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实力派作家“失眠飞船”又一新作《孤独环游》,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李安阳失眠飞船,小说简介:有人说人这一辈子,最害怕的就是某一天突然听懂了一首歌,读懂了一个人,了解了一个真相这些都是我们轻而易举就放弃过的人或事,在余生的某一刻,突然就懂了,却早已物是人非,曲终人散
第2章 洪水冲垮动物园的那一夜.二
天还有光,闺秀和晓琴背着要改的衣服,加紧步子往家里赶。路上一个人都没有,野兽的啸叫夹在风里传来,忽远忽近。晓琴闷着头走在前面,闺秀跟不上,就压着声音说:“你慢些走。”晓琴停下来说,“听他们讲,还有一只老虎没抓到,可能在我们这儿的山上。”进了村庄,天还没有黑,所有屋子的灯却都亮着。有人在院子前的空地里烧一堆火驱赶跑出来的野兽,山柴受潮,哪里都弥漫着呛人的烟。每家每户的鸡鸭都赶到屋里去,大门紧紧地锁着,能拴住的狗拴在院门口,拴不住的就留着在野地里游荡。闺秀远远地看见自己家里的灯黑着,心里还在埋怨李安阳怎么不开着灯。再一走近,看见大门敞开着。闺秀喊了一声,没有人应。她心想,坏了。
灶台的肉没有动,柴刀不见了,废布堆也被翻过。闺秀愣在那里,耳边又响起回家路上听到的野兽的叫声。村里的广播这时候响了起来:“为保障村民人身财产安全,请各家各户锁好门窗,家畜赶进屋里。不要出门,尽量不要出门,要是发现猛兽,请拨打村部电话,我们会第一时间赶到。”闺秀身子一下子冷下来,她拿起电话迟疑了一下,还是决定先喊上晓琴,陪着她去那几个要好的同学家问问。
晓琴正在烧饭,屋子里响着柴火烧着的噼噼啪啪的声音。门一开,闺秀就说,“阳子不见了。”
晓琴解下围裙,问,“那鹿还在吗?”
“不在了。”闺秀答道。
“有没有牵到别的孩子家里玩了?”
“拿着柴刀呢!”
“村里先走一圈问问吧。”晓琴转身把锅里炒了一半的洋芋收起来,放到蒸饭的小木桶上。“我弟刚打电话回来,说马上要回来。”
“不是说路都被山洪封死了吗?”
“是啊,我还没说几句,就把电话挂了。估计这么急着赶回来,又是为了那个骚寡妇。”晓琴说到这,偷偷往闺秀的方向瞄了一眼,“秀姐,你看我这嘴,没别的意思,你看那,像你,这村里哪有什么风言风语,但那个狐狸精三天两头就得闹出点什么来。你说我弟弟眼睛也是瞎……”
“我们走吧。”
找了大半个村子仍然没有李安阳的踪迹,闺秀越走越快,晓琴小跑着追上去。“要不,去村部的广播,让他们给我们播一播?”
“还是孙国富那群人在里头主事吗?”
“哎,现在都什么时候了,找孩子要紧!”
闺秀低着头,杵在那儿。天几乎全黑了,不远处的山脊已经淹没在灰灰沉沉的天空里。她擦了一下盈满泪水的眼角,任凭晓琴拽着,往村部去了。
村部大门紧闭着,但里头灯火通明。熬肉的气味连着一群人猜拳的声音从里头传出来,开门的是金碗,他一只手撑着门框,一只手放在裆下,半秃的脑壳上泛着红色的光泽,嘴角的胡子上还沾着肉丝。金碗显然已经喝得多了,他眯起眼睛凑到晓琴面前,咧起嘴来喊了起来:“娇娇,你找我来啦!”
后面围在地灶前的一群人笑得前俯后仰,“你滚开。”晓琴一把推开金碗,大步走到地灶前:“秀姐家的阳子不见了,你们得帮忙找!”
村部的大厅里飘着一股子腥气,像是刚杀了什么活物。
孙国富,那个五十岁出头,高个精瘦的男人从椅子上起来,摘下嘴边的烟,吐出一大口烟雾,刮得只剩青茬的下巴扬起来,正要说话,闺秀就抢在前头说,“要是动物没跑出来,阳子也不会丢。”
“什么叫动物没跑出来,阳子也不会丢。”孙国富走到水池边,拿下一件雨披,盖在装满动物毛发的竹篓上。
“他救了一只鹿子,现在不知道牵到哪里去了。”
“为什么没送过来?”
“算了算了,我们帮忙广播一下子,让阳子快点回家。国富叔,过来嘛,接着喝酒。”一个叫青皮的半大小子打圆场,“闺秀姐,你别急,兴许孩子去哪家玩了,听到广播肯定就回家了。”
“娇娇,你坐上来嘛,你叔给你当马子骑。”门口的金碗忽然一屁股坐在地上,岔开腿喊道。
坐在地灶前的人又笑作一团,一个人喊,“上次在水利桥上偷看娇娇洗澡差点被抓,还不怕吗?”
