣笔小熊情创作的一部现代言情小说,讲述的是林志林杰之间爱恨纠缠的故事。内容概括:帮秦大牛捏脚?林志的话音落下,绿茶愣住了,秦大牛也愣住了“不...”“嗯?”秦大牛正想说不用,却被林志用一个眼神制止绿茶的眼神不断变换,最终还是带着笑容来到秦大牛面前她蹲下身子,露出玲珑有致的曲线绿茶帮秦大牛脱掉鞋子,深吸了口气,保持笑容,轻轻按捏着秦大牛粗糙的大脚两人虽是从小一起长大,后来成为情侣但像这种待遇,秦大牛还是第一次体验从前的时候,蹲在地上的人通常都是他“舒服吗?”绿茶...

第16章 在线试读


林志微微一笑,对着文琴问道:“琴琴,喜欢这只小老虎吗?”

文琴只是木讷的点点头。

她似乎并不喜欢说话,仅有的几次开口,声音都放得很低,给人一种怯生生的感觉。

林志挺直腰板,举起号牌:“30万!”

就是这么任性!

购物,无疑是宣泄情绪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之一。

无论女人还是男人,在心情低落的时候,都可以通过疯狂消费缓解。

恰巧,林志兜里有几个闲钱。

足以支撑他宣泄式的消费欲望!

“30万第一次!”

“30万第二次!”

“30万第三次!”

“成交!”

没有出现任何意外,林志成功拿下了这头三眼天魔虎。

这个价格,谁要是再竞价,那不成冤大头了吗?

而且有先前马蓉蓉的例子,也没有人愿意去得罪这位背景神秘,出手阔绰的大少爷。

...

拍卖结束。

天府之城,城中心街道。

林志骑在三眼天魔虎的背上,身后坐着文琴。

在大街上招摇过市,意气风发,仿佛一点都不担心被贼人惦记。

看似鲁莽,但却藏着林志的深思熟虑。

富已经炫了,现在要是偷偷摸摸的离开拍卖行,反而惹人怀疑,成为有心人的目标。

因此,倒不如一路嚣张到底!

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掂量掂量,到底是自己的命重要,还是宝物重要?

很抱歉,答案是,宝物重要!

没错,林志失算了。

稍微有点尴尬,他生活的时代因为社会环境相对和平稳定,所以人命大于钱财。

但是现在的时代变了啊!

高武时代,弱肉强食,人命早就变得不那么值钱。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风气也变得越发严重。

尽管天府之城的主人,酒剑仙曾明令禁止在城内发生私斗,希望大家把力气发泄在魔兽这个人族的共同敌人身上。

但因为酒剑仙长期闭关等一系列原因。

这条禁令的实施效果并不好。

每天都有因为私斗,在天府之城角落里死去的人。

这座城池并不安全!

尤其是对于弱者而言。

不管林志伪装得如何神秘,将背景渲染得如何强大。

可终究到底,他的气息在那!

稍微强一点的人都能感应出来,林志的境界,应该没有超过黄金级武师。

只有苏烈长老这种善于脑补的天才,才会去猜测林志隐藏了自己的气息,认为他的真正实力绝对不仅如此。

其他人,他们只会觉得林志是个不学无术,嚣张跋扈的“废物”!

就算再有钱,也只是个阔绰的废物!

林志在大街上招摇过市,却是没有发现,在暗处,至少已经有十几只眼睛盯上了他!

这些家伙都是些亡命之徒。

心里打得也是干一笔就跑路的算盘。

他们在等候最佳的出手时机!

然后一击毙命,绝不多停留半秒钟。

...

“大牛,天府之城最豪华的地段在哪?”林志潇洒问道。

秦大牛思索片刻,随后答道:“应该是春熙街吧?我听说酒剑仙城主就住在那附近。”

“春熙街最贵的别墅值多少钱?”林志继续追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估计得要几十万灵石?春熙街的治安是全城最好的,土豪们都喜欢扎堆往那住,所以房价炒得很高。”

秦大牛尴尬挠了挠头。

他住的地方在鱼龙巷,是天府之城内最穷的贫民窟,而且只有一间20平米左右的小破屋。

春熙街在秦大牛眼里,那就是如天堂般的圣地!

这辈子都没幻想过能搬过去。

林志点点头,心中开始盘算起来。

几十万灵石的话...确实有点小贵。

看来无论在哪个时代,房价都是一大难题啊!

当然,林志现在兜里还有60多万灵石,买房应该不成问题。

问题在于,值不值得买?

事实上,林志并没有打算在天府之城呆太久。

据他目前的了解,人族三大基地,唯有“诺亚联盟”是规模最大,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人往高处走!

林志的长久计划,是想在诺亚联盟定居。

不过天府之城与诺亚联盟相距甚远,中间隔着许多险地。

没点实力和准备就上路,纯粹就是作死行为!

因此,林志还需要先在天府之城呆上一段时间,好好提升自己的实力。

经过再三考虑后...

林志最终决定,买!

一来,他看中春熙街的治安环境。

二来,自己现在不差钱!

想那么多干什么?

没钱大不了就再去坑苏烈长老一笔。

而且房子买了又不是不能卖,说不定还能升值呢!

“大牛!带路!我们去春熙街买别墅!”

林志意气风发说完,发现秦大牛还站在地上,足足比自己矮了一个身位。

“大牛,你怎么不骑熊猫呢?难道这头萌兽有问题?”他好奇道。

在拍卖场的时候,林志就隐隐察觉到这头长尾巴的熊猫可能有古怪。

因此,他的首选坐骑是三眼天魔虎。

至于狂暴熊猫,则是暂时给秦大牛充当坐骑,算是“公司福利”。

秦大牛连忙摇头,认真解释道:

“不是!这是主人您的坐骑,我怎么能骑呢?您放心,我脚步快,牵着它走也耽搁不了多长时间。”

林志微微皱眉,神色有些无奈:“说了多少遍,不要叫我主人!叫我林哥,志哥都可以!”

“哥是带着你吃香喝辣,又不是奴役你的,那么拘束干啥?”

秦大牛憨厚摸了摸后脑勺:“知道了,恩公。”

“嗯?”

“林...林大哥?”

“这还差不多!”

林志终于满意点点头,随后笑道:“还愣着干啥?赶紧上熊!耽搁了时间,饿坏你大嫂的肚子怎么办?”

林志一边说着,一边用余光小心观察着文琴的反应。

发现对方脸上依旧保持着波澜不惊的神色,心里莫名有些失望。

“大嫂?”

秦大牛先是一愣,随后才反应过来。

连忙拍着胸脯,憨笑道:“大哥放心,我这就加快速度,绝不会让大嫂饿着!”

说完,秦大牛一个翻身上熊。

稳稳当当!

貌似除了画风有点惊奇外,也没其他问题啊?

林志顿时有些心痒。

他也想试试,骑在熊猫背上是种怎样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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