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小说小说《傻白甜的自我救赎》目前已经全面完结,夏晃晃陶秀秀之间的故事十分好看,作者“墨染鱼摆摆”创作的主要内容有:文艺女青年夏晃晃,生于90后,同样是为爱为梦想彪悍前进的理想主义者,虽自嘲为码字民工,却也不是一无所有,起码还有刻薄毒舌的老妈,自诩风流的花心发小,出轨渣前男友,以及催稿如催命的疯狂责编,编剧都编不出她跌宕起伏的倒霉催生活... 表姨陶秀秀,生于60后的思想活在80后的超前主义女性,一生彪悍不羁追求爱,也不断失去爱,从重男轻女的父亲、只大她三岁的年轻后母、挥金如土的弟弟,到辍学啃老的儿子、两位不让人省心的奇葩前夫,表姨表示心好累,不会再爱了,却偏偏以50高龄梅开三度..... 时空交错,是烙上这个时代和那个时代印记的爱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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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妖孽人生:看网文不得不知的两部小说之一。数据说话。2189.04万字。7318章。最后因为涉及敏感被封了。要不我怀疑作者要写100年。对了,如果有将全书看完的大触,麻烦发条言。我严重怀疑你可能秃头了。 空想舰娘:呜呜呜,我是非洲人还真是对不起了。 位面复制大师:战斗描写5毛钱特效,开战了,战斗开始了,而且一开始就落入下风。第2章 来自上个世纪的彪悍姐
我疲惫地在床边坐下来:“秀姨,你用我的电脑我没意见,都8102年你还在用古老的企鹅聊天我也ok,但是我的稿子千万别动哈,否则我会没命的。”秀姨还是那样嘿嘿地笑着:“我的大作家,什么时候开签名售书会啊,我先预定一下?要不到时候抢不到,怎么样,照顾一下姨嘛……”我把自己扔到床上:“秀姨你就别打趣我了,最近我都便秘了,一周都没写出来一个字。”
秀姨放下电脑走过来摸摸我的额头:“晃晃,不舒服么?我可从来没听你说写不出来哦。”我无力地摇头:“没灵感……”本来“我失恋了”四个字已经到了嘴边,突然我意识到这是秀姨,是我的表姨,算起来是我的长辈,那就是跟我老妈是一派的,不行,不能说。
“晃晃,你有心事?”秀姨探过头来,关切地看着我。我则半眯着眼睛,秀姨在我的不多的印象里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而在整个家风甚严的家族里,长辈们对于秀姨的评价却是四个字“离经叛道”。她是家族里第一个烫发染发的人,第一个化妆的人,第一个唱港台流行情歌的人,第一个穿迷你裙的人,也是第一个全然不理舆论敢于离婚的人,在我看来,秀姨更像是80年代甚至90年代生人,而非60年代,懂事之后,我更加感叹,同样是60后,同是一起长大的表姐妹,为啥秀姨和我老妈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秀姨,你失恋过吗?”没来由地,我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话一出口,我就有点后悔,忙补充说明:“我正在写的小说主人公失恋了,体会不出那种感觉,所以就瓶颈了。”
秀姨脸上露出有点奇怪的神色,笑了一下,这一笑让我的心里有些发毛,于是说:“哎,你们那个年代都是熟人介绍相亲认识的,都没恋过,怎么会有失恋。”
“那你就错了,晃晃,我不仅恋过,失恋过,还不止一次呢。”秀姨仰着头盯着天花板,似乎正在搜索着自己的回忆。我立马来了精神,话说人觉得自己比较惨的时候要找更惨的人来对比以获得安慰,我邪恶地承认,一方面我是很有文艺青年的八卦劲头,好奇秀姨在那个年代是怎么个恋爱失恋的,另一方面,当然就是求安慰了。
只见秀姨皱着光洁的眉头思考了半晌,又低下头来,深深地哎了一声,这一声哎让我突然觉得眼前的秀姨好像瞬间换了一个人,刚才那副嘻嘻哈哈的表情顿时就淹没在了秀姨那双大大的眼睛中。
四十多年前,一股青春的热潮在全国刚刚掀起,而在中国西南某省一个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的农村家庭,一栋砖瓦顶泥墙的屋内,一盏晃晃悠悠,环绕着各种飞虫的昏黄灯光下,一个炎热的仲夏夜,一个女婴呱呱坠地,哭声响彻全村。
一直趴在房前台阶下打瞌睡的李二赖子忽地就来了精神,站起来抖抖衣衫,对着柯家大门喊道:“中了啵?”
