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欢欢陈元庆《女将军她并不想泡王爷》_(女将军她并不想泡王爷)完整版免费在线阅读

古代言情小说《女将军她并不想泡王爷》,是作者“朱欢欢”独家出品的,主要人物有朱欢欢陈元庆,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小说简介如下:村里转了两圈下来,朱欢欢虽然没什么收获,但大致明白了吃货系统“帮大礼百姓吃饱饭”这个任务的难度系数。这特么,还不如叫她去登天!弄个神舟火箭就上去了,这个什么破烂大礼,简直就是个人间炼狱!目之所及,村里的这些村民混的,比她手里拎的鱼还惨,一个个瘦小精干,如猴一样。别说是买鱼了,怕是食难裹腹,连油星都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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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女将军她并不想泡王爷 类型:古代言情 作者:朱欢欢 角色:朱欢欢陈元庆 《女将军她并不想泡王爷》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朱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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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苍黄:有时糊涂写的书不错,还记得他以前写的一本军事小说《民国投机者》 穿越者的哲学三问:小众文青文,弃书很久了。前期欺骗了我,心疼我的十块钱 霹雳江湖之青衣:仙草啊仙草,字里行间灌注的感情能感动海龟阿飘你身在何方,快回来更新吧 女将军她并不想泡王爷

有了企业不但能快速拉动当地经济,还能增加就业率。人有了工作就有钱,有钱就能吃饱饭。

这样一来,不但迅速赚够去边境或是都城的路费,也算变相完成系统第二种赚口水币的方式。

她已经想过了,自己这份企业不但要迅速做大,而且要做一个对老百姓有利,对国家有利的良心企业!

毕竟她不但受过九年义务教育,还曾是一个光荣的人民子弟兵,而且还是顶级的那种!

觉悟一定要高,思想一定要深度,要做一个纯洁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所以穿越到这个时代,老天就是看不过她前世太凄凉,再给她一次成功的机会!

到时候先是金钱盆满钵满,然后战功立下赫赫威名,自己左手抱着烤冷面,右手拿着大面筋,走上人生的巅峰!

于是第二天一早,离朱欢欢穿越河边最近的村庄里,便响起了清脆的吆喝声

“卖鱼嘞!新鲜的河鱼!”

一个个子高高,小麦色皮肤的英武女子,拎着两条瘦弱小鱼,走街串巷的叫卖。

村里转了两圈下来,朱欢欢虽然没什么收获,但大致明白了吃货系统“帮大礼百姓吃饱饭”这个任务的难度系数。

这特么,还不如叫她去登天!弄个神舟火箭就上去了,这个什么破烂大礼,简直就是个人间炼狱!

目之所及,村里的这些村民混的,比她手里拎的鱼还惨,一个个瘦小精干,如猴一样。

别说是买鱼了,怕是食难裹腹,连油星都许久未曾见过了。

朱欢欢这个身高,放在前世,只是女性里,只算略微高挑。

但在这个时代放进男人堆里,都是鹤立鸡群,可能是地僻人穷,营养跟不上的原因,这里的成年男性鲜少达到一米七,女性则更矮。

看着这些一个个面带菜色的瘦弱村民,朱欢欢摸摸自己因为长期训练风吹日晒,而搞成小麦色的脸,突然发现自己这肤色竟还算是好看的!

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拎着鱼围着村里转到中午,依旧没人做她的生意,午餐还没有着落,朱欢欢将两条鱼收拾收拾自己吃了。

偏远山村食不果腹,没有消费能力可以理解。

下午,朱欢欢又套了一只兔子,来到了离山村最近的镇子上。

这里的场景终于热闹一些,但街上多是些老弱妇孺,虽比村里强些也是墙里墙外。

生意依旧没成,晚上,朱欢欢又烤了一只兔子。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没想到创业如此艰难,世界上这么多人,怎么就没有一个能来买我的兔子呢?