金碗也笑,他扶着旁边的放麻醉枪的架子站起来,晃了晃没多少头发的大脑袋,伸出舌头润了润嘴唇,摇摇晃晃地去找水喝。广播响起寻找李安阳的启事之后,国富瞥了一眼闺秀,重新坐在马扎上,锅里的肉溢出汁来,漫到土灶上。风刮着火舌左右地舔伸,窗棂撞在土墙上,一声一声闷闷地响。晓琴拉着闺秀的袖子,使了眼色让她走。但闺秀没有理会,她站在那里,像一棵树把根须扎进土地里。
“走了。”晓琴压着声音说。
闺秀盯着那一排麻醉枪。
“走吧。他们播了,阳子听到就回家了。”晓琴说。
“你们有空帮我找找孩子吧!”闺秀往地灶的方向走了两步,“就当行行好吧,乡亲。”
“闺秀婶,你不是不知道,这现在不比往日,屋子外头可是一个人都见不到啊。”
另一个人接过话,“不是我们心冷,乡里乡亲的不帮忙。实在是大家都怕。”
其余人应和了几声,晓琴又拉了闺秀的袖子一下。
“我给钱,一个人两百,只要出去帮忙找的都有。”闺秀的声音开始哽咽,“阳子要是让老虎叼走,我也活不成了。求求各位了。”
还是没有人应。
闺秀低下头擦掉眼泪,紧紧地咬着嘴唇,终于说,“一个人五百,找到的话,我再加两千。我实在拿不出更多了。”
一个人要站起来,孙国富一眼就把他瞪回马扎上。
好像有股东西从身体里被抽出来,闺秀一下子瘫软下来。她咬着后槽牙抽泣了一声,任由着晓琴扶着她往门口走,这时,醉鬼金碗忽然从地上起来,摸了一把小口径的麻醉枪,吼了一声,“你们这群软蛋,不就一只老虎嘛,狗日的,看老子,老子给你们抓回来。”
“金碗,把枪放下。”国富把烟头丢进烧得正旺的火里,说话的音量不大,但谁都听得清清楚楚。
金碗站在门口,风吹得他打了一个抖颤。他朝地上狠狠地吐了一口痰,从门边的钉子上摘下一个一尺多长的手电筒,把枪扛在肩膀上,跟在闺秀的身后,踉踉跄跄地下了石梯,消失在黑暗中。
路的岔口,金碗拉下裤子,对着沟渠撒起尿来。兴许是酒劲还没有过,他的身子前后摇晃,眼睛微微闭着,干涩的嘴巴喃喃自语着什么。闺秀在远处喊,“金碗叔,我们分开找吧。”金碗好像应了一声,又好像没有。风太大了,迎着下游的水流刮,水雾飘起来,落在金碗的身上,就那么一会工夫,全身就已经氤**大半。他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酒似乎醒了些,又鞠了两捧水洗了一把脸,整个脑子终于清醒了过来。
金碗站在原地,风刮在杨树上哗哗地响,像一群野兽踏着水来。他站了很久,直到不远的村部三三两两的人从里头出来,村部里传出来的声响,金碗似乎想明白了什么,他往地上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扭头径直朝另一条路走去。
闺秀和晓琴并肩走在路上,这条路贴着山崖,周围只有一条很宽的溪流,并没有人烟。已经寻找了三个小时,晓琴有些走不动了,心里也越来越怕。远处民舍的灯火灭得只剩下三五盏,水声和风声交相地拧在一起,哗哗啦啦地响。天气似乎一下子凉下来,九月还没过,就已经需要披一件单衣了。闺秀的喊声渐渐弱了下来,她一只手拿着木棍,一只手攥着电筒,土埂边上的稻田里窸窸窣窣地响着,闺秀紧张起来,顺着声音小跑着过去,看见一群野狗围着个什么东西啃。闺秀心头颤了一下,顺手捡起几块石头砸过去,野狗群散开,在不远的地方徘徊。手电照过去,那群狗围着撕啃的,是一只不大的狗獾子。
闺秀松了一口气,一转身,踩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她拿起来看,是一只布鞋子。
闺秀擦掉沾在上面的泥巴,鞋面上印着一颗白色的足球,黑色的漆皮有一大块已经脱落,鞋底磨损得很厉害,红色的鞋垫沾了泥。手抖得厉害,闺秀咬住嘴唇抽出鞋垫,放在眼皮底下看——去年冬天绣的那朵花,现在看起来就像一张血盆大口。好像连站立的力气都在一瞬间失去,闺秀蹲下去蜷成一团,把鞋子抓在手里,用尽力气捏着,勾着头浑身颤抖地发出含糊的呜咽声。晓琴赶上来,搂着闺秀的肩膀,想说一些安慰的话,却什么都说不出来。缓了一阵,闺秀从地上起来,用袖子擦掉眼泪,咬着牙狰狞地说,“去村部!”
