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道士爱上我》主角江姝映余一洲,是小说写手铅色浅浅所写。精彩内容:【九天仙子】×【皇族太子】【哭包小跟班】×【饭桶道士】一出生就自带了个铁饭碗,除了伺候小姐,蓝蓝的日子过得无比潇洒,无比悠闲原本心满意足,小姐却要跑路正仰天长叹欲哭无泪,天上掉下个小道士“要不!你跟我一道?包吃住,只不过全天候12小时待命!”“你知道世间集吗?那是一本奇书,可逆天改命,起死回生,凭空生金银,变化为美人,凡是世人所求,皆可实现”为寻一本书,游千山,历万事那之后,蓝蓝才知道了所有的真相...
第1章 序言 少年事 在线试读
夫人说,我是初春生的,那年春天来得格外迟,三月初还是冷的刺骨,梅上叠着厚厚的雪,一层一层,把凌傲的梅枝生生压断了。
那还真是个不巧的春天。
夫人买我的时候,我被裹在在几层烂布条中,只露出一双眼睛来,夫人说,和她姐姐长得极像,便在一群孩子中挑中了我。后来我才知道,夫人的姐姐已经失踪很久了。我不知生我的骨肉父母是何人,姓甚名谁,也不知自己的家乡在何方,像我这样贫苦百姓家生出的女孩,本就是可随意交易的物件,我的价值,也仅是几两碎银罢了。
夫人的女儿叫贺兰,是合着万千期待下诞生,我被买来,也为了陪伴这位千金小姐,使她的生活不那么孤单。很小的年纪,我就懂得了自己的用处,也因此,我从不渴望太多,活着,一直呆在贺兰身边,就是我的命运。
我很喜欢她,在我生活的小小天地中,只有她,她集结了世上所有的美好,我很少在她的脸上看到愁思,那双泛着盈盈秋水的眸子中总是发着光,贺兰小的时候好动,我老是陪伴她探索整个府邸,我担心她受伤,又怕被夫人发现,最常说的话便是:“贺贺我们别去了!”
我们自小一起长大,喝的一个乳母的奶,在无人时,我并不称呼她小姐,夫人给我取名叫蓝蓝,为避免混淆,我便叫贺兰贺贺。
可贺兰从不听我的,她只朝着她的目标,轻盈地向前奔去,我看的最多的是她的背影,没有发髻装饰的长发,随着身体的悦动,划出绸缎般美丽的弧度。
“蓝蓝,快来!我们去那边!”
我便紧跟上去。
贺兰总是很顽皮,上蹿下跳免不了磕磕碰碰,所以受了不少皮肉伤,夫人怕声张出去,就叫韩灵韩大夫过来给贺兰上药,听说韩大夫以前是御医,不知为什么不想当了,现在京城开一个医馆,夫人老爷与他相熟,便常常往来。第一次见到韩大夫,是我跟贺兰一起爬墙抓一只小猫,结果双双摔下去,还好墙不高,下面草甸厚软,摔得并不是很严重,可夫人急坏了,过来质问我怎么没看好小姐,还让我去外面罚站,我也摔伤了,膝盖阵阵的疼,但又不敢违抗夫人,便咬紧牙关,直直站在那里,撑了许久感到头是在晕晕沉沉,恍惚间看见长廊尽头出现一中年男子,一时站不住了,却被他接住。
韩大夫问:“你是……”
我急忙站定,带着慌张:“我是小姐的侍女蓝蓝。”
我悄悄瞥他,见他在上下打量我,也是,我也摔了一身脏,此时蓬头垢面,在堂堂户部尚书府邸,一定显得很可笑。
可韩大夫一点都没有鄙夷我,他为我求了情,并在之后为我也上了药。韩大夫多温柔呀,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二个如此关心我的人。
第一个是老爷。
我从小便失了父母,如若父亲还在身边,一定就是老爷给我的感觉吧。不像夫人的严厉,老爷待我多了一丝温情和慈爱,这么多年来,老爷每每给贺兰带小玩意,或是一只簪子,或是小兔子,或是吃食,衣服,总是有我的一份。夫人不在的时候,老爷会给我们讲故事,教我们练字,还会在我写得好时,夸赞地摸摸我的头。
那之后,我们仍是到处闯祸,不过我多了一丝警觉,不再同贺兰那么放肆了。韩大夫和我熟识了,他来的时候,总是给我带糖葫芦,然后蹲下来,笑着看我吃完。
但不知是多久,我十二岁或者更早,他没再来过了,取代他的,是一位少年,白白净净,高高瘦瘦,像羸弱的书生,可两道眉毛不似人一般纤细,绸黑而锋利,箭一般高高扬起。这组合很奇特,可放在他身上,却莫名的和谐。
夫人介绍说,他是韩灵之子,名韩念,韩大夫有要事离开了京师,现下一切事由都交给韩念处理了。韩大夫去哪儿了?什么时候回来呢?我想着那个看我时眼中满是笑意的中年人。
望向韩念,看上去他大不了我多少,十七八岁的样子,他看起来那样孱弱,可一双深海般的眼睛,却给人一种沉静的力量,将我深深地吸进去。