孤身一人,单枪匹马穿越到这个时代,房无一间地无一亩,本金更是毛都没有,小额贷款更是不可能的事。

除了抓些野味儿换钱,朱欢欢也没想到还有什么,能够空手套白狼的好生意可做。

快两天了,只吃了几条烤鱼、一只兔子,自己都饥肠辘辘难以裹腹,哪来的能力平定战乱,退兵北狄?

要是再这样下去,恐怕北狄兵的影子还没看到,自己先饿死了!

权衡利弊之后,朱欢欢趁着夜色,翻进一个大户人家的后厨,狂吃了一顿。

又溜进后院偷了一匹快马出来,直奔边关而去。

还是干自己的老本行吧,去TM的纯洁高尚,老子只想快点吃饱饭!

朱欢欢快马加鞭赶路,这一日在街上的游逛,虽然生意没做成,但想要的情报却已经探听好了。

这地儿叫献城,刚巧地处大礼和北狄的交界。

这里的军事力量一共有两股:

一支是由陈元庆为主帅,领导的朝廷下派驻扎边境的中军。

优点是队伍庞大,足有十万之众。

但缺点是经费不足,时常拖欠军饷。

另一支是由本地封王献城王,指挥的地方护城军。

这支军队的优点是,献城王人比较良心,从不拖欠军饷。

缺点是人数少,且听说这个献城王在朝中并不受宠,所以这支军队,一有战事总是被指派到最前锋,充当炮灰。

想想也是,这王爷但凡在朝中地位高那么一点点,皇帝老儿也不可能把亲生儿子,发配到这么个远离都城,鸟不拉屎的荒凉之地。

而且只给了一座城做封地。

当朱欢欢在大街上问起献城王的情况,就连这里的普通百姓,都一脸淡然:

哦,那是个闲散王爷。

这王爷做的,想想都觉得凄凉。

不过他凄凉归他凄凉,手里的资源可不是虚的,再当炮灰那也是整整齐齐的三万大军,而且……

不拖欠军饷!这点很重要!

反观之前的两个选择:去都城,不但路途遥远,而且到达之后,还要想办法进入朝廷,得到皇帝的认可,才能拿到兵权。

就算取得一定的势力,人家中军已经有一位知根知底,且上任多年的老帅陈元庆。

她想进入,不但不是一把手,手下的人心也必定难以收买,聚拢在自己身上,要坐镇指挥,建功立业就更加艰难。

综合以上,她果断选择了这个,连百姓都瞧不上的闲散王爷。

对她来说,三万人数不少,长期杀在抗战第一线,也更加容易接触北狄,完成系统分配的任务。

至于兵权嘛,挟“天子”以令“诸侯”就行了,只要把那王爷牢牢攥在手里,不怕他那些手下不乖乖听话。

只是这王爷,上半辈子被亲爹抛弃在蛮荒之地,下半生还要被朱欢欢当成工具人挟持,也着实太惨了点。

不过反正他已经够惨的了,也不在乎多这一点两点。

天将微亮,城门一开,朱欢欢便出城踩点儿去了。

因为是边关,城防要格外注意,但凡能提前预知的异动,军队都会提前出城警戒准备。

朱欢欢兜了一圈,发现果然如探听到的消息别无二致,两方军队在城外分别扎营,距城较近的队伍规模庞大,想必是中军。

外围“挺身而出”,颇有螳臂当车之感,横亘在北狄与中军之间的一小撮,应该就是那个什么献城王的护城军了!

太阳再次沉沉落入山间,朱欢欢也开始为这次的行动做准备了,先睡上一觉,养精蓄锐。

寅丑交替,一夜中人们睡得最深沉的时候,终于到了行动的时间了。

朱欢欢如一只融入夜色的黑猫一般,轻巧砍晕营帐外的护卫,蹑手蹑脚摸进位居全营中央,最大的那一座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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