这李二赖子在这山沟里出了名的爱凑热闹,哪家红白喜事,生养嫁娶都少不了他的身影,他还有个很特殊的能力,就是哪家有怀孕的女人,就总会预言是男是女,也不知道是天赋异禀还是碰巧,正确率居然在百分之九十以上,而柯家这位小姨子就被他预言必定怀的是个女孩。
周淑惠当然也知道这李二赖子是来做什么的,她看着床上刚刚生产后虚弱的妹妹,走出来对着堂屋里的丈夫柯拥军使了个眼色。
柯拥军似乎有些烦躁,打开门从衣兜里掏出一张钞票递给李二赖子:“拿去,以后不要到我们这边来混吃混喝的,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李二赖子也不恼,傻呵呵地接过钱对着柯拥军笑了很久,舔着手指头将钱数了又数。
柯拥军关上门,对黑着脸坐在一旁的闷声抽烟的陶怀超努努嘴:“进去看看嘛,怎么说也是你的女儿。”
陶怀超有些不情愿地灭掉烟头站起来,嘴里嘟哝着:“我就早看不惯这李二癞子,我儿子全是被他那乌鸦嘴说没的!”
这时周淑惠抱着女婴走出来:“瞧,这女娃可白净了。”
陶怀超探过头撇了一眼:“漂亮自是漂亮,可惜是个女娃,女娃不好当兵的啊。”柯拥军道:“就知道你陶家就指望着姨妹生男娃,都什么社会了,还重男轻女,女娃有什么不好?你看看文芳,多懂事多勤快,我就喜欢女娃。”陶怀超接过襁褓看着那个小小的女娃,盯了半天,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好吧,女娃就女娃,要文静秀气,就叫秀秀吧。”
于是陶秀秀的名字就这样被亲爹草率地决定了,但是秀秀从来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起码比起周围的女孩子都叫什么芳,什么英,什么慧要好多了,至少很特别,挺自豪的。
10岁以前的秀秀都是无忧无虑地长在这个她出生的屋檐下,跟着疼爱自己的姨妈周淑惠,比自己大6岁的泼辣表姐柯文芳,两个调皮表弟柯文光和柯文辉,每天的任务就是早上跟母亲周淑君撒撒娇,中午吃完饭干完家务四个孩子光着脚丫子漫山遍野地跑,这家的地里掰两个玉米,那家的田里挖几个土豆,然后坐在屋后那一块巨大的石头后面挖个坑生火烤着吃,四个孩子争来抢去的食物就是香,然后傍晚回到家,就可以看到满满一桌子的爱吃的菜,母亲微笑着给他们分发碗筷。这样的生活一直延续到了弟弟陶森出世,那一年,秀秀13岁,也就是那一年,秀秀终于近距离地见到了十多年来不曾见到几面的亲爹陶怀超。
她还记得那是一个冬日的下午,阳光懒懒地晒在堂屋门口,表姐文芳在青石堆砌的洗衣槽边用力地搓着一片片的尿布,两个表弟拿着棒棒糖在你追我赶,而那个诞生过自己的小屋里,那一声声清脆的婴儿啼哭,那个姨妈说是自己父亲的、穿着军装的男人目不转睛地看着怀中的襁褓,秀秀依傍在门边看着父亲,他的眼里满是喜悦和满足,他从匆匆进门到现在甚至都没有好好地看秀秀一眼,秀秀就这样忽然之间懂事了。
因为陶森的降临,本来身体就不好的母亲就这样病倒了,而且一病不起,秀秀每每趴在床边看着脸色苍白的母亲,心里总觉得不是个滋味,她不明白母亲都三十多了为什么还要冒着生命危险也要生弟弟,但是从母亲欣慰的神色来看,秀秀知道母亲很开心,像是放下了一件心事,解开了一个心结一样开心。