情窦初开的年月里,我暗自心悦了这个小小的少年,他开的每一张药方,因为是他的字迹,我都一一保存下来。韩念性子沉稳,缺点就是不太爱说话,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像他一样藏迹锋芒的已是难得,有一次,因着草药稀罕怕我寻不到,韩念便带我去买。
贺兰也很想出去,她自出生从没离开过这个府邸,夫人一直没有找到姐姐的踪迹,她坚信是曾经江家的仇家将她姐姐掳了去,便不敢让唯一的女儿贺兰离开自己的视线。
我答应贺兰,出去见着一切新奇回来都讲给她,她才勉强憋回眼见的泪珠珠。
终于可以出府,还是与我放在心尖上的少年,我带着喜悦和害羞的拘谨,跟在他的身后。一路上我们都没有交谈,我知道韩念的性格便是如此,若有重要的事他自会吩咐我做。
我们找了很久,终于在一个采药人那里买来了那味药。韩念将包好的药交给我,该是回府的时候了,夕阳染红了京师的天,我抬头看到觉得好美。
“你笑起来很好看。”
我愣了一愣,韩念说话了,并且不是与抓药相关的,他说的是一个女子的外貌。
他说的…是我吗?
天空中突然掠过一群大雁,整个世界都安静了,我的脸烧得热热的。
也许…?
我偷偷去看韩念的眼睛。他还是古井无波,甚至没在看我,他也抬起了头,看向远处,那一瞬间,我不知道他是在看远去的大雁还是哪个更遥远的地方。
“蓝蓝…贺兰平时都喜欢什么?”韩念又开口了,轻轻地。
我的世界瞬间跌入了黑夜。
我早该发现的,韩念怎么会喜欢我呢?一个家仆,不起眼的侍女,连与他直视都需要鼓起勇气的女子。而凡是认识贺兰的,有谁不会爱上她呢?她有一双清澈无垢的眼睛,永远温柔的笑容,高贵的出身及一切一切,我永远得不到的东西。
连我都发自内心的喜爱她。
这下我也想流泪了,刚刚的脸红如今却变成了尴尬的窘迫。我忍住了,抬头笑笑。
“我家小姐呀,最喜欢莲花,最爱吃核桃酥,最喜欢兔子,最爱粉色。小韩大夫,原来你对小姐有心呐~”
我故作揶揄道。
韩念也脸红了,我一定是第一个看到他脸红的人。可已不重要了,这个人的心已到了另一个人身上了。
而我知道的事实是,贺兰也爱慕他,从她的眼神中,我看得到。
他们一定是话本上说的最最般配的公子小姐吧。
韩念买了一些贺兰喜欢的东西,希望我带回去。我越发觉得委屈,忍不住了,便说道:“我帮了你那么多忙,小韩大夫,我是不是也该有些奖赏呢!”
“啊,韩念在此谢过。蓝蓝,你想要什么,我送你便是。”
“我想要…我想要这个梅花簪,我最喜欢梅花了。”
“好。”
对不起贺贺,我也想要得到韩念的一点爱意,就一点,不要紧吧。
贺兰和韩念在一起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贺兰十五及笄时,他们就顺理成章的订婚了,他们老爷和夫人很喜欢他。夫人总说,这是韩家和江家解不开的缘。
我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夫人以前有个长姐,叫木子。江木子和韩大夫是青梅竹马,也是令人倾羡的一对璧人,若不是后来木子失踪,他们本可以结成一段佳缘的。
可这一切到现在都已成为一桩不可说的伤心事了。
订婚那日韩大夫仍没有回来,我不知他去了哪里,甚至韩念也不清楚。可我总觉得,韩大夫是去找木子了,至于是什么让我产生的这个想法,我不知道。或许是无数次我看向韩大夫的眼睛,他那黯淡如寂的眸子。
从前是我陪着贺兰,到后来韩念总来,我还在身旁,倒碍眼了。于是就常往书房去了,我自小爱读些闲书,老爷留意到,就让我想读书的时候去书房就是。
那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除去早晚,我都在书房中,读到困惑处的就问老爷,老爷在案旁批阅公文,我便在客椅看着杂书。老爷知道我爱吃点心,将小点都拿给我吃,我偶尔帮老爷磨墨,心境倒也越加平和。
“蓝儿,这本你拿去看,下次考考你。”
“好的老爷!”我故意把声音拉得很长,“那要是都记住了呢?”
“都记住了就准你出门玩一天.”
“真的吗!老爷你也太好了吧!”
不再去关注韩念,将自己埋在一页一页的墨纸中,岁月就这样悠悠的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