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农村可以放烟花爆竹吗2021年春节哪些地方不能放烟花爆竹(2021年春节农村可以放烟花爆竹吗2021年春节哪些地方不能放烟花爆竹)

  2021年春节农村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2021年农村可不可以放烟花爆竹要看当地发布的政策为准,比如有的地区全域全时段禁放,有的地区限定时段全域禁放或限定区域全时禁放,有的部分地区限定除夕、春节等时段可定点燃放,部分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1.2021年四川泸定县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2021年1月15日,四川泸定县政府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及规范爆竹燃放的通告》称,在县行政...

  2021年春节农村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2021年农村可不可以放烟花爆竹要看当地发布的政策为准,比如有的地区全域全时段禁放,有的地区限定时段全域禁放或限定区域全时禁放,有的部分地区限定除夕、春节等时段可定点燃放,部分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1.2021年四川泸定县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2021年1月15日,四川泸定县政府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及规范爆竹燃放的通告》称,在县行政区域内,每年10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非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2.2021年陕西渭南市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陕西渭南市政府办2020年12月11日发布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渭南市主城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主城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2021年山东青岛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青岛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联席会办公室1月12日发布《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重申2020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为禁放区,要求靠前一步、提前部署,“打好禁放工作人民战争”。元旦、农历小年、农历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初七至初九、十五,农历七月二十二(财神节)等11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全市禁放管控力量(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工作人员)全员上岗。

  4.2021年山东日照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山东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月14日发布《日照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在主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过同时规定:中考、高考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等,日照市所有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日照要求,每年小年、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初六、初八、正月十五等传统燃放重点时段,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措施,及时发现、阻止、处罚违规燃放行为。

  5.2021年陕西延安延长县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2021年1月1日作出《延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称,在限制燃放区域、公共燃放区域,或由街道办、社区统一选定的燃放点,春节期间在2021年2月11日(除夕)、2月17日(正月初六)、2月26日(正月十五)全天可燃放,其余时间规定12时至22时为允许燃放时间。在这些规定时间以外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6.2021年重庆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重庆石柱县政府1月13日发布《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划定禁放区域和限制燃放区域,禁放区域以外的居民小区等场所也全年禁止燃放,而在限制燃放区域内,除夕至元宵节期间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7.2021年浙江温州瑞安市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1月8日也出台了《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有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规定2021年2月11日(农历除夕)至2021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三),允许全天经营和燃放;2021年2月10日(农历十二月廿九)和2021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四)至2021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六),允许全天经营,燃放时间限制为8时至22时。

  8.2021年福建漳州云霄县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政府2020年12月31日亦发出《关于在县城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十五的六时到二十四时,其余时间一律严禁燃放。在重大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举办烟花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批后由县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2021年春节哪些地方不能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八)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

  (十)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十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