“秀秀,不高兴吗?你有弟弟了啊……”陶森五个月大的时候,母亲说话越来越有气无力,而这句话秀秀也被问了五个月,每一次秀秀的回答都是:“不啊,我很高兴。”其实,秀秀一点也不高兴,因为昨晚她装睡的时候偷听到父亲和姨妈姨夫的谈话,她知道自己不久就要和父亲一起离开这里到部队大院生活,要让母亲和姨妈有更多精力照顾弟弟,而自己也早到了应该上初中的年纪。
“部队在哪里?有多远?”被窝里传来文芳的声音,19岁的她刚中专毕业,下个月也要接替父亲柯拥军到县城一家国营企业做会计了。
秀秀搓着被子角翻个身对着文芳睡的方向:“不知道呢,听说要坐好久好久的火车,翻过好多好多的山……”
“可以坐火车啊?真好!”文芳的声音里满是羡慕,快20岁了,走得最远的地方都还没有出过省,在省城上中专的时候,她还老是纳闷这四周紧紧环绕的重峦叠嶂,好像把自己抱得死死的,密不透风。
“以后不能跟你们一起玩了,姐,我好舍不得走。”
“瞎说什么呢,你该上初中了,别老想着玩了,好好学习,放寒假暑假还不是可以回来的嘛。”文芳总是像个小大人一样,虽然她自己也不知道努力学习是为了什么,只知道上学可以到省城里,而78年以后,省城的人都吃的白花花的干米饭,穿的花裙子和的确良,住的是水泥楼房,所以省城是个很好的地方,而现在秀秀要去的是部队,是大山那一边的世界。
秀秀不说话了,因为她知道就算多么不情愿,她也算是告别童年了,也必须要离开这个生长了13年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正应了那句话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秀秀对于文芳口中“更好的地方”基本没有什么兴趣,此时她缩在被子里的脑袋里满是烤玉米和烤土豆的味道,不知道部队能不能吃到,想到这,秀秀不禁砸吧了一下嘴。
四天后,火车慢慢停下来的时候,秀秀还睡眼惺忪的,望望周围的景色,完全陌生的地方,没有了大石头,没有了玉米地,更没有了表姐弟,身边只有一个尚还有些许陌生的父亲,秀秀突然就有点恐惧起来,紧紧地攥着陶怀超的手,惊恐地看着周围过往的人流,他们都说着秀秀听不懂的话,吃着秀秀没见过的食物,难道这就是表姐说的“更好的地方”?
陶怀超很不耐烦地拍了拍秀秀的脑袋:“别东张西望的,女孩子要文静一点。”秀秀缩了缩脖子,怯生生地拉拉父亲的衣角:“我饿了。”陶怀超看也没看秀秀:“等会到家就给你下面。”秀秀只好不再说话。
出了火车站,迎面走过来一个穿着军装的年轻人对着陶怀超行了个军礼:“首长好,我叫刘建忠,是过来接您的。”陶怀超点点头打开车门把秀秀抱上车,接着自己也坐上来,刘建忠关上车门坐进驾驶室,转头向后看了一眼,正对上秀秀好奇的眼睛,于是笑了一下:“首长,这就是您的女儿?长得可真漂亮。”
陶怀超对秀秀说:“秀秀,这是忠哥哥,快叫人。”此时的秀秀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刘建忠,这个刚参军的18岁小伙子,长得浓眉大眼十分英气,一身军装和灿烂的笑容,更加挺拔和精神。秀秀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男孩子,就在那一瞬间,秀秀就突然有一种猛然醒悟的感觉,好像做了一场梦,那梦里的一切都不是真实的,现在她眼前的刘建忠, 就这样让秀秀的心花啪地一下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