月到中天,哪里都是惨惨的一片白。路不难走,但闺秀摔了几绞,手里的鞋子沾了泥,闺秀就狠狠地弹掉。村部的灯光还亮着,人们说话的声音从里头传出来。晓琴跑在前头推开门,尖着嗓子喊了一声:“还有心思吃酒呐!”
剩的几个人从矮凳子上站起来,孙国富叼着烟,只是抬眼看了一下,又低头翻着烤架上的肉。
“孙国富,你这个狗娘养的还不派人去找?”晓琴又喊了一声,闺秀这时候也赶到了,她紧紧地咬着嘴唇,手里攥着那只沾满泥巴的鞋子,眼睛通红,身子止不住地颤抖。晓琴转头看了一眼鞋子,提高音量又叫了起来:“你们这群人到底有没有一点良心啊!”
站起来的人纷纷转头看着仍旧在翻肉的孙国富。
“我心里有数。”孙国富摘掉烟。
“你心里有个什么数?啊,你心里有数你告诉我阳子在哪儿?”闺秀话音刚落,眼泪就从眼眶里滚了出来。
“我说了我心里有数!”孙国富站起来,阴着脸环视了一圈。没有人说话了,他重新坐下去,门这时候又被推开,晓琴的弟弟晓峰进来,他的额头擦破了,脸上青了一块,汗滑过沾满灰尘的脸留下一道一道的泥痕。他喘着粗气说,“金碗,金碗被老虎叼走了。”
闺秀听到这句话,头皮一下子麻了,脚一软就坐在地上,一只手紧紧攥着鞋子, 一只手颤巍巍地扶在额头上,眼泪落下来,她用袖子胡乱地擦掉。晓琴走到弟弟的身边,压着声音说,“闺秀姐家的阳子跑没了,你这么一惊一乍的,吓坏她了!”
晓峰回头看了一眼闺秀,说:“我亲眼见到的,老虎从娇娇家的围墙跳进去,我从岔路那跑过去,踹开门,就见着金碗的脖子被咬着了,血流得到处都是。当时我吓得走不了路,爬着抓了一把枪担窝在墙角……”
“那金碗呢?”一个人问。
“被叼到山上去了。”晓峰说完,看见孙国富正死死地盯着自己,“国富叔,你是信不过我……”
“你不回家,跑娇娇那边去干吗?”孙国富问。
晓峰急了,扯着嗓子喊起来:“国富叔,你就是信不过我嘛,你们说,我骗你们,能得什么好处?”
“你再跟我说一次,你亲眼看见老虎把金碗叼走了。”孙国富从火炉子边上走出来,站到晓峰的面前,空气里飘着血腥和烤糊的孜然混合的气味,风吹得炉子里的火呼呼地响,“你再说一次,你亲眼看到了老虎。”
“你怎么还不信我啊!国富叔,人都没了,你还在这猜这猜那的。”晓峰转过头,对着窃窃私语的众人说,“你们要是不信,现在去娇娇家,院坝里血还都没干呢!”
“国富,要不,我们找几个人去看一下子?”一个老一些的男人说话了,另一个人接腔,“对啊对啊,看看嘛,也不是说要怎样,就是看一眼嘛,再说他还拿了一把麻醉枪,要是弄丢了,你也不好交代。”
国富把手里的烟丢到地上踩熄,转头进入后面的隔间。几个人面面相觑,那个老的说,“不如,我们拿着麻醉枪去看看,要是老虎真的来了,这个村可没人可以安生地吃睡。”
另一个人说:“要不,等国富出来,跟他商量一下,要是老虎来了,他肯定不会躲着事的。”
几个人附和,闺秀坐在地上低着头,喃喃地说了一句,“你们这群怂货。”
一个人说,“闺秀姐,这话不是这么说的,那可是老虎啊,谁不怕……”
“你们这些杂种就留在这里吃肉,我去救阳子!”闺秀像着了魔怔,蹭的从地上起来,跑到架子边,拿起一把枪和一盒麻醉弹冲到门口,被几个人拉住。有人要抢闺秀手里的枪,闺秀就死死地抱住。晓琴和晓峰扒开人群,站到闺秀的身边,正要劝,孙国富从里屋里出来,说,“你们让她去!”
人群面面相觑,孙国富又提高了音量:“你去,趁着老虎还在,去,现在就去!给你枪,你会用吗?”
几个人打起圆场,闺秀忽然往后撤出几步,拉匣上膛,端起枪对着孙国富,咬着后槽牙说,“你别忘了,